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时间:23-12-03 网友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检 验 报 告

陕建质检(QT)字(2014)第(005)号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检验类别: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检测报告首页

第1页共4页

委托单位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室内气温

工程名称

室内湿度

检测部位

检测项目

甲醛、TVOC、苯、氨、

工程地址

一:概况:

为了了解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严格控制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委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对××××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对××、××的空气中甲醛、TVOC、苯、氨、氡的浓度进行检测。

检测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和《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GB11737—1989);《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GB/T18204.25—2000);《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1993),

甲醛采用现场检测法;甲醛、TVOC采用气相色谱法;氨采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氡采用活性碳盒法对上述××××的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取样范围、数量由委托单位指定,取样部位按规定随机抽取。

检测结果见表一:

检 测 报 告 附 页

第2页共4页

二、检测结果:表一

房 号

检测点位置

m

距地

1.00

1.00

距墙

距墙

环境条件

温度

现场甲醛浓度mg/m3

限量值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0.1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0.12

检测值

现场氨浓度

mg/m3

限量值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0.2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0.5

检测值

现场苯浓度

mg/m3

限量值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0.11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0.09

检测值

现场TVOC浓度

mg/m3

限量值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0.6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0.7

检测值

检 测 报 告 附 页

第3页共4页

三、结论:

依据《民用建筑工程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11737--1989)《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GB/T18204.25--2000)《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材料方法》

(GB/T14582—1993)检测结论如下:

1.房号为××、××的被检测房间,室内环境氡浓度平均含量小于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氡限量400 Bq∕m3的浓度值,检测结果合格。

2. 房号为××、××的被检测房间,室内环境游离甲醛浓度平均含量小于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游离甲醛限量0.12 mg/m3浓度值,检测结果合格。

3. 房号为××、××的被检测房间,室内环境苯浓度平均含量小于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苯限量0.09 mg/m3的浓度值,检测结果合格。

4. 房号为××、××的被检测房间,室内环境TVOC浓度平均含量超过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TVOC限量0.6 mg/m3的浓度,检测结果不合格。

5. 房号为××、××的被检测房间,室内环境氨浓度平均含量小于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氨限量0.5mg/m3的浓度值,检测结果合格。

检 测 报 告 附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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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GB11737—1989)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GB/T18204.25—2000)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14582-199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3)

检测设备:

MC甲醛分析仪、GC112A气相色谱仪

1380空盒气压表、瑞康1型低本底多道γ能谱仪

TY—9700数字温湿度计、QC—1和QC—2大气采样器

7230C可见分光光度计、RJ—ZH—1型热解吸与转化仪

检测日期及环境:

年 月 日 天气情况 气温

参加检测人员

检测负责人 综合污染程度

审核

批准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相关规定及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应按照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对室内环境进行质量检验。

2.室内环境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经有关部门考核、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3.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报告。

(2)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含量报告。

(3)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

(4)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复验报告。

(5)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6)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不做样板间的除外) 。

4.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数量和施工工艺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5.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游离甲醛(mg/m3))

≤0.1

≤0.12

苯 ( mg/m3)

≤0.11

≤0.09

氨 (mg/m3)

≤0.2

≤0.5

TVOC (mg/m3)

≤0.6

≤0.6

注:表中污染物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

6.抽检数量要求

(1)民用建筑工程不做样板间的,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的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少于3 间的全数检测。

(2)民用建筑工程做了样板间的,而且样板间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但不得少于3间。

7.检测点数要求

(1)房间面积小于50m2时,设1个检测点。

(2)房间面积小于50m2—100m2时,设2个检测点。

(3)房间面积大于100m2时,设3--5个检测点。

(4)当房间内有两个及其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8.检测点采集要求

(1)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0.8m---1.5m。检测点均匀分布,要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2)当采集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样品时,对采集集中空调的民用集中工程,检测点采集应在空调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点采集应在空调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点采集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3)当采集氨样品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点采集应在空调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点采集应对外门窗关闭24h后进行。

9.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上述的规定时,可判定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10.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上述的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可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规定时,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11.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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