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驻村工作队成员的出勤情况,提高驻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此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驻村工作队成员。
三、考勤方式驻村工作队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方式,考勤机采用统一的一体化设备,设备维护由县人民政府责任人负责。
四、考勤管理1.每日考勤时间:
–早晨7:30-8:00为签到时间;
–中午12:00-13:30为签退时间;
–下午17:30-18:00为签到时间。
2.勤务管理:
–工作队报到:每个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工作队成员需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提交本月工作计划;
–工作日报:每天下班前,各个工作队成员需向工作队长发送当天的工作日报;
–职业规划:工作队成员需每月向工作队长提交个人职业规划。
3.出勤管理:
–休假:工作队成员可以向工作队长提出休假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休假;
–请假:工作队成员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需及时向工作队长请假,并请销假;
–迟到/早退:工作队成员出现迟到或早退情况,需在当天晚上向工作队长报告原因,并写出情况说明。
4.处分管理:
–迟到/早退:工作队成员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或者当月累计3天以上的,需向工作队长写出情况说明,并报告工作原因;
–旷工:工作队成员出现旷工情况的,需向工作队长写出情况说明,并做出相应的补偿措施。连续旷工3天的工作队成员,将会被视为自动辞退。
五、考勤记录处理5.工作日报:
–工作队长每天晚上对工作日报进行汇总;
–工作日报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6.月度考勤:
–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底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形成考勤报表。
六、奖惩措施7.奖励:
–工作态度优异,业绩突出的工作队成员将获得表扬和奖金;
–每月考勤记录出勤率在95%以上的工作队员,将获得一定程度的考勤奖励。
8.惩罚:
–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或当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的工作队成员,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罚,并扣除考勤奖励。
七、制度修改本制度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如需要修改,由负责人提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八、附则9.本制度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工作队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如出现违规情况,将会被视为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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