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篇)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篇)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关于实施医疗救助的文件精神,我们走进社区,深入居民家庭,在调查了解社区居民尤其是特困居民对医疗收费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医疗救助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流程,确定救助对象,扩大救助范围和提高救助幅度,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工作。不仅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而且受到省、市、区相关领导的高度扬。由于多年来血压、糖尿病病人和低保居民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力所能及给予方便和救助。
以门诊住院和社区义诊两种途径开展医疗救助,不仅方便就诊居民而且全面无遗漏,在减免或减少居民医疗费的用同时,还增强中心与居民的感情沟通,也有利于社区慢病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医疗救助作为一项得民心的惠民工程,任务重,责任大,意义深远。因此,我们不管经费到位不到位,有多少困难,也要尽力去做。
今年,我们先后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低保户、已建档的糖尿病和高血压居民开展体检765人次、查血糖1580人次、做心电图825人次、做B超756人次;为特困居民减免检查费128人次,两项总共减用16170元,其中医技科检查费用减免11013元,住院费、挂号费、注射费、门诊诊疗费减免5157元;重阳节、春节两节,开展送温暖活动42人次,以上措施不仅使特困居民得到医疗救助,而且带动中心其它工作顺利的开展。许多受到救助的居民感动得热泪盈眶,充分展示了医疗救助巨大的社会效益。
三、做好医疗救助关键要抓重点、抓落实、抓实效,勇于担当“送温暖的手”、“守门人”和“圣诞老人”三重重任。
需要医疗救助的大都为老弱病残、经济困难的特困群体,而且其家庭支持系统相对匮乏或薄弱,如果社会、政府和社区卫生工作者不予关注和帮助,他们自身将无法摆脱贫困和疾病,结果很可能因病致贫,因残而贫上加贫。
我们不仅是政府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主力军”,更是政府的一双“送温暖的手”。所以从某种角度讲,我们身负群众健康的“守门人”和政府委派的“圣诞老人”
的双重责任。
我们工作做的好与不好,直接关系到群众对政府满意不满意的大问题。因此,对我们社区卫生工作者来说任重而道远。
今年,我们对上述目标人群尤其是低保户、残疾人、疾病缠身老人等特困群体,开展工作,让许多卧病在床居民感动得流下热泪。特别是我们中心
“残疾人康复之家”在紫竹林和草市街两社区开展试点工作,以服务站或残疾人家为平台,为残疾人开展康复指导、上门或电话随访、体检和送温暖活动等。
四、开展立体综合救助是“未来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勇于探索,逐步完善。
未来或真正有效的医疗救助意义不仅仅是指医疗上帮助,而是指通过多方位、立体的综合救助措施使患者在心理、身体、经济和与其赖以生存环境上得到全面的改善和康复。我们目前开展的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是以后综合康复服务的基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我们实现残疾人全面康复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要想方设法加大对医疗救助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投入,完善医疗救助服务流程和注重措施落实,加快社区医疗康复队伍的建设,才能使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工作可持续性发展。
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县地处××边界,北与××市相邻,东与××省××市交界,西与××市接壤。全县总人口4
7万,辖6镇3乡1个垦殖场,有154个村委会,8个社区居委会。全县现有社会救助对象3万余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7972人,城市低保对象5809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225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705人。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县于××年开始试行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按照规定的病种及产生医疗费数额等实施医后救助;××年底,开始试行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年,县政府讨论出台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对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作出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年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规范了程序。至××年,全县医疗救助工作由原来单一的大病医后救助拓展至门诊救助、医前救助、直补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关怀救助六位一体的全方位救助模式,全县医疗救助工作从而逐步走向了规范化管理,总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以解决救助对象燃眉之急为原则,探索建立医前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文件规定的新增四类对象因病急需住院治疗,而一时又难以筹集治病费用的,可到县民政局申请医前救助,申请对象凭居民身份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乡镇审核盖章后,到县民政局办理医前救助手续,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开具《医前救助通知单》至定点医疗机构,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到县民政局开具的《医前救助通知单》后,在一定资金额数范围内先行接诊治疗,救助对象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县民政局结算。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定点医疗有关费用减免情况的检查,对减用及相关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定点医疗机构督促限期整改。
二、以分类施救为抓手,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过程中,我们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和不同救助需求,积极开展了门诊救助、直补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和关怀救助,通过健全制度,实行分类施救。
一是建立健全了门诊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我们发放了医疗救助卡,每人每年200元,用于常见慢性病的治疗,救助卡结余资金可转下年度使用。同时,救助对象凭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免收普通挂号费、治疗费和换药手续费。对敬老院的五保老人每人300元发放了门诊医疗费用,用于五保老人平常的治疗需要。
二是建立健全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医保同步结算的直补救助制度。全县五保对象及低保对象患病在县内定点医院就医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等到县民政局进行身份确认,填写《××县医疗救助住院直补申请审批表》,前往县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康复出院当天,由县内定点医院直接将救助金补助给救助对象,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县内定点医院垫付的救助资金从城乡医疗救助专户划拨至定点医院账户。
三是建立健全了住院救助制度,提高标准,分档救助。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文件规定的新增四类对象,凡被诊断患病确需住院治疗的,可到县民政局办理住院审批手续,经县民政局同意,可不限病种,享受住院医疗救助,近年来陆续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中的A类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在10000元以内的医疗救助费用经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实施全额救助。超过10000元部分按50%予以救助。B、C、D类城乡低保对象
10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实施全额救助,超过1000元部分按自负药费的40%予以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一次性住院救助上限201X0元,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住院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0元。
四是继续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于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低保边缘户”,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以及家庭成员患有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需花费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普通城乡居民,我们继续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患重大疾病的上述救助对象,我们在审核相关材料后,通过上户调查核实,按个人负担费的5%-10%实施救助。
五是继续实施了大病关怀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中身患大病、病情处于晚期,医治无效,其本人拒绝到医院接受治疗的,经本人申请,可到县民政局办理大病关怀救助,救助金额为1000-5000元。
