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高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5.15
∙【字 号】黑食药监办餐饮〔2017〕37号
∙【施行日期】2017.05.1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省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省高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餐饮〔2017〕37号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高校师生饮食安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高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督导检查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8点30分(5月22日报到,5月24日中午12点前离会)。
(二)培训地点:东龙大酒店(哈尔滨南岗区民益街88号)。
二、参加培训人员
(一)全省高校主管餐饮工作处长或饮食中心主任1人参加培训,凡是被抽调参加检查人员单位可增加一名领导参加培训。
(二)检查组所有成员(抽调各市地食药监管部门及教育部门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评价标准(试行)》解析、《食堂及就餐场所卫生环境管控》。
四、任课教师
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
五、几点要求
(一)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将参会回执,于5月18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给省食药局和省教育厅联系人邮箱(报名表见附件)。
(二)学员应与所报人员名单相符,不得让其他人员代训,并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
(三)参训人员不收培训费、被抽调检查组人员食宿费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干部学校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各高校主管餐饮工作的同志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邮箱:****************
邮箱:**********************
附件:参会回执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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