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3-10-25 网友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门禁管理

第 一 条 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应配备“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通行证”出入校门。

第 二 条 未经许可,其他单位的机动车辆不得驶入校园。对确需进入的车辆,必须按长春中医药大学门卫管理相关规定,经门卫执勤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 三 条 机动车辆进入校区,严格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按指定的路线行驶,禁止鸣笛,限速10公里/小时。

第 四 条 机动车辆出校门,应接受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持有由部门、院(系)开出的有效携物证明,只有经过警卫检查后才能释放。

第 五 条 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原因(接送病人、搬运重物等)需向门卫说明情况,经值班警卫同意,方可进入校区。

第 六 条 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在上课时间一般不得出入校园。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用户必须提前联系安全部门,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人流高峰时段,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第 七 条 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和试驾。

第 八 条 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区,没有驾驶执照,严禁开车进入或进入校园。

第 九 条 来校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门卫应及时向上级值班人员报告情况。

第二章停车管理

第 十 条 安保办公室和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在校园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进入校区的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园交通主干道、教学、办公区域停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移动交通设施并进行其他阻碍交通的活动,不得破坏交通标志。如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开挖道路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做到施工时安全措施完善,竣工后及时清除堆积物,以防发生事故。

第十二条 进入校区的机动车辆,车主对车内货物和车辆的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决定校园某区域、路段的交通通行、禁行和其它交通管理措施。

第三章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视情况选择协商解决或报警处理。

第十六条 保卫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掌握现场基本情况,同时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秩序、信息报告等工作,防止出现破坏及现场混乱情况。有关各方应积极配合安全部门的工作。

第十七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得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破坏现场、毁灭证据,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第四章证件办理管理

第十八条 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通行证是机动车进出校园的唯一有效证件。其类型分为:机动车辆通行证(A证、B证),通行证由保卫处负责办理,同时对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 办证对象包括校内公车、本校职工私车、外部送货车辆等。学校公车凭车辆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A证;学校员工必须出示自己的工作许可证和私家车驾驶证、行驶证办理A证;外来送货车辆凭购货方开具的证明办理B证。

第二十条 外来务工单位和校园承包经营单位,须持驾驶证、行驶证,经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后,办理“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通行证( B证)”,凭此证出入校区。

第二十一条 没有牌照的机动车辆不得申请学校通行证。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辆通行证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学校通行证。

第二十三条 长春中医药大学机动车通行证A证有效期为长期;B证有效期为一年。

第五章附件 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这些规定。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文档:

【五项管理—手机】xx学校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及使用手机申请书3篇(附:致家长一封信)09-05

驾校训练场安全管理规定09-12

驾校安全管理规定驾校安全管理规定09-12

采购合同管理规定09-14

防虫害管理规定09-14

公司防雷接地管理规定09-15

广东省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10-03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办法10-21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10-21

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管理规定10-2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