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大排档随地小便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整洁、优美、畅通、文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夜市大排档、烧烤摊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规行为,有效制止夜间占道经营扰民现象,不断改善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品位。
二、目标任务
坚决查处、取缔中心市区范围内违规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烧烤摊、卤料摊等以及乱摆设灯箱广告等,各区要对市局摸底的150处、881桌进行全面整治,重点突出治理西街与城西路交叉路口、新华路新华桥头、钟楼来福隆购物超市周边、东街永相逢超市门口、东门城基路口、田安路倍安居、六灌路、假日城堡、义全街东方妇科医院周边、中远名城至市行政服务中心路段、丰泽街永相逢超市门口、圣湖小区西大门、仁凤社区周边、普明社区周边、西湖公园门口、医高专西大门以及丰海路等17处密集占道、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夜市大排档。
三、整治时间
8月9日至10月8日。
四、整治阶段
(一)摸底宣传阶段(7月12日~8月8日)。
7月12日至27日,市局组织人员对中心市区夜市大排档及烧烤摊进行全面的摸底,共摸底夜市大排档117处,约718桌,其中,鲤城区77处、283桌,丰泽区32处、202桌,洛江区8处、233桌。烧烤摊33处,约163摊。其中,鲤城区21处、75摊,丰泽区22处、88摊。各区要结合市局摸底情况进一步核实,对遗漏的地方要及时摸排。同时,要加大宣传劝导力度,逐摊开展行政执导,下发指导意见书、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业主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日~9月26日)。
1、集中整治。每天17:30--24:00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纠正、查处违法占道经营夜市大排档、烧烤摊、卤料摊等以及乱摆设灯箱广告。按照创建生态市工作要求,借鉴北京、福州等城市做法,坚决取缔所有烧烤摊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占道扰民的夜市大排档(小商品)。17处列入重点整改对象的地方要通过集中整治,大排档要规范有序,卫生要整洁干净,不存在占道经营、扰民现象。烧烤摊等要坚决取缔。总体成效要有显著提升。要适当引导部分不会扰民的夜市大排档(小商品)规范经营,规范设置的便民摊点,要按照规定地点、时间经营,严禁擅自改变经营时间、地点或者发生扰民行为,否则取消其经营资格。
2、统一行动。要结合省政府对我市环保督查,建立与食药监、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联动机制,每周组织两次以上夜间联合整治行动,对烧烤摊以及拒不改正、屡教不改的夜市大排档摊点,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并予以取缔。统一行动期间,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整治进展情况,尤其要加大屡教不改,屡整无效大排档及烧烤摊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整治—曝光—再整治—再曝光,反复整、整反复,力争在国庆节前夕有一个明显地提升。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26日~10月8日)。
各区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过程中积极配合,规范经营的业主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对反复回潮的地方要调集优势力量,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国庆节期间形成规范经营的良好市容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夜市大排档集中整治是创造优美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群众的呼声和期盼。各地要按照市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省环保督查,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动员部署,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区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力量的尖刀、拳头作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要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在主流媒体上主动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督促引导业主自行整改。要持续跟踪报道整治的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报道反复反弹回潮的区域及业主,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让媒体社会全程参与监督整治过程,借助外力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树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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