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023年养老工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1年目标
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坚持“一个统揽”,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突出“两项重点”,创造条件为事业产业融合、医养康养结合打通路径,夯实政府-企业-群众、群众-企业-政府双向信息支撑。落实“三级布局”,围绕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综合体系完善空间布局指导,确保养老设施规划布局符合南明区人口老龄化实际需求。
(二)2022年目标
协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促进政府与市场、事业与产业、国企与社会、养老与康旅“四个关系”融合,全速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信息技术支撑、人才队伍培育、服务主体培育、保障体系建设“五个工程”建设,全力打造区级养老标准化示范中心、养老实用人才实训中心、养老服务调度指挥中心,安宁康养中心、中医康养中心、适老化产品展示中心“六个中心”品牌,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构建功能完善、供给充分、保障有力、均衡优质的服务供给体系。
(三)2023年目标
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矛盾,通过在全区建立“1+17+N”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居家社区机构一体化”“线下线上一体化”“医康护养一体化”完整的三维一体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初步探索可持续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嵌入式综合体工程,构建“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确保基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惠及辖区内有需求的户籍及非户籍常住老年人。提升日间照料服务质量,扩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率,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鼓励各乡、街道和各运营机构根据辖区老人实际情况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实现三社联动社区养老工程。通过打造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保障机制
1.以“世行”为抓手、“三感”为契机,把县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试点工作与世界银行支持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贵阳市“三感社区”建设项目紧密结合。编制《贵阳市南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抢抓世行项目机遇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统筹部署“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制定《南明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和项目清单》,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提供依据,完善服务工作规范和监管制度,更好地引导养老服务向标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二)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3.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实施嵌入式综合体工程,在幸福里长照之家设立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面部署落实全区养老服务统筹规划、业务咨询、培训示范、协调指导,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各乡、街道建设一个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提供日托、培训、评估、督导等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指导辖区内村(居)养老服务网点工作。继续加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各村(社区)。
4.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推进南明区幸福里长照之家并投入运营。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和兜底保障性,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至2022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不低于55%。通过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方式,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和康复护理水平。
5.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工程。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住宅小区街道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指标要求的,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补足养老用房。
(三)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6.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构建“15分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实施三社联动社区养老工程,重点打造枢纽型的社区养老综合体,强化社区养老资源与服务的统筹调配能力,将基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惠及辖区内有需求的户籍及非户籍常住老年人。推行服务清单,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包”,明确服务项目、定价范围等,重点满足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失能、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兼顾社会化服务需求。提升日间照料服务质量,扩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覆盖率。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运作。鼓励各乡、街道和各运营机构根据辖区老人实际情况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
7.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在幸福里长照之家打造区级养老标准化中心,根据《贵阳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规范》(试行)规范辖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基本服务项目和要求、适宜服务和要求,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8.推进老年服务精准化,增强家庭照护能力。通过试点开展 “喘息服务”,由专业护工为失能、失智老人家庭提供照料服务。试点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作用。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2022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以多种形式为老服务替代生存核查管理,实现月探访率达100%。
9.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配餐服务。扩大社区养老配餐服务覆盖面,推动各乡(街道)结合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设立长者饭堂。到2023年底前,长者饭堂村(社区)覆盖率达80%。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村(社区)共同推进“大配餐”的合作机制,打造长者饭堂慈善助餐品牌,形成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配餐服务,满足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和生活不能自理等老年群体配餐送餐服务需求。将长者饭堂纳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规范食品安全管理。
10.科学评估老年人需求。建立养老服务需求综合评估体系,培育评估机构。分年龄段动态性对辖区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认知障碍、精神状态、护理需求等评估。同步开展老年人情况摸查工作,建立老年人年龄结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服务需求等数据库。统筹综合评估结果及摸查情况,确定老年人服务类型、照料方式、补贴标准,将评定结果与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供给级别和保障等挂钩,确保养老服务与老年人需求有机对接。2022年底前,对全区高龄、失能、失智、低保以及空巢、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综合能力及服务需求评估率达80%以上。2023年,全区户籍老年人综合能力及服务需求评估率达80%以上。
11.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实施信息技术工程,通过在幸福里长照之家打造区级养老信息指导中心,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区-乡、街道-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功能,全方位对接市智慧养老平台,组建区级智慧养老运营团队。整合信息资源,形成信息通畅、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的动态数据库。精准对标本地老年人需求,发展紧急援助、健康咨询、电子商务、家政服务、服务缴费等养老服务。
12.深化医养结合。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站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就近建设。启动村(社区)护理站试点,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引入医疗资源,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规范。依托养老机构、卫生服务中心等平台,为照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赡养人、扶养人或雇佣人员提供免费护理技能培训。到2023年底前,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健康管理率达60%。
13.发展互助式养老。加强“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模式,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及“时间银行”模式,健全为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鼓励志愿者送餐服务。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等工作。
14.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开展老年教育,结合各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资源,开办基层老年学校或教学点。促进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学,形成符合老年人需求及社会发展要求的课程、教材和师资体系。健全老年人体育和文艺组织网络。支持乡、街道(村、居)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2023年各乡、街道建立老年人基层文体团队,村(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文体团队。
(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
15.加快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我区职业技能人才发展规划。大力支持贵阳市护理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与课程,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养老实用人才实训中心(幸福里长照之家),加强对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根据市有关政策,落实我区养老服务各类人员薪酬指导标准和工资上涨机制,探索设立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和岗位津贴。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基层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
16.加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通过场地支持、能力建设、咨询辅导、服务推广等手段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建立乡、街道购买养老服务指导目录,并逐步扩大范围和规模。促进养老需求与社会组织服务的对接,激发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活力。至2023年底前,区、乡、街道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比例不低于50%。
(五)培育养老服务市场
17.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对养老服务行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发挥行业自律、群众举报、媒体监督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18.增强市场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探索通过召开推介会等形式,搭建养老服务社会化对接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进入养老服务行业。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公益创投等形式,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涉老管理及服务模式。降低养老服务成本,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支持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民办养老机构,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推进政府与市场、事业与产业、国企与社会,养老与康旅四个融合,在发展普惠养老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兴业态,打造中医康养中心(桑续康养公寓)。依托村(社区)载体,建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网络。支持高科技助老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打造适老化产品展示中心(幸福里长照之家、电池厂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南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行动方案落实,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养老服务领域中涉及全局性、跨街道、跨单位的重、难点问题,将落实工作责任及养老服务政策情况纳入对各乡、街道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重点督办检查考核年度计划项目,各乡、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制定落实措施、配套政策、工作台账等,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间,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综合管理制度
建立机构和人员保障机制。充分整合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标准化中心、养老信息指导中心资源,发挥好中心功能。各乡、街道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配齐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承接养老事务和服务工作。各村(社区)设置助老员,承担采集辖区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应急救援、养老服务资源链接等事务。建立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建立跨单位协同监管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退出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三)健全财政保障长效机制
财政部门要根据老年人口的增加和养老服务发展需要,逐步增加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养老扶持资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重点购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等各类服务。资金投入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入户探访、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等途径,及时发布养老服务的政策法规、惠民举措、供给需求、活动资讯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在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全面营造尊老助老爱老氛围。将孝亲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家庭考评,激励各界力量开展敬老孝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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