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广安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广安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广安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刘伯清
(20XX年10月24日)
:
根据这次督查工作的安排,我现将广安区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广安区是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的故乡,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存,巴蜀文化底蕴十分深厚。通过多年努力,现已报请各级政府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文物保护点382处。并有馆藏文物700余件,其中珍贵文物近300件。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得到可持续发展,文物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文物保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文物展示利用步伐进一步加快,促进了我区文化强区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馆藏文物管理工作。对现有的馆藏文物,严格按要求标准做到科学的登记建卡建档、定期除尘防虫等工作。为提高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文博信息化建
设,20XX年开展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了全部馆藏文物的信息采集工作,并荣获广安市“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同时,我们对馆藏文物的安全常抓不懈,加强对文物库房的铁门、铁柜、铁窗等基本保护设施的配制外,另增添了监控、消防等设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守护,确保了馆藏文物无一件毁损、丢失或被盗。
(二)地面文物保护工作
1、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和“科学论证、规划先行”的方针,我区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先后聘请了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四川园冶古建园林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广安白塔、广安文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和《广安白塔地基抢险加固工程方案设计》。并在20XX年,委托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北方工程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向国家文物局报请了广安白塔、冲相寺摩崖造像的规划编制、抢险加固和安防工程立项申请,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解决该两处“国保”文物亟需的修缮经费,恢复其历史文化应有的历史文化尊严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为正确处理文物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关系,做好我区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区文物主管部门与广安文庙权属公司(宏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次磋商,最终就文庙的
保护和开发达成了一致意见:区政府因地制宜,缩减文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宏立公司将文庙产权无偿移交政府,并向区政府支付300万元维修保护工作经费,形成了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共赢”。
3、根据文物法的要求,我们于20XX年全面完成了新公布的10处广安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和26处广安区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设立工作,同时更换完善了已破损的8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的安设工作。并落实了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制,将文物保护员的补助经费纳入了各乡镇的财政预算。
4、积极争取资金,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作。20XX年争取经费12.48万元,对冲相寺正殿左梢间垮塌部位进行了应急抢险维修;20XX年争取经费4万元,拟对广安县立高等小学堂进行日常保养维修。
5、积极争取区上领导支持,将广安白塔、冲相寺摩崖造像、广安文庙、兴国寺大殿4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库房房安防纳入“天网”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安装工程,进入调试阶段。
(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于20XX年底顺利完成了“三普”第一阶段工作,于20XX年10月启动了第二阶段--实地文物调查阶
段工作,区文物部门全力以赴,克服起步晚、人员少、经费紧张、工作量大重重困难,冒严寒、战酷暑,牺牲节假日,徒步深入每一村组,绝不丢落每一文物线索。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XX年11月完成实地文物调查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的成果。20XX年1月,广安区“三普”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获得了由省、市三普办专家联合组建的验收小组的高度评价,并顺利通过了验收。
(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国家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措施。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时间从20XX年10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历时5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我们已经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区国有单位摸底调查和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二是报请区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并同时成立广安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三是印发广安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向区政府上报经费预算;四是对所有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发放调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收回并进行汇总后上报;五是加强普查人员专业培训工作。
(五)地下文物发掘。近年来,我们积极加强地下文物
的抢救性发掘工作。在东岳乡安子村、城南鑫源街(友谊中学初中部旁)、化龙乡渡口村、城南育才小学内先后发现墓葬,我们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清理、发掘墓葬,做好随葬物品的出土工作,出土文物计30余件,现存放在市文物管理所。
(六)文物宣传。文物是历史留下的财富,是广安文明史的重要实物见证。我们坚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高度,把普法宣传、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政干部的宣传。区文物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街道,向基层党政干部职工宣讲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提高他们对文物保护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明确地方党政对文物保护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加强对党政机关、生产建设单位的宣传。组织专门力量深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向其附近的生产建设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人员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有效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破坏文物的现象。三是加强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利用“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举办图片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他们
