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青年歌手大奖赛方案

时间:23-06-05 网友

XX杯射阳县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通俗唱法)

策划方案

一、 策划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射阳人民建设新射阳、全面奔小康的精神风貌,由射阳县广播电视台主办,由“XX”冠名的XX杯射阳县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即将展开。

本届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发动广泛,受众规模大,比赛方式新颖。同时,本届比赛将运用更为成熟的媒介宣传手段深化比赛宣传形象,拓展深层次的广告资源,让参与企业或单位获取更大的形象宣传利益,实现各方经济效益共赢。总决赛颁奖晚会将邀请县领导亲临现场,整个大赛由县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 参赛对象

凡年龄在18—40周岁,具有一定演唱、表演才能的青年均可报名参赛。

三、 比赛赛程

本次比赛分为海选、50强赛、30强赛、决赛(12强)四个阶段。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15日

海选时间: 2012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前50名晋级)

50强赛时间: 2012年7月20日——28日(前30名晋级)

30强赛时间:2012年7月28日——8月5日(前12名晋级)

决赛暨颁奖晚会:2012年8月15日

地点:以上比赛地点全部待定

四、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奖品,价值XXX元

二等奖 2名 奖品,价值XXX元

三等奖 3名 奖品,价值XXX元

优秀奖 6名 奖品,价值 XXX元

最佳人气奖1名 奖品,价值 XXX元

幸运观众奖5名 奖品,价值 XXX元

凡参加比赛的选手都可获得本次比赛的纪念品一份。

五、评委组成

1、预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县内专业人士担任,经评议确定参加复赛人员资格。

2、复赛评委聘请其它县市区的专业人士担任。采取现场亮分的形式,决出参加决赛的名次。

3、决赛评委聘请市级专业人士担任,现场亮分。

4、各阶段评委一经确定,有现场决定权,大赛组委会持有最终解释权。

5、大赛全过程邀请县公证处予以公证。

六、比赛规则及相关要求

1、比赛形式采取独唱形式进行。

2、参赛选手的歌曲碟片(伴奏带)自选自备,统一为CD伴奏带。

3、参赛选手的化妆、服装等个人行为一律自理。

4、为了充分展示歌手音乐综合素质,本次大赛决赛除了对歌手进行演唱打分,还进行综合知识问答,按总得分确定比赛名次。

以上方案经主办方审定后公布。

七、 报名地点、时间、电话

报名地点:射阳县广播电视台二楼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通俗唱法)组委会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15日

咨询热线:82329797

(注:报名时带身份证,缴纳50元报名费。)

八、 广告策划方案

(一)冠名企业

1、比赛冠名

(1)本次大赛将以冠名企业的名称命名,具体名称为“‘XX’杯射阳县青年流行歌手电视大奖赛(通俗唱法)”。

(2)设计带有冠名企业名称要素的大赛Logo作为大赛的标志,贯穿活动全过程。

(3)在其它媒介途径的赛事宣传中,一律使用“‘XX’杯射阳县青年流行歌手电视大奖赛(通俗唱法)”名称。

2、节目现场广告回报

(1)初赛以及复赛的节目现场的主要场景因素将出现有冠名企业名称要素的大赛Logo,场景附属设施,如拱门、气球等位置注明“‘XX’杯射阳县青年流行歌手电视大奖赛(通俗唱法)”字样。

(2)节目现场主持人串词中出现冠名企业称谓,以及话筒出现有冠名企业名称要素的大赛Logo。

(3)大众评委评选过程中所使用的选票以及选票箱将出现有冠名企业名称要素的大赛Logo。

(4)电视台同步录播复赛和决赛,并在新闻综合、影视综艺、生活时尚三个频道播出。

3、节目内广告回报

(1)电视台制作本次大赛的形象宣传片,宣传片中体现冠名企业的形象元素,在射阳电视台两个频道播出不少于15次。

(2)制作冠名企业60秒的标版广告,在大赛节目之前播出,时间1个月。

(3)节目播出过程中,在电视屏幕右下方标出冠名企业名称,并且闪动播出,以加强渲染效果。

(4)镜头画面过场时出现有冠名企业名称要素的大赛Logo。

(5)在比赛节目片尾出现滚动鸣谢字幕时,播出冠名企业名称和标识。

(6)在其他相关栏目中推出一系列的关于大赛的报道,包括歌手培训、幕后组织、拍摄花絮等等。在节目中出现有冠名企业名称要素

(7)现场观众统一着装有冠名单位名称标识的文化衫。

(8)大赛奖品及纪念品上印有冠名单位的名称、标识。

冠名单位广告价格为 20万

(二)协办单位

1、节目现场广告回报

(1)初赛以及复赛节目现场的主要场景因素将出现协办单位名称以及企业的识别元素。

(2)节目现场主持人串词中出现协办企业称谓。

(3)赠送30秒图像广告1个月

(4)观众席上出现赞助单位的广告牌并有协办单位方阵。

2、节目内广告回报

(1)在冠名企业标版广告播出后,口语播报有“‘XX’杯射阳县青年流行歌手电视大奖赛(通俗唱法)”。

(2)在比赛节目片尾出现滚动鸣谢字幕时,播出协办单位名称和标识。

协办单位广告价格为 1 .5万

(三)赞助单位

节目现场广告回报

(1)活动现场场景出现赞助单位名称。

(2)观众席上出现赞助单位的广告牌,并有赞助单位方阵,并在电视镜头中体现。

(3)在初赛和复赛的实况录像中穿插15秒的企业标版广告,时间1个月。

赞助单位广告价格0.8万

射阳县广播电视台

2012-5-12

《射阳县青年歌手大奖赛方案》相关文档:

射阳县青年歌手大奖赛方案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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