三、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加强与卫生系统合作,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一是简化手续。对于门诊救助,我们根据上年底核定的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名单,于年初直接将门诊救助资金一次性注入医疗救助卡内,发给救助对象;对于住院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由救助对象本人直接向乡镇民政所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是加强协作。随着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以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救助对象对就医环境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所以,督促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也是我们的一项工作重
点。因为对象众多,医疗机构也很是重视医疗救助服务,例如县医院制订了医疗救助宣传单,对救助制度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县中医院制订了相关减免办法,对救助对象实行最低价最实效治疗。同时,我们与县农医局和医保局合作,不定期的对救助对象的治疗档案进行抽检,保障救助对象的治疗符合规定,确保实现不乱开药,不乱收费,目录内用药,最平价治疗。
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始终认为,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和巩固的过程,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思考和完善的问题,例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如何使医疗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其他兄弟县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力争全县医疗救助工作上新台阶,使医疗救助这一惠民政策更好的为救助对象服务。
近两年我们加大了救助的力度,提高了救助的比例,从××年截止到××年9月城市医疗救助上级和本全县共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460余万元,救助人数4200余人,其中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保5749人,参保资金4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近1600万元,资助低保五保对象参保资金44.5万元,救助人数21050人,按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继续实行“光明•微笑”工程,对城乡困难群众患“白内障”和“唇腭裂”由民政局出资实行全手术治疗,同时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全力保障“儿童两病”的救治工作和“爱心医疗”救助工作。
附送:
医疗救助工作计划(2篇)
医疗救助工作计划(2篇)
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切实协助城乡特困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
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基本原则:
救助困难家庭。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实行政府救助、社会捐助与个人负担相结合;3、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救助对象
1、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因患病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
救助规范
医疗费用计算补助只使用一次。
1、因患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在600元以上的依照个人负担费用的30%给予补助。不重复计算,患者自己年享受医疗补助累计不超过5000元。
2、患者已参与城镇职工医疗安全的依照现行医保政策报销费用后以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已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因患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依照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局部为基数计算补助。
三、医疗服务
原则上参照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平安甲类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设施目录或者依照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基本目录制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服务规范。为医疗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资金筹集
基金以区财政拨款为主,建立乡村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其他资金为辅。
区财政按照我区上年度乡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10%规范安排乡村医疗救助资金。
区财政按我区农业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规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市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
社会捐助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五、救助资金管理
纳入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民政部门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部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
六、申请、审批顺序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救助对象自己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明资料组织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张温暖、社区卫生工作者的爱心送到居民家中。××卫生服务中心特制定医疗救助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医疗救助计划
1、成立医疗救助工作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任务①救助对象:
主要为五保户、低保户及大病困难户、65岁以上慢性病老人、残疾人。
②救助范围及内容:
对救助重点人群实行“三减免”,免挂号费、门诊诊疗费、注射费。为6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病人除每月一次随访外,还进行一年
2次眼底、心电图、测血糖和体检。
③制作和对重点人群以三减免人群为主和发放社区居民就诊优惠卡。
二、实施方案
1、对本社区的救助对象详细登记造册,持有效证件实行“三减免并如实做好救助记录。
2、社区居民就诊优惠卡优惠内容:
①持优惠卡就诊免10%-20%检查费,30元以下免20%、30元以上免10%。
②高血压、糖尿病病人。65岁以上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抗高血压及降血糖药处方按批发价零利润发药。各科室对救助过的居民进行登记、签字,以备统计和考核检查。
③中心将每月一次在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义诊及公益活动。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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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上半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为促进我县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县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其中资助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人数万人万元享受门诊医疗费用二次救助的有33人次万元;享受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救助的有1662人次445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
二、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主要工作措施
(一)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切实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二0一二年十月制定出台的《靖西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救助对象取消了起付线,并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年累计救助最高金额。为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主动与新农合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做好衔接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二次医疗救助”。
(三)加大城乡医疗救助的宣传力度,采取印制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政策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防止特困群众因患病却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而导致生活极度困难现象的发生,确保我县城乡特困群众实现“病有所医”。
(四)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列入社会救助的重要工作部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规范使用。杜绝了代领、冒领等现象的发生,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核准后享受的医疗救助金由县民政局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的银行存折账户,