篇二:曹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曹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强县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山东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优化文物工作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曹县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文化发祥地之一,夏朝前属东夷之地,境内有许多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遗迹,为尧舜禹活动之地,公元前1700年,商王成汤在此建都,成为商朝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历史学家称为“华夏第一都”。现存的古遗址有10多处约20万平方米,自然形成星罗棋布的地下历史博物馆。县域内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曹县文管所馆藏各类文物412件,其中一级3件,二级3件,三级110件。
二、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曹县文物管理所前身为图书馆文物组,1989年3月份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曹县文物事业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20XX年经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曹县商都博物馆,是一处集收藏、陈列、研究、社会教育于一体的综合类博物馆,由曹县文物管
理所代行职责。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在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专门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计划,提出文物保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
(二)扎实开展“三普”,准确掌握文物现状。自20XX年以来,我县按照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在曹县文体局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和突出成绩。在实地调查阶段,普查组的足迹踏遍了我县1966平方公里土地,对全县24处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1174个行政村,2929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实地调查了316处普查点,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3处,其中复查22处,新发现178处,消失13处。在实在调查阶段,共绘制文物图纸396份(其中文物平面图99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图22
份,地理位置图221份,拍摄照片10196张,其中文物点照片1907张,编写《文物普查简报》6期。我县普查登录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受到了省、市“三普”办的充分肯定,被认定为全省登录数据查验优秀等级。
(三)加大管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坚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加强管护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搞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保护范围,树立标志碑,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管机构等,全县所有文保单位,均按文物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四有档案齐全。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各乡镇设置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派出所所长任监管员,在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庄设立村文物监管员,并与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目前,全县已有文物监管员100余人,初步形成以县文物管理所为中心的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完善了文物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坚持文物巡查制和安全责任制,对重点文物实行专人看护。严格文物执法,成立了专门的文化(文物)综合执法机构,切实加大了破坏、损毁、盗窃、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
二是加强馆藏文物的安保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馆藏文物帐目健全,建有档案,卡片,库房安防设备齐全,有监控报警设备,县文体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完善馆藏文物的安全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更是加强人员轮流值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杜绝漏岗、空岗现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多措并举,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围绕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目标,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对广大市民和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每年利用“5.18”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保护日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专门开辟《今日曹县.文物版块》栏目,展示我县的馆藏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法,同时,还将县文管所馆藏精品文物及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制成宣传展板,到各乡镇巡回展出,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家喻户晓。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曹县的知名度,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短缺,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处在自然损坏的状况中,尤其三普以来尚未核定级别的文化遗存自然损毁严重。不少古建筑、古墓葬、石碑等地面文物,由于长时间处在自然界的风雨浸蚀之中,变得残破不堪,面临着随时都会坍塌的危险。
2、库房文物自然毁损。由于县文管所库房条件差,没有调湿调温设备,使部分馆藏古籍字画等纸质文物出现霉变、虫蛀、酸化脆变现象,汉代彩绘陶马,彩绘部分脱落,馆藏青铜器等金属文物发生锈
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建设的不断扩容,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加大,下一步,我们曹县县委、市政府将重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1、馆藏文物修复
对受损文物编制修复方案,并展开修复工作。针对文物保存环境要求,更新保管橱柜、保险柜,并做保存囊匣,文物库房配置恒温恒湿设备,逐步完善藏品储存保管的设施,使这些馆藏文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2、“三普”中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普查文物点20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178处,在新发现的文物点中筛选了7处提请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筛选了10处由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新发现的文物点,急需成立文物保护组织,签订保护协议书;划定重点文物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界桩;树立保护标志碑和完善文物档案。
3、筹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经过对我县文物点进行筛选,其中梁固堆遗址和安陵固堆遗址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要求,燕陵固堆遗址、青山固堆、春墓岗遗址和王茂墓群、汤陵、伊尹墓符合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要求,是提
