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梧州地委档案全宗介绍
全宗号:10
一、立档单位机构沿革
1、机构概况 本单位的前身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平乐地方工作委员会,设立于一九五0年。1957年7月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乐地方委员会。1958年7月,由于行政区域的变动,共青团平乐地方委员会改称共青团梧州地方委员会,随中共梧州地委从平乐迁到梧州市。1967年——1970年文革期间,本单位基本中止了正常工作,1970年4月,专区革委设立“四大组”,团地委的各项工作由政工组群工小组负责。1973年4月,共青团梧州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梧州召开,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梧州地区委员会。1978年以后,共青团梧州地委作为自治区团委的派出机构,不再召开团代表大会,团地委的领导干部由中共梧州地委直接任命。
(二)内设机构及编制人员:
1、内设机构: 1952年设组织部,有宣传干事;
1984—1994年设: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
2、编制人员:
1951—1953年:9—12人;
1954—1981年:6—8人;
1982—1983年:10—11人;
1984—1987年:5—6人
(三)职能:在地委、行署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团区委对梧州地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实施领导和管理,具体为:
①制订全地区共青团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团组织实施;
②策划、设计有关青少年活动计划、内容和操作细则并实施;
③督促、检查有关青少年保护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④承担对少先队组织的管理、领导职能。
(四)主要领导任职情况:
书记:黄海源 (1956.9——1964.11)
李美超 (1965.9——1967.1)
古远达 (1973.4——1976.12)
赖国荣 (1978.9——1983.5)
彭庆伟 (1982.8——1989.8)
刘志伟 (1989.11——1992.3)
蒋明红 (1992.3——1993.3)
关远芳 (1993.3——1993.10)
刘耀宁 (1994.3—1999. )
副书记:
肖含艳 (1950.7——1953.4) 王俊卿 (1953.3——1954.6) 黄海源 (1955.4——1956.9) 倪吉旺 (1956.9——1958.5) 李桂忱 (1956.9——1958.5) 宋洪恩 (1954.6——1954.12 第一副书记) 宋洪恩 (1954.5——1954.6 第二副书记) 柳志秀 (1954.5——1958.3 第二副书记) 倪吉旺 (1955.12——1956.9 第二副书记) 柳志秀 (1954.5——1954.6 第三副书记)
李记添 (1960.3——1960.9)
李美超 (1961.12——1965.9)
欧家华 (1965.9——1967.1)
韦光宏 (1973.4——1979.1)
雷雪梅 (1973.4——1980.6)
欧兴东 (1973.4——1974.9)
陈桂东 (瑶族 农民 不脱产 1973.4—— )
赖国荣 (1974.9——1978.9)
黄志宏 (1975.11——1979.9)
潘伟荣 (1981.11——1983.11)
刘韶华 (1982.8——1984.6)
唐庆贤 (1982.8——1984.6)
刘志伟 (1986.2——1989.11)
蒋明红 (1988.6——1992.3)
关远芳 (1991.2——1993.3)
刘耀宁 (1992.10——1994.3)
张江帆 (1994.3—— )
二、全宗档案情况
(一)基本情况: 案卷数量:324卷;
档案起止年度:1953—1989年;
排架长度:5.5米。
(二)档案来源:
1、上级[ 团中央、团中(华)南省(工)委、广西区(省)团委]下发的文件材料;
2、本级(梧州地区、平乐专区)团委形成的文件材料;
3、下级[各县团委、地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报送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内容:
1、会议文件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讲话、决议、会议印发的有关材料以及参加会议代表、委员及候选人、先进个人(集体)名册、登记表等。
①上级召开的会议材料
其中有:
A、共青团第九、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B、广西省(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次团代会;
C、团省(区)委常委(扩大)会议;
D、区学校、青联代表会议及工作会议;
E、省、地(市)、县团委书记会议及共青团工作座谈会;
F、区知青积代会及关于学雷锋、“五讲四美”、青年能手等先进表彰会。
②本级召开的会议材料
其中有:
A、梧州地区第一次团代会及一届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
B、团地(工)委扩大会议;
C、县团委书记会议、专职团干会议及少先队工作会议;
D、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
E、各类座谈会(整顿团工作座谈会、小学青年教师座谈会、广际团干座谈会、农村青年学毛著座谈会)及现场会(团区委梧州现场会议,岑溪南渡现场会议)。
③下级召开的会议有:各县团代会。
2、上级及本级团委形成的有关发展及整顿团组织、宣传教育、团干培训、开展工厂、农村及学校团的工作、少先队工作、华侨青年工作、评选及表彰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干及优秀少年队辅导员、团费管理等的规定、指示、意见、通知、请示、批复、汇报、调查报告、讲话、经验介绍、先进事迹材料等。
3、区团委、梧州地委、地区革委政工组、团地委等关于建立(改选)地区、各县及厂、矿、校团委(总支、支部)、各级团委干部编制、干部任职、对团员处分、追认模范团员、启用印章、秘书工作等的决定、意见、批示、报告、汇报、通知以及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计划、总结、名册、统计表: ①上级团委、本级团委及下级团委(总支、支部)年度、半年和季度的计划、总结及专题性的总结汇报。 ②名册: A、团地工委委员名单; B、地、县(厂矿)团干名册、登记表,地直机关团委委员名单; C、全国、全区、全地区表彰的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花名册、登记表; D、团干培训学员名册。
③统计表: A、梧州地(专)区团组织情况统计表; B、梧州地区团干配备情况统计表; C、整团建团基本情况统计表; D、梧州地(专)区少先队情况统计表; E、红卫兵、红小兵组织情况统计表; F、各县人口中青年数统计表。 5、本委编印的《青年工作情况简报》、《学校团队工作简报》、《团内通讯》等材料及上级团委下发的《青年情况反映》、《广西团讯》、《团地通讯》等等。 (四)档案的整理编目: 1、整理:采用年度——问题分类法。先把全宗内档案按年度分开,然后再区分级别与保管期限,将同一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材料按问题组成案卷。 2编目: 按年度先后顺序排列编为1—4号目录,1号目录包括1953—1966年度的案卷;2号目录包含1969—1983年度的案卷。同一目录号内每一年度的案卷按上级、本级、下级的顺序排列编流水案卷号(永久与长期卷混编),其中1号目录1—62卷(永久23卷、长期39卷);2号目录1—131卷(永久52卷、长期79卷);1984年以后的案卷分永久和长期分别编目录,3号目录包括1984—1989年的永久案卷(28卷),4号目录包括1984—1989年的长期案卷(103卷)。 检索工具采用全引目录的形式,将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放在一起装订成册。
(五)档案完整程度及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1、本全宗缺1967、1968两年的档案。1966与1969两个年度的案卷都分别只有1卷,原因是:1966—1969年“文革”期间,由于团委的工作受到冲击,基本中止正常工作所致。
2、有关本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定级、调动、工资、退休、奖惩、干部统计等文件材料收集不够齐全。
3、档案保管完好,未发现霉坏变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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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梧州地委档案全宗介绍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