三、存在问题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报销手续较繁琐。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金,需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各种相关材料后,经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后报乡镇民政办复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由乡镇民政办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低保股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再由民政局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的银行存折账户。从申请到审批再到领取救助金,这个过程相对需要一定的时间。加上乡镇民政办人员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展缓慢,资金结存过多。
四、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一)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媒体、版报等形式宣传我县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让更多的医疗救助对象知晓医疗救助金的报销办法和审批程序。防止有的救助对象因不知道有医疗救助政策而放弃治病或因不懂得如何申请医疗救助而没有获得救助。
(二)积极推行城乡医疗救助经费即时结算服务管理系统建设,确保救助对象享受到即时结算医疗救助经费服务。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近日,顾县镇民政所前来办理大病救助的群众络绎不绝。为了继续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较好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顾县镇民政所采取多项项措施全面做好今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一是严格救助对象。为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顾县镇严格执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标准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办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真正使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和最急需医疗支出的农民手中。
二是严格实施程序。在救助程序上实行了逐级审批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村(社区)委员会同意、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身份证、五保供养证或低保证、医疗诊断书(或疾病证明书)、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资料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严肃救助纪律。强化政策宣传,增加透明度。采取书写标语,广播等形式强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严肃纪律,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救助资格。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XX年至今,顾县镇共对34人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支出xxxx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29人,资助医疗救助金xxxx元;城市医疗救助5人,资助医疗救助资金16700元。较好地缓解了顾县镇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乡镇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近日,顾县镇民政所前来办理大病救助的群众络绎不绝。为了继续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较好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顾县镇民政所采取多项项措施全面做好今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为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顾县镇严格执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中规定的救助对象标准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急需”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助办法,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真正使救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农民中最困难的和最急需医疗支出的农民手中。
在救助程序上实行了逐级审批制度。在大病医疗救助对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村委员会同意、镇民政所工作人员认真核实身份证、五保供养证或低保证、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凭证等相关资料并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确保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强化政策宣传,增加透明度。采取书写标语,广播等形式强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严肃纪律,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救助资格。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XX年至今,顾县镇共对34人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
资金支出xxxx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29人,资助医疗救助金xxxx元;
城市医疗救助5人,资助医疗救助资金16700元。较好地缓解了顾县镇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_模板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2021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为稳定社会、建设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9221人,其中城市1636人,农村37585人;
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2.19万元,其中城市29.89万元,农村462.3万元。资助1386名城镇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32957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生活定补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的相关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经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系统。为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
四是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100%。
五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下步打算
2021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不够充足,医疗救助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及医疗救助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县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围绕“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章立制、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总体要求,与全县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日程,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分解立项,推动责任制落实。年初,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对2021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42项主要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明确县分管领导、牵头单位和共同负责单位,并层层分解责任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身上,使每一位领导干部明白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负什么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到位”的责任网络和“千斤重担大家担,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制落实。县纪委对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做到“三个在前”,即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搞形式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走过场。