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督导目的:确保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便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
2. 督导时间:每月至少一次,持续6个月。
3. 督导对象: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所有医务人员、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4. 督导内容:
(1)医疗服务督导
1. 科室环境、设备、消毒等是否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2. 制定并严格执行病房感染控制制度。
3. 医生是否进行科学合理的诊疗,是否规范操作。
4. 药品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是否存在过期、损坏等情况。
5. 医疗服务的反馈及处理情况。
(2)社区卫生服务督导
1. 社区健康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
2. 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是否全面、可行。
3. 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否进行工作记录和督导。
4. 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及反馈情况。
(3)管理督导
1. 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法规。
2. 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有效。
3. 人事管理是否规范,员工档案是否完整。
4. 罚款、处罚等处置是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
5. 其他管理工作的反馈及处理情况。
5. 督导方式:
(1)定期现场督导:督导人员到现场进行全面、系统的督导。
(2)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抽查,确保督导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3)听取患者意见:组织召开患者会议,听取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6. 告知反馈:督导人员将督导情况及时告知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督导报告原则上在3日内发出,并要求有关方面认真整改。
7. 评价制度:对督导情况进行评价,并对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8. 督导人员:由东城区卫健委公派专家成员及相关行业资深人士担任,每次不少于两名。督导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督导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查实问题和情况,确保督导质量的科学性、真实性。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方案》相关文档: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方案06-28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方案11-02
在全市综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稿(东城街道)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