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城乡社会分层
社会分层是指人们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或位置的排列. 按照一定的标准将人们区分为高低不同的等级序列。形成社会分层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分化和社会分工;二是个体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和机会不同;三是社会制度因素.“分层”原为地质学家分析地质结构时使用的名词,是指地质构造的不同层面。社会学家发现社会存在着不平等,人与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也像地层构造那样分成高低有序的若干等级层次,因而借用地质学上的概念来分析社会结构,形成了“社会分层”这一社会学范畴。 所谓社会分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由于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和能力不同,在社会地位上呈现出高低有序的不同层次的现象和过程。
社会分层结构的定型化具有下列几重含义:
第一,阶层之间的边界开始形成。阶层之间边界的形成,是阶层结构定型化的一个重要 内容 。而阶层之间的边界,往往是通过多种方式建构起来的。最显而易见的是不同居住区域的分离。 如果说由居住分区形成的阶层边界是可见的,那么,由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成的阶层边界则是无形的。但这种无形的边界,不仅可以作为阶层边界的象征,而且,如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所说,还是阶层结构再生产的机制。因为甚至像品味和审美等这样的因素,都可以因为专属于某一个阶层而起到强调和维护阶层之间边界的作用。近些年来,在一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涌现了一批贵族俱乐部。
第二,内部认同的形成。阶层内部认同的形成是与阶层之间的边界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人们正是从这种边界中萌发“我们”与“他们”的概念和意识的。
第三,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在80年代,包括在90年代初期,阶层之间的流动是相当频繁的。在 农村 ,大约上亿劳动力进入乡镇 企业 ,由过去种田的农民,成为农民身份没有改变的工人;还有上亿的农民,直接进入城市,或是从事小规模的经营活动,或是打工。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农民,在一面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以部分时间从事多种经营。应当说,在任何社会中,从一种职业到另一种职业,从一种社会地位到另一种社会地位流动都要经历某种门槛。这种门槛可以是某种文凭或证书,也可以进入必需的资本,或者是已经形成的势力范围或垄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任何社会都不能完全消除这种门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这种门槛。但如果门槛过高,则会妨碍正常社会流动的进行。
第四,社会阶层的再生产。在阶层结构定型化的社会中,社会的主要阶层开始处于不断地再生产自身的过程中。这首先是在于,由于社会中门槛的加高,机会结构开始在阶层或群体的内部锁闭。阶层再生产的另一个重要机制就是教育。教育对于阶层再生产的作用,学界一枝有两种针锋相对的看法。一种看法是,教育具有一种阶层再生产的作用。另一种观点则强调教育对社会流动的积极作用。在现在主要以职业作为社会分层基础的西方社会中,教育和文凭的获得无疑也是社会流动的最重要的机制之一.
每一种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社会分层的存在固然是有一定的好处,可是贫富差距是社会分成起到了一定的副作用,贫富差距是体制改革的结果,可以用马克思的分层理论来解释;中国现阶段社会分层越来越体现经济因素的重要性,这可以用韦伯的分层理论来探讨。但贫富差距扩大是体制不完善的结果,需要采取措施应对。
从社会分层角度熟悉贫富分化
一、阶级理论承认贫富差距存在的必然性
从历史上看,我国生产力水平起点低、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贫富差距问题客观存在。从现实上看,现阶段我国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可否认市场转型对利益关系、社会分层结构和机会结构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改革中产权关系逐渐明晰的公有制环境下的经济体制形成了一种再分配体制和市场体制混合并存的状态,在市场因素的作用下,以前那种由于权力差异形成的单一化分层结构被注重多种社会资源差异的多元化分层结构所取代。再者,市场经济强调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在竞争中出现了收入上的分化和贫富上的差距。也就是说在市场力量取代了行政力量成为左右各阶层利益的主导因素后,各阶层间的贫富分化在所难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决定我国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普遍贫穷,要么使一部分人先富。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实现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只能一部分人先富。随着现代化的实现,生产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国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调解贫富差距,使大多数社会成员生活富裕起来,贫富差距就会回落。马克思分层理论在阶级分层的同时也强调阶层的划分,承认各阶层存在着差异,即承认各阶层由于分工不同存在贫富差距现象。这种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存在的合理性,能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一种进步的表现。 因为这个原因,造成很多的农民进城务工,从而形成大量的农民工。形成了现在的比较明显的城乡二元 结构。