抽调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议”方法,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找差距,议问题,抓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推动了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考核评比,促进责任制落实。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目标管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对25个乡镇和25家县直单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从考核的初步情况来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特别是围绕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以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年初,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去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推进责任制落实。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敢于动真格。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搞“下不为例”,不搞“集体负责”,切实做到责任界定清,追究档次明。在责任追究中牢牢抓住“三不放过”,即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因没有找到不放过,解决和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今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先后5次组织检查组,深入乡镇村、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纠正到位,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今年,仅在治理公款吃喝方面就严肃追究了41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抓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并将之纳入全县宣传整体工作之中。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切实抓好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三个条例”,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和学习文件相结合的办法,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自觉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每名班子成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写出了个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县委中心组专题就学习“三个条例”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工作职责、遵守纪律、完成任务等方面,查找工作上不足,并认真加以整改;
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1][2][3][4]下一页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根据旗纪检委、旗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按照我院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现就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s0100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在召开全旗思想整治暨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结束后,我院立即开展部署,成立了又一把手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纪检室、办公室人员为成员“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活动”领导小组;
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并且立即制定实施方案,以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在副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我院在副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自纠,使党员干部法纪意思不断增强,自觉抵制赌博等歪风邪气,并带头与赌博现象作坚决斗争。
三、认真开展查处赌博专项检查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院通过自查与对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在动员会议召开后,我院没有发现一起本单位人员参与赌博现象,动员会议和思想教育起到了良好效果。
在为期近一个月的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专项整治活动月中,我院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我院党员和领导干部参与赌博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金钱、物欲的诱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巩固活动成果,不断提高作风建设。
医院消防疏散演练工作总结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增强职工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驿区卫生系统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于*月*日组织了一次旨在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在灾害发生时有良好的应急心里素质,确保医院在发生火灾时,各部门职工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熟悉掌握医院火灾时的紧急行动程序和疏散路线,能够保障病人、婴幼儿、家属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小火灾时医院财产的损失的模拟火灾发生的人员疏散演练。现将本次演练工作总结如下:
1、成立演练指挥小组,确定演练目的,拟定演练方案。
本次防灾减灾消防疏散演练工作,受到医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领导班子专门就本次工作召开办公会,讨论决定成立了本次演练指挥小组,由分管院长、后勤科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管、办公室主任组成指挥小组负责整个演练进行,分管院长为演练总指挥,()院长办公会还确定了演练目的。会后由后勤科拟定了详细的演练方案。
2、认真落实各部门职责。
本次消防疏散演练要求全院各科人员均要参与,拟定的演练方案中对各科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都进行了详细描述,要求各科落实实施,
3、动员宣传,医院上下联动。
为了本次演练顺利进行并达到增强职工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的目的,医院在中层交班会上对此次演练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演练的目的进行宣传,对演练流程进行了安排,以调动医院上下联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全院齐心配合,演练顺利完成。
在经过强化宣传和部署后,*年*月*日下午5时消防疏散演练正式进行。当火情的报警笛音突然鸣响时,科室消防人员迅速就近取得灭火器对火源进行初期火控制,病区的医护人员则立即帮助病员及家属,从消防通道有序撤离着火区域,演练顺利完成。
5、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演练结束后,院长和分管院长立即就本次演练工作进行了总结。一是本次演练考察了全院各科职工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了危机防范意识。二是全院消防设施功能完备。三是科室防灾减灾应急疏散工具较缺乏,准备不充足。四是部分门诊区域人员的协助和配合意识较弱,需强化宣传和教育。
****医院
消防中队年终工作总结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汇报防火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篇)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2篇)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为稳定社会、建设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9221人,其中城市1636人,农村37585人;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万元,其中城市29.89万元,农村463万元。资助1386名城镇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32957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生活定补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
公室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的相关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经村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系统。为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
四是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100%。
五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下步打算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不够充足,医疗救助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及医疗救助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年,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
