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为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县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我县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2022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22年10月31日,我县召开了由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并在会上下发了《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总体思路。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2年365天我县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14天,二级天数为139天,三级天数为12天。2022年1月1日到4月30日共120天中,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10天,其中一级天数为49天,二级天数为61天,三级天数为9天(其中一天仪器故障,未参与计算)。
(一)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强。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小型燃煤设施。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加快,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和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建设,严禁新建燃煤锅炉。2022年我县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台;2022年我县计划拆除锅炉10台,截止2022年4月已经拆除4台。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2022年县星火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和马利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结转工程减少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0吨。2022年县华盈热力有限公司将建设煤堆防尘网。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2022年我县共治理建设工地扬尘39家,共计治理面积达到109万平方米。2022年强制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带泥土上路行驶,严禁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加强城镇道路扬尘治理。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春、夏、秋(阴雨天除外)主要道路推行每天洒水,每周冲洗一次。2022年我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预计2022年机械化清扫率将达到40%。加大煤粉尘及矿山扬尘的整治力度。2022年9月30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全县煤炭经营企业实施停业整顿的公告》,对国省道两侧、产业园区、城镇村庄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市场加大关闭取缔力度。
2022年环境敏感区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26家,取缔7家。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2022年我县对非集中经营场所外18家烧烤点进行了查处,严禁城区露天烧烤。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排污,2022年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及单位食堂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2022年是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基层建设年,结合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综合整治要求,全县18个乡镇共清理垃圾7600多吨,清理杂物1000多吨,清理残垣断壁路障200多处共计7860立方米,清理庭院5400户,另外新建砖墙3214米、平整地面1500多平方米,新建垃圾处理池12个,购置垃圾箱68个、栽植各类树木__株、安装路灯72盏、粉刷美化宣传墙9700平方米。加大罐装液化气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2022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60%以上。在2022年底前,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预计2022年底,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积极淘汰黄标车,2022年淘汰黄标车1571辆;2022年从公交入手,20辆红公交在六月底前全部更换。
(二)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联防新机
强化审批和指标控制。发改、工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2022年10月31日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
县公安局于2022年底成立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部署开展全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省大气污染防治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指出,矿山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要“关闭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矿山企业,特别是“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人员集聚区、交通干线和河湖周边)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
(三)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2022年5月县政府颁布《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预计到2022年6月,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当重污染天气将要发生时,根据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健康防护。提升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2022年底我县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预计到2022年6月,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省市县联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供热管道系统发展缓慢,集中供热覆盖面局限。旧城区尚未纳入集中供暖的小区、城区平房和农村多以低矮烟囱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形成面源污染。只有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低矮烟囱群,以高效率的锅炉代替分散的,才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但我县只有和两家供热公司,供热公司能力不足,不能全面覆盖县城区。
(二)可替代的清洁能源利用空间小。按省、市要求,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我县缺油少气的资源现状无法扭转,煤品燃料在能源结构中仍将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地区,如工业园区,在无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情况下,只能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和生活。
(三)环保资金短缺。油气回收治理是整个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到2022年底,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但是由于私营小型加油站规模小、利润空间少,同时环保资金一直划拨不到位,工程设计施工都需要大量经费,导致我县油气治理进度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很艰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
(二)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快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的实施进程。加强在用车污染控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在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鼓励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改善车用燃油品质。大力发展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燃料电池和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辆,提高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和保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挂牌督办、限期关闭等措施。完善重大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1-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1-10月份,我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监测数据表明:环境空气质量总天数302天,有效天数为281天,达标天数为257天,达标率为91.5%,超标天数为24天,超标率为8.5%。尽管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今年我区城区建设施工的重点项目较多,城区四桥连接线建设、上中坝下中坝开发建设、安汉新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都京工业园区建设、永安场镇迁址,挖山取土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特别是新建四桥联接线将清溪路封闭,通过清溪路的所有车辆均通过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的鹤鸣东路,每天增加车辆通行数千车次,排放出了大量汽车尾气和道路粉尘。
二是区招待所改造工程项目离空气监测点只有1000米左右,在拆迁周边旧房时尽管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降尘措施,但在拆迁过程中垃圾清运也产生了不少粉尘,对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三是近两年城区私家车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餐饮油烟污染、焚烧污染、道路扬尘等污染时有发生。
四是城区周边的工业企业产生烟粉尘,对空气质量有影响。
三、采取的措施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强对固定源和移动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调控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和奖励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区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二)专题研究。区政府召开了环保、建设、交警等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区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园区建设指挥部负责人会议,就开发建设中防尘降噪,加强执法作了安排,形成共识。
(三)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措施“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培养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管。由区环保局牵头,会同区城管等部门,开展以治理扬尘、油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燃烧污染等问题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其责任主体落实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
(五)落实责任。
1.进一步加大工地和道路扬尘整治力度
(1)由区建设局、交通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露土面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减少路面损害和路面施工。
(2)由区建设局、环保局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对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城区工地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
(3)由区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加强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运输渣土的车辆按要求装载,杜绝沿途洒落,对部分路段实行渣土禁运,规范卸土场的管理,进出卸土场的车辆严格按要求进行冲洗,加大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力度,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场内渣土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进一步加大油烟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工商局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管,对问题集中区域实行专项治理,责令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责令停业整顿。严格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城市居民住宅或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3.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力度
由区环保局、市交警二大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道路行驶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检查,按照环保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对“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采取区域限行措施。同时,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和油气污染治理,加快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有序开展智力改造工作。对新、改、扩建的加油站、储油库,要严格环评审批和验收,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4.进一步加大焚烧污染整治力度
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固体废物、秸秆、生活垃圾等焚烧污染的防治,建立区街联动、街道为主的焚烧污染应急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焚烧行为。
5.进一步加大企业污染整治力度
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快顺城盐化、宏泰来化工、飞龙化工退城入园工作,区环保局负责对企业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6.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力度
由区林业局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增强绿地面积,增强环境自净能力,改善大气环境。
7.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由区财政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支持环境空气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8.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由区目标办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由监察局加强检查,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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