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十必须”
1.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经营,并要及时年审;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衣帽要整洁;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4.食品必须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变质;
5.食堂必须设置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存放弃物的容器要加盖;
6.采购原料必须索证齐全、定点采购,建立进货台帐;
7.餐具消毒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环节;
8.食堂必须公示每周食谱及每月的成本核算;
9.餐厅卫生必须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责任人公示上墙;
10.食堂所有入口食品留样必须每样125克以上,保鲜存放48小时。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十不准”
一是不准采购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辅料。
二是不准采购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原辅料。
三是不准采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四是不准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辅料。
五是不准采购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
六是不准采购加工制售冷荤凉菜。
七是不准向幼儿供应隔夜饭菜。
八是不准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九是不准采购供应腌制食材、皮蛋、豆类,发芽土豆,菌类等高风险食品。
十是不准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酱、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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