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覆盖,方便了救助对象,使“看病难”有所缓解。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切实为困难群众看病提供便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成立了××县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还组织了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医院进行调研,掌握城乡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结算等合,尽最大努力达到“小病不出乡镇、就近能住院、大病及时转院”,满足不同群众不同的医疗需求。
三是整合资源。把对优抚对象的医疗救助和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合为一体,实行统一救助。把优抚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对社会特困群体救助资源进行了有机的资源整合,更有效地夯实了医疗救助工作的基础。
三、精简程序,拓宽范围
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服务,关键在于解决城乡困难对象的看不起病、医疗救助报销手续烦琐的问题,同步结算工作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
一是规范各项服务流程。在定点医院醒目位置制作城乡困难对象就诊、结算和补助公告牌,规定完善就医就诊、医疗结算和救助程序。县级医院开设医疗救助窗口,医疗救助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从各个环节为城乡困难对象就医提供决速、便捷的服务。取消了村、乡证明等手续资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对象只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救助类别证件即可到定点医院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急危重症对象可先入院就诊,24小时内再补办人院手续。二是分类实施医前救助。建立与定点医院协调机制,落实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的优惠政策,减免检查、用药等诊疗项目,救助对象可优先就医就诊。住院期间医疗救助部分的费用均由定点医院垫付;为缓解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医病难问题,实行了适度的医前救助,即在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入院时,根据病情适度减少住院押金的缴纳数量,医疗终结,城乡低保对象的诊疗费先由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给予补助后,剩余部分按比例予以救助。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
部分。实行“一站式”医疗费用即时结算,使城乡困难对象在出院时实现医疗费用同步结清,简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有效地解决了被救助对象看病难的现实。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县民政局医疗救助办公室将救助对象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身份证明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救助结算清单等及时立卷归档,随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确保医疗救助档案完好无缺。
四、加强管理,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制约和监督,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检查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定点医疗机构和救助对象家中,采取查看处方、调阅医疗救助信息和走访救助对象等形式,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情况,定点医院医疗费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其医疗情况真实及医疗救助合理。
全县自××年元月份起至5月底,共救助农村五保、低保共1786人次,救助金额150.7万元;救助城市低保、优抚对象394人,金额60万元。医疗服务机构前期垫付医疗救助费用,季末由医疗机构和民政部门结算,保证了困难群众“一站式”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附送: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计划范文(2篇)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计划范文(2篇)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计划
为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改进服务,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
基本原则:
坚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与相关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发挥医疗救助救急救难作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慈善医疗援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体制原则。
总体目标: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二、救助对象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分为以下八类,其中:
~及类须具有××市常住户籍,类限于本市集体户籍。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人员。其中:
城镇低收入家庭指具有非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户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而低于或等于户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指具有农业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在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家庭;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辖区内集体户籍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及研究生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的大学生;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因卖淫、嫖娼、打架斗殴、吸毒期间、酗酒、交通肇事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伤害的人员不予救助。救助对象未按本方案救助程序在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不适用本方案。
三、救助方式及标准
采取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生育救助及慈善医疗援助的“五位一体”医疗救助方式。
资助参合参保标准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及患重大疾病人
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个人应缴纳的参合参保费由各区民政部门按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标准为其缴纳。
门诊医疗救助标准
本方案~及类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治疗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惠民医院减免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所属类别按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及无法定义务赡养、扶养或抚养人的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四类人员个人支付的门诊费用给予全额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5000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患重大疾病需长期院外治疗的,按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5000元。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患一般疾病的,按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全年累计救助金不超过201X元。
住院医疗救助标准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治疗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并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商业医疗保险、惠民医院减免、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及社会互助帮困等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根据其所属类别按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1.城市低保“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三类人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在300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救助;超出30000元的费用,按个人承担部分的60%进行救助。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六类人员患重大疾病中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提供其身份证、户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及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资助程序进行参合或参保。
