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 绝 调 解 申 请
**市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我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其中*****等部分产品外包装膜营养标签部分参数的表达修约间隔不符标准,已经有客户举报我公司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不合理赔偿要求。
因为我公司在设计、印刷环节疏忽,造成产品外包装营养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但是该问题是由于我们日常书写和表达习惯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不同造成的,产品内在质量没有问题,可以通过补充加贴不干胶营养标签等方法消除消费者对此产生的误解。我公司已经印制不干胶标签,正在积极召回整改,已经召回了部分问题产品。
考虑到我们产品出现的问题不会对普通消费者造成伤害,营养标签标注不合格也没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意图,纯属设计和印刷过程疏忽造成。举报者在提出问题的同时,提出巨额赔偿要求,明显属于恶意敲诈行为,我公司认可贵局对我们的审查整改意见,接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处罚,我公司拒绝和举报人调解。
******食品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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