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 和 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 、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检查内容
(一)重点范围:
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
(二)重点内容
1、严厉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⑴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照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⑵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⑶工程项目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违法采砂行为
⑴在河道内淘金的;
⑵在河道内无证采砂的;
⑶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要求采砂的;
⑷在河道内弃置采砂尾堆的;
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砂石堆场(码头)的。
3、严厉查处农村水电站违规、违法行为
⑴未按照要求进行年检的;
⑵违规操作、规章作业的;
⑶安全隐患整改未按照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的;
⑷违法在水库、水电站管理保护范围进行建设生产经营活动。
(三)重点工作分工
1、河道管理中心负责中小河流治理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2、水利股负责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
3、水土保持局负责水土保持项目施工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4、电力股负责农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5、水政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运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质监站负责水利工程招标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打非治违”工作;
8、办公室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打非治违”综合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 月下旬— 月底)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等重点范围内的非法行为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 月— 月)。针对排查摸底情况,及时研究,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整治效果,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 月— 月)。对“打非治违”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水电站隐患、在建水利工程隐患、河道采砂安全整治、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阶段( 月— 月)。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 月— 月)。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责任。切实抓好水电“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厉进行打击。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确保安全。
(三)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依法进行监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打非治违”与体制机制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二)
根据《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 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团结路社区办公室主任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成员由各
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 住宿的建筑工棚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 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
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建筑工地 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2)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3)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
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 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 年 月至 日开始,至 月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月 日- 月 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营造有利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月 日- 月 日)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 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备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月 日- 月 日)社区开展专项行为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月 日- 月 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展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煤安字【 】
31 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 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
长:计泽勇(法人代表)
副组长:
成
员:李加有(安全副矿长)、李加道(技术副矿长)、
李孟云(生产副矿长)、李水能(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科科长)李林兵(技术科科长)、赵
佳(保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 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月下旬)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 月至 月)
(三)巩固深化阶段( 月)
四、重点内容
1向安全科汇报。负责人赵佳。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生产,多系统、多井口出煤。重新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 生产。负责人李加有。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 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 生产。按要求办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负责人李加道。认真落实停产整改工作做到未经复产验收不得违法 生产。负责人李孟云。
5、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6、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负责人李林兵。
7、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特员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员符合需要。负责人李加有。
8、打击煤矿图实不符、弄虚作假、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的不诚信行为,整治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责人李加道。
四、工作开展
并由矿长 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
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月 日前制订好专门方案
五、有关要求
1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
根据《 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 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 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 团结路社区办公室主任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团结路社社区干部
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成员由各
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 住宿的建筑工棚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 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
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建筑工地 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2)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3)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
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 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 年 月至 日开始,至 月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月 日- 月 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条件,多渠道、多层次宣传,营造有利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月 日- 月 日)全面摸排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 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备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月 日- 月 日)社区开展专项行为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月 日- 月 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展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五)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 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 生产的;
外省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将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
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 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
合格非法运输易燃、 、 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5篇)》相关文档:
幼儿园防近视工作方案09-02
教师家访工作方案09-02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09-06
工作方案及总工作计划优秀6篇09-09
工作方案范文合集5篇(精选模板)09-11
单独招生考务工作方案09-14
高考期间工作方案实施计划8篇09-14
中小学学生学业阶段性检测考务工作方案——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及相关考试制度(完整版)09-14
高考考务工作方案09-14
高考考点考务工作方案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