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向其所在高校提供本人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向所属的区民政局提供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的身份证、集体户籍、《学生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资助程序进行参保。
3.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人员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程序附后。
门诊及住院医疗救助程序
1.“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患病后到所在区“一站式”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在门诊诊疗结束或出院结账时,分别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孤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经“一站式”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核实救助对象出具的相关证明后,即可在医疗机构窗
口即时结算。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补偿后,其个人承担部分由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窗口按比例给予救助,余额由救助对象个人支付。
在“一站式”医疗服务机构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救助程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在“一站式”医疗服务机构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向其户籍所在的区民政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孤儿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按程序进行办理。
3.家庭生活困难大学生申请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程序附后。患重大疾病的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员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程序附后。
生育救助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向其户籍所属的区民政局提交其身份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等,由其户籍所属的区民政局直接办理。
慈善医疗援助程序
按××市慈善机构相关程序办理。
转诊程序
1.救助对象患病后在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卫生院进行诊治,经住院或门诊治疗病情无好转的病人,由接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或乡卫生院出具转院证明,到所在区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做进一步诊治,患重大疾病的可直接转到市级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诊治。
救助对象因病需从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到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的,须经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或区卫生局出具转诊证明。在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救治的救助对象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交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证明、疾病证明、转诊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
3.因突发疾病由医疗机构急救车送到就近非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抢救的,救助对象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提交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急救车费用票据、疾病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其它相关材料,区民政局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
五、资金筹集、管理与支付资金筹集
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的医疗救助资金。市、区财政按1:
1资金比例将本级医疗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3.每年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4.从社会各界捐赠和慈善捐赠资金中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5.如预计当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将突破预算,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标准。
资金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须分别设立城市医疗救助资金专账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账,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1.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
各级民政、卫生、人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3.民政和财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资金支付
1.支付参合参保资金。用于资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分散供养孤儿和农村孤儿、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患重大疾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由区民政局依据救助对象名册,将资金拨付给经办机构。
资金结算。由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先垫付医疗救助资金,所发生资金由区民政局审核后,按季与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区民政局也可预拨一定资金给社会信誉好、医疗服务质量高、综合性的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当年未用完的预拨资金转为下年使用。
六、部门职责
城乡医疗救助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民政部门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实施管理。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贵阳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贵阳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管理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政、卫生和药监工作的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民政、卫生和药监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研究拟定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和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制度,指导、督查各区民政部门运行医疗救助制度的情况,受理医疗救助中的举报和投诉。区民政局要与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并具体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审批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及时实施救助。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筹集,将每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列入预算,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规范信息化医疗救助管理流程和资金结算程序操作;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选定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并建立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协同民政部门做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信息化衔接;
负责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农村困难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用等相关信息;加强对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控制和降低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向民政部门提供城市困难群众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费用等信息;配合督查医疗服务机构规范使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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