“进城农民工”,是指户口尚在农村,到城市以从事各种“自由”职业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民。农村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城市的生活由最初的“过客”演变成今天的“常住人口”。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离开土地、离开家乡到城市居住。这个现象是渐进式的,但给城市和农村社会、以及农民工本身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影响农民工留城的因素上包括个体情况、心理等方面,但这些因素都是从比较微观的角度去分析的,事实上宏观上的社会分层也对留城行为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是当代社会变迁的必然结果,农民工的社会分层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独特现象,更是中国特殊的社会背景的产物。中国农民的市民化,首先是要解决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但人数过亿的农民工又不可能同步市民化,或者同时融入城市,它必须经历一个渐进地、分期分批地进入过程。为此,文章运用代理论与社会分层理论来分析农民工分层,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证分析,将进城的农民工大体上分为准市民身份的农民工、自我雇用的个体农民工、依靠打工维生的农民工、失业农民工、失地农民工五个层次。
在当代中国,农民向工人阶级的转化经历了农民工这种特殊的过渡形式。从外在的表现形式来看,农民工阶层已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但在内在的本质属性上与先进的工人阶级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呈现出阶级属性的二重性。促进农民工阶层向工人阶级的转化,整合工人阶级,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应着重考虑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进城农民工”,是指户口尚在农村,到城市以从事各种“自由”职业为其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民。农村劳动力的异地转移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城市的生活由最初的“过客”演变成今天的“常住人口”。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离开土地、离开家乡到城市居住。这个现象是渐进式的,但给城市和农村社会、以及农民工本身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影响农民工留城的因素上包括个体情况、心理等方面,但这些因素都是从比较微观的角度去分析的,事实上宏观上的社会分层也对留城行为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农民身份向工人身份的转变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人阶级不是从来就有的,从历史上看,工人阶级是产业革命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一方面,资产阶级为了发展资本主义大工业和追求利润,通过圈地运动的方式使农民与土地相分离,农民被迫地实现了向工人阶级的转化,正如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对农村居民断断续续的、一再重复的剥夺和驱逐,不断地为城市工业提供大批完全处于行会关系之外的无产者。”另一方面,随着产业革命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破产的各社会阶层如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等,都加入到无产阶级队伍的行业。可见,工人阶级是从其它社会阶层转化而来的,而农民则是工人阶级的主要来源,并且农民向工人阶级的转化是比较彻底的,职业的转变与身份的转变几乎是同时进行。而在当代中国,农民向工人阶级的转化却呈现出与其它国家不同的特点,职业转变与身份转变相分离,这种分离使农民不能直接转化为工人阶级,农民工便是中国农民向工人阶级转化的过渡形式。 无论如何,进城农民工留城现象已经成为一个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这个群体在城市建设与生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处理好他们的生存、发展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进步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农村社会分层的影响
1.农民的阶层分化促进了城乡交流。农民移居城市,这一流动带来的既是城乡之间人员的交流与联系,还包括各种信息、观念的交流,使农村整体上的亲社会性增强。
2.农民的阶层分化正在消解农村社会的传统属性,建构着一种新的属性。农民的阶层分化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行的,而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基本上要依靠市场,从而对家族的依赖与关注程度上大大减少 。
3.随着农村阶层分化,乡村精英的感召力逐步淡化,其作用正在丧失。传统的乡村精英大多是有见识,社交广的人,某种程度上垄断着知识、信息和社会人力资源,是表达民声的中介。但自从农村阶层分化后,传统精英的这种垄断优势被打破了。几乎所有分化出来不再单单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都可以说是见多识广,他们掌握的知识、信息和人力资源都已大大地超过了那些传统的乡村精英。
城市社会分层的影响
1.整个社会的户籍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无法回避的。户籍制度将城乡居民严格分隔开来,它的影响对中国农民及农民工来说无疑是深远的。从表面上看,虽然现在户口限制不如过去那么严,出外工作、求职较方便,但深一层看,户籍作为一种身份的象征,已在原先是农民的农民工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事实上,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也正是依存在农民工在城市所面临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差别的制度基础。
2、不管农民工自身生存条件如何,在他们观念中,培养好下一代仍然是生活中的重中之重。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状况却是相当严峻的。
