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合同范本(通用7篇)

时间:23-03-07 网友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通用7篇)

委托代销合同范本(通用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销合同范本(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销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销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八喜快捷酒店(军分区店和新市政府店)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如有需求在其他区域销售,由双方协商统一而定。

二、乙方按收货单验收甲方产品后,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及进口食品检测报告,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和产品予乙方销售,乙方对所销售产品总额抽取提成20%,由前台推销成功产品额外加收5%提成单独结算予以前台。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期间送货及取货运费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确保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

乙方的义务:

1、应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或灭失的应予以约定价格赔偿;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3、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月结):

1、乙方应于每月10日之前予甲方结算上月销售产品总额-20%提成后的货款,并以现金或者其它汇款方式支付给与甲方;

2、前台销售额5%则由甲乙双方与前台另行当日当面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所展示的样品负有报关及维护责任,如出现损毁,乙方应参考《送货单》进行赔偿;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照实销货款的1.5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1月8日起长期有效,如有调整双方协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销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省 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 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 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 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 )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代销合同4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xx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委托代销合同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区域内作为甲方高端红酒产品的代理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代理销售权。

二、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酒标设计进行包装,并且每年最低保证供应50吨高端红酒产品原浆。

三、 甲方按不同品种瓶、盒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乙方权利、义务。

四、 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营销推广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对销售困难的红酒品种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六、 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甲方授权高端红酒产品发生的经营费用(税务、工商等)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价格及交验

七、 产品价格:甲方负责以 元/瓶的价格供应给乙方指定包装高端红酒产品,并且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八、 支付方式:自货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货款(乙方将全部货款交由甲方)。

九、 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无误为准)。 争议解决及生效

十、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销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成吉思汗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单位:万元)

产品(第一年)年(分月比例)合计金额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约日期:

委托代销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规定的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甲方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规格,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了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三、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双方商定)%作为提成(月结支付)。

四、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提供业务清单一份给甲方存底,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业务进行结算。

五、授权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六、每月 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七、有效期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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