篇三: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文物保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研究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的思路及对策,3月9日,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陶承德带领下,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副市长陆晓华应邀参加调研。调研组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文物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深入到金集镇和石梁镇,实地察看文物保护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物资源状况及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天长历史悠久,仅置县就有一千二百多年历史,地上地下文物比较丰富,境内存有新石器时代的马家墩遗址和建于商周时期的石梁古城址。战国、汉代古墓葬更是星罗棋布,其中有安乐苏桥战国墓群、安乐北岗汉墓群、湖滨耿家尖汉、唐、宋墓葬群、三角圩汉墓群等,先后出土了大批珍贵文物。1991年底发掘的三角圩汉墓群,还被评为1992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全市境内现有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结束后,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204处,其中复查110处,新发现94处,登记消失31处。
天长市博物馆现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皖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博物馆。该馆始建于1992年,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功能齐全,管理规范,负责文物陈列、展教、保护、研究等职责,其馆藏文物较为丰富,有藏品5000多件,一级品70件,其中一套28件木工工具,和环形玉龙、玉带勾及多件(套)精美漆器令世人瞩目,多次被调往北京、上海和国外展出。
我市于20XX年编制了《天长市“十一五”文物保护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省、地方先后投入了近千万元,对抗大八分校旧址群进行修复和扩建,对天长市博物馆馆舍、库房进行改造,对馆藏饱水漆木器进行保护等。其中抗大八分校旧址群的修复和扩建项目工程影响最大,国家和地方总投入达800万元,工程历时两年,对16处旧址进了全面的修复和保护。抗大八分校旧址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二批全国免费开放场馆,省、地、市三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XX年修复后正式对外开放,年接待观众达8万人次,为安徽红色旅游增添一个新的亮点。省拟申报其为第七批国保单位。
二、我市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还没能形成社会共识。部分基层干部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缺乏“守土有责”的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干部群众文物保护的基本知识、法律意识还很淡薄。
2、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工作是分级保护管理的,国保单位可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省保单位可申请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市一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以及重要文物点,应有市级财政承担。但目前我市财政基本上只负责人员工资和部分专项保护支出,常态性的文物保护工作投入不足。
3、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等工作措施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4、文物保护工作的执法力度还没到位,随意损害文物,破坏文物周边环境的事时有发生。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全市登记消失的文物点就达31处。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重新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
重新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是进一步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前提。文物保护工作,保护的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先人留下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这项工作,不是政府某一部门的事,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需要各部门、各阶层的共同努力。当前首要任务,是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作为构建和谐、文明新天长的工作内容。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制订和完善保护规划,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关系,要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各镇
(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弘扬”。
2、明确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宣传力度
文物保护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升到彰显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的高度,强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氛围。建议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和宣传媒体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保护文物和全市的经济建设、旅游发展、文化品牌打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文化、文物部门要充分利用每年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举办文物法律法规宣传,举办文物知识的普及讲座,让广大群众真正懂得怎样才能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
3、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保护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文物保护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保护。要编制《天长市“十二五”文物保护规划》,出台实施办法,做到规划先行。建议对第三次全国普查第二阶段登录的所有文物点,设置保护标志牌,加强保护;加强队伍建设,组建一支以村为基础的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形成城乡一体的保护网络;积极申报抗大八分校旧址群和天长图书馆楼为国保单位,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品位;将铜城普济桥、秦栏孝子坟等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升文物保护级别;积极向上争取,把我市境内的重要文物点,列入到国家和省“十二五”保护项目中,切实加强保护;编印
《天长市不可移动文物图录》,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市的历史文化遗存,热爱家乡,热爱天长。
4、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地上地下文物免遭破坏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古遗址、古墓葬和损毁文物的事件,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除了给予行政处罚外,对于犯罪案件,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决不姑息。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文物部门要对大中型建设工地提前介入,进行调查勘探工作,没有经过文物部门签字许可的工地,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应严格把关,不允许施工作业,以确保文物免遭破坏。
5、积极争取保护经费,加大文物保护投入
建议文物部门多渠道争取经费,积极向上争取保护项目。“十二五”期间,可将抗大八分校教室旧址、政治部旧址,杨捷将军墓,铜城普济桥,老图书馆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进行申报,争取经费。市财政要加大投入,把日常的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扎实进行。
6、针对我市文物保护的现状,建议市政府出台《天长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把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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