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申请(通用17篇)

时间:23-05-01 网友

笔迹鉴定申请(通用17篇)

笔迹鉴定申请(1)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某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律师

二零__年二月十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2)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某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律师

二零__年二月十六日

笔迹鉴定申请(3)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20 年6月通过河北区劳动仲裁调解时,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疑点如下;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原告自源提供20 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 年3月20日和20 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 年最新实施的劳动合同的法律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申请人:

20 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4)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P5 B47,现住济南市__路__号某小区_号楼 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 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 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 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 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 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 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 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

20 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5)

申请人: ,男,__族, 年09月01日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广东省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 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 ”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 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

20 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6)

申请人: ,男,土家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 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 ”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 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内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万元整),该协议书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笔迹鉴定申请(7)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湖北省

申请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向法庭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的签名“xxx”是否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xxxx)鄂0106民初xxx号申请人xxx诉被告王xx姓名权纠纷一案,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定代表人信息》《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章程》《武汉xx商贸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职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中“xxx”签字均非申请人所写。上述文件中的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代理人:xxx律师

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8)

申请人:xx,男,19xx年1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区xxx村xx(xx)xx巷xx号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沈xx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原告中国xx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xxx分行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认为《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xxx)中担保人xx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为便于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9)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 人,身份证号: ,现住 。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省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

20 年 月 日

笔迹鉴定申请(10)

申请人:xxxxx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通过河北区劳动仲裁调解时,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疑点如下;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2、原告自源提供20xx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xx年3月20日和20xx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xx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此致

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景xx

20xx年xx月xx日

笔迹鉴定申请(11)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 人,身份证号: ,现住 。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省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 20 年 月 日

笔迹鉴定申请(12)

申请人: ,女,汉,42岁,19__年__月__日生,住合肥市__区__路__号_幢_室,电话: 。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 ”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 ”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此刻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申请人:

20 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13)

申请人: ,男,19__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__省__市__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 向法庭提交的20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 ’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__)__法民一初字第__号 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 向法庭提交的20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 ’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日

笔迹鉴定申请(14)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20 年6月通过河北区劳动仲裁调解时,被告快客利拿出一份假合同,天津市大和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疑点如下;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原告自源提供20 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 年3月20日和20 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 年最新实施的劳动合同的法律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申请人:

20 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15)

申请人:__,男,__年12月20日生,汉族,住__省__市__区金岭名厦22楼。

申请事项:

依法对原告__向法庭提交的20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__’是否为申请人本人书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20__)__法民一初字第__号__诉张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__向法庭提交的20__年11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签名‘__’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笔迹鉴定申请(16)

申请人:王__,男,汉族,__年11月18日生,住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__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资料:今收到河南省__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 年9月15日,王__),该收到条的资料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构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能够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构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职责,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申请人:

20 年__月__日

笔迹鉴定申请(17)

笔迹重新鉴定申请书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如果想要重新鉴定,那么就需要写一份笔迹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了。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笔迹重新鉴定申请书,欢迎参阅。

笔迹重新鉴定申请书篇一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这三种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笔迹重新鉴定申请书篇二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钱 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路 号 律师事务所,电话:

申请事项:申请人系黄 诬告陷害案被告人黄 委托的辩护人,固对自诉人王 提交的由 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黄 诬告陷害信的笔迹鉴定有异议,现申请法庭重新鉴定。

申请理由:我作为黄 诬告陷害案被告人黄 委托的辩护律师,认为关于黄 诬告信的笔迹鉴定存在以下问题:本案鉴定人张 系自诉人王 的中学同学,而且一直保持密切来往。证人吴 可对二人的关系作证。由此可见,本案的鉴定人与自诉人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其足以影响鉴定结论的公正性、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向法庭提出对黄 诬告信笔迹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以便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依法定案。

此致

市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钱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附:证人吴 ,男,45岁,系 区财政局干部,住 区 路 楼 号。证人吴 系本案鉴定人张 朋友。

笔迹重新鉴定申请书篇三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李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经贵院委托,由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对原告李增寿在《北京市定向安置房购房协议》上的签字进行鉴定。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于20xx年1月16日作出华夏物鉴中心(20xx)文检字第366号鉴定意见书。

该鉴定意见第1条“认为检材上李x签名字迹与样本上李增寿字迹不是同一人所写”。

被告认为:

一、鉴定人采用鉴定标准错误司法鉴定技术规SF/ZJD020xx02-20xx《笔迹鉴定规范》已经于20xx年4月7日发布,并于20xx年04月7日生效。鉴定人对原告的签名鉴定应适用该规范,而不应采用其它规范。其依据选择,违反《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鉴定人鉴定程序有缺陷鉴定人没有按照鉴定规范“了解和分析案情”,没有了解鉴定对案件的意义,也没有对于检材的形成过程以及形成的关键环节没有了解。

综上所述,鉴定人的鉴定程序违法,形成鉴定结论的依据不足,其鉴定行为和过程《全国人大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十二条规定。经质证,相关证人证言证据足以推翻该鉴定报告第一项鉴定结论。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依法请求人民法院重新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请准许。

申请人:

20xx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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