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委办公室、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x〕13号)和《中共X委办公室、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18号),保留X公安局,正科级,为主管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公安机关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职责,承担反恐怖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加强公安机关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的职责。
(四)加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和警务指挥调度的职责。
(五)加强侦查、实战、重大警务活动指挥和街面巡逻、技术防控的职责。
(六)加强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的职责。
(七)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县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要动态信息的搜索、综合、研判、报送工作,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组织指导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特殊场所、集会、游行、示威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类治安保卫组织、重点建设工程治安防范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我县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消防、警卫工作,实施抢险救援,警卫守卫国家规定的目标、场所和设施,对驻县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八)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网上相关案件侦查。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我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开展狱侦、深挖犯罪等工作,规划和指导我县监所建设。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管理劳动教养对象的审批和有关劳教对象申诉案件的受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我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处置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负责实施并指导全县公安指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四)规划、组织并落实全县公安被装、装备、经费的配备、使用、管理和勤务保障工作。
(十五)组织和指导全县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县公安宣传、教育、训练、抚恤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六)组织和指导我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制定我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我县公安督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20个职能科(室、大队、中心、所)。
(一)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内设:1、办公室;2、科技科;3、业务科;4、事故处理科;5、法制宣传科;6、财务科;7、交通设施科。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内设:1、情报中队;2、机动侦查中队。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内设:1、一中队;2、x队。
(四)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内设:1、一中队;2、x队。
(五)禁毒大队(副科级)
(六)看守所(副科级)
(七)指挥中心(副科级,挂信息通信科牌子)
(八)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内设:1、办公室;2、案件侦查中队;3、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4、大案中队;5、信息作战中队;6、技术中队;7、案审中队;8、城区中队。
(九)拘留所
(十)办公室(挂信访室牌子)
(十一)政工科
(十二)户籍管理大队
(十三)督察大队
(十四)法制大队,内设:1、执法监督中队;2、劳教中队。
(十五)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十六)出入境管理大队
(十七)警务保障科(挂装财科牌子)
(十八)情报大队
(十九)老干部科
(二十)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231名,其中交通警察大队政法专项编制17名。
局机关领导职数: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交警大队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3名,副教导员1名。
副科级大队设二正二副;副科级中心、所设一正二副。
股级职数33名。
五、其他事项
县交通警察大队南港中队、泗溪中队、墨山中队、公路巡逻中队,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副科级单位,其中公路巡逻中队加挂交通秩序科牌子;县交通警察大队城镇中队更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一中队,仍为县交通警察大队下属副科级单位;增设县交通警察大队城区x队,为县交通警察大队下属正股级单位。副科级中队领导职数设置为二正二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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