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太原市 县(市、区)社会救助中心 :
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同意授权并配合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部省市核对机构及其指定的核对机构分别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查询,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政、公安、人社、房产、工商、税务、公积金、残联、交通、民政、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中与社会救助审批相关的信息;同意上述相关机构开展入户或走访调查、向相关人员公开查询和调查结果,亦同意因公示需要通过媒体等披露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等。
本授权书有效期1年,自授权人签字捺印当日生效,且视为授权人均已明确理解和知晓授权内容及相应法律后果。
以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为核对对象:
核对对象
签名并按手印
与申请人关系(本人、父、母、夫、妻、子、女、其他)
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
申 请 人
家庭成员1
家庭成员2
家庭成员3
家庭成员4
家庭成员5
家庭成员6
家庭成员7
家庭成员8
家庭成员9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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