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时间:23-12-25 网友

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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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大会议上提出要让人们民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而如何才能让人民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则使我们需要迫切关注的。人民的尊严,需要权力的谦恭,需要官员的收敛,需要对宪法、法律和人权的尊重,更需要社会分配和福利保障的公平和平等。

关键字:尊严;人民;国家;权利;科学发展

正文:2010年3月召开的人大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庄重承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和谐。二字让人耳目一新。 “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说法进一步表明了政府“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届政府的承诺中,我们对不同时期的“幸福”几乎耳熟能详。50年代,人们对幸福的憧憬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六七十年代,是“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和收音机);80年代是“万元户”;90年代是有房有车;新世纪的幸福感呢,则与“尊严”息息相关。

“尊严是建立在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人民有了生活水平、生活条件底蕴以后才有尊严。城市的低收入家庭需要我们的关注,怎么样去把财富平衡好,蛋糕怎么去做好,怎么分好,怎么品尝到味道,需要一系列的措施。”

“如果一个人生活水平很低,身体又生病,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生活来源,怎么能有尊严的生活?不可能这样。所以我觉得温总理的讲话今年提得特别到位,我觉得这也是政府的一个工作目标,也是百姓的愿望。他的工资、医保、社保都要给保证,这里头最关键的是经济,经济是个支柱,经济的好转才有可能。”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人们的幸福指数并没有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而得到质的提升。细心的人们会注意到,各种红头文件中,有关“尊严”的提法 可谓“凤毛麟角”。相反,少数官员胡作非为损害民众利益,肆意践踏公民尊严,令法律蒙羞。野蛮的强制拆迁,拆掉的不仅是安身立命的房子,也是“草民”最后的尊严;教育资源的失衡、受教育权利的不公,农民工子弟学校在城市生存维艰,农村大量留守儿童遭遇亲子困境和成长的烦恼,剥夺的是弱势群体对下一代有尊严地发展的强烈渴望; 社会保障的缺失,看病难、看病贵,让草根阶层生存的尊严受到打击。

活得有尊严,要活得富有。无可否认,现在的中国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城乡差别、贫富悬殊的现象也依然存在。“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是不少地方的真实写照。前段网上流传“富可敌国”的说法,某些人引以自豪,但那只是GDP,而且这些财富只是在少数人的手中,更加看到了两极分化。中国富裕家庭掌握的财富在迅速膨胀,中国百万美元资产家庭数量已增加到78.8万户。同时,从坊间出现了以“房奴”、“车奴”、“孩奴”自嘲的词汇来看,全民还没有“富起来”,必须加倍努力,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使广大人民活得有尊严。
活得有尊严,要活得平等。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是一种心愿。什么是尊严?按汉语字典上的解释是:“可尊敬的身份或地位”。照这种说法,很多人是没有尊严可言的。记得2003年的时候,北京的某个公厕门口写着“严禁民工上厕所,违者罚款50元”的字样,某村为了禁止民工如厕,还派人守在公厕门口,只要看到民工就不让进;在某火车站的春运窗口前,排队买票的人中有一部分人是蹲着的,原来这里要求“民工必须蹲下排队”;为讨工钱,民工们忍饥挨饿,下跪作揖,无奈之下只能以死抗争,却一个不小心被城里人说成了“跳楼做秀”……原本人无贵贱之分,但是在现实社会里,这些不平等的存在,对弱势群体来说,尊严是可以随意践踏的。特别是对残疾人,我们要更加关心爱护他们,他们是坚强的,是勇敢的,本就不该受歧视,他们付出的努力是常人无法感同身受的。我们不能嘲笑他们,更不能辱骂他们。为此,中央政府必须加快完善社会各项公共事业的制度设计,各地政府也应结合本地实际作出规划,保障全体公民能够公正、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特别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人民基本的医疗卫生、教育、劳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活得有尊严,要活得自由。几千年来,中国人就是帝王的奴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就是官民的差别,老百姓向来没有自由。当然现在好了,生活质量提高了,言论自由了,身心也得到了解放。但是决不能把“有尊严的生活”,简单理解为脱离了贫困线的、小康的甚至是富足的生活。有尊严的生活,应该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然而从一些案例来看,群众依然难以得到应有的权利和自由。比如网上热炒的“跨省追捕”,据说一个河南的网民在网上说了一个外省的贪官,结果被外省的网警查到,到河南把他逮捕了。这既说了网络的不自由,也说明了贪官的神通广大。要让人民幸福而有尊严,官员们首先要放弃特权。这并不是说,要让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来代替官员的幸福和尊严,而是希望官员和人民打成一片,官民平等。

如何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一要确保公民的自由和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合法公民,都应该体面地、有尊严的生活着;二要确保公民的生存权,让公民享受更加舒适的衣食住行、更小的城乡差别、更多的教育和就业机会,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三要确保个人的发展权,为每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充足的条件。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与“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当务之急是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走出片面追求GDP和“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误区,从更多关注群众的物质需求、关注“民生”,转变到更加尊重人的全面发展,满足民众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从注重追求效率转变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

要活的有尊严不仅需要靠国家的努力还要靠我们自己的努力,我们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要有敢拼敢做的想法,同时要付出努力去实践让努力成为现实。让我们的生活活的跟家精彩更加有尊严。

参考文献:《形势与政策——论人民如何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马赫安 《生存与尊严》

马立 《人民的尊严》

刘超 张永恒 《尊严》

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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