3、在就业及培训政策方面,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受的待遇也是天差地别的。首先,长期以来城市中政府举办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只对城镇居民开放而不面向农民工,同时对自发形成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采取取缔的政策。其次,城市中以户籍、身份为标准形成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严重限制了农民工找到相对较好工作的机会。由于城市自身要承担相当部分的下岗人员的就业,所以更加限制了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及工种。这就渐渐形成了所谓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一个叫首属劳动力市场,是属于城里人的,这里的工作收入、劳动环境、福利等都较好;而次属劳动力市场就是留给农民工的,通常是收入低、工作环境差、福利较少的工作。第三,政府提供的技能培训主要是针对下岗职工的,进城农民工大多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因此导致就业机会的此消彼长,更加剧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困难。
4.我国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群体性歧视,对城市居民和农民工采取的是双重标准,甚至许多制度如社会保障制度干脆把农民工排斥在外。
5.农民工群体与城市社会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是城市生活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农民工常常被认为是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及交通状况恶化的制造者,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 事实上这其中暗含着一个“污名化”的过程,似乎一些不文明、野蛮的行为天然地加在农民工的身上,他们是城市犯罪的首要被怀疑对象。应当关注的是,反过来讲,处于“污名化”中的被动者——民工对自身的认同乃至行为方式也在受这个过程的影响。 可以说,社会分层作为一种持久、强劲的能量,在人们心中潜移默化的发生着作用,引导着人们的行为。农民工也不例外,尽管他们不会从这样的层面去为自身的生活做打算,而事实上,这股能量却无时无刻不在左右着他们的人生步伐。
二、农民工阶级属性的二重性
中国工会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进城就业的农民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明确了农民工的工人阶级属性,这对于促进农民工与工人阶级的融合、扩大党的阶级基础无疑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实中的农民工阶层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工人阶级。一方面,农民工阶层在外在的表现形式上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在社会地位、综合素质等内在本质属性方面与先进的工人阶级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而表现出阶级属性的二重性。
农民工阶层初步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
公民所从事的职业以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是进行社会分层的一个基本依据。农民工的主要生产活动是从事着原本只有产业工人从事的非农产业,如建筑、运输、机械制造、服务业等,劳动性质发展了根本的变化。职业变化也引起收入形式和工作场所的变化,农民工的收入以货币收入为主,打工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工作场所主要集中在城市的二、三产业,与城市的工人接近一致。农民工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并不直接占在生产资料,他们对农村中的少量土地也不具备所有权,而且大量农民工实际上已出租、转让甚至抛弃了在农村的土地等生产资料。因此,从职业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来看,农民工阶层具备了工人阶级的基本特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正)》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这一规定表明“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即可确认为职工(工人)身份,由此可以认为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理应属于工人阶级。
可是就算农民工属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可是享受的权力确实是远远地低于工人阶级。没有劳动保险,没有最低的生活保障保险等等,许多的权利农民工是很难享受到的。以至于有很多的权力农民工很难想的,甚至是不敢想。那么从社会分层来说农民工
1,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中国城市农民工是城市中的一个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城市里较长时期地居住、生活和工作,但是无论他们自己还是整个社会并不认为他们是归属于城市的,而是认为他们是归属于农村的社会群体。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处在城市里的边缘位置上,所以常被称为城市中的“边缘人”,在生活方式上也成为城市里的一个特殊的亚文化群体。然而,另一方面,他们与农民也有根本的区别,他们受到城市文化的熏陶,接受了城市的不少文化和观念,这些使得他们很难再复原到农村原来的生活轨道上。
2,造成上述城市农民工特殊社会分层地位的首要制度原因在于户籍制度。根据相关资料表明,户籍制度建立以后,起到了两个最主要的社会功能,第一是使得革命以后的经济分配、资源分享的秩序得以维持。我国在尝试了打碎阶级的实验以后,需要用“非所有权”的屏蔽手段来维持经济秩序,而户籍是“非所有权”式的、最为有效的屏蔽手段。依靠户籍阻止农民进城,实现了向城市工业发展倾斜的政策,完成了工业发展的原始积累。户籍制度的本质是一种身份制度,当然,构成当时中国身份制度的不仅是户籍,除了户籍制度外也还有一整套复杂而又相互匹配的身份制度,但是,户籍制度是这套制度的核心。改革以来,户籍制度的“社会屏蔽”功能有所衰落,经济所有权的功能已经出现了回归的趋势。财产权作为社会筛选机制和技术证书权的筛选机制都已经对于户籍权力提出了挑战。当然,在产权方面和技术证书方面,农民工也不占优势,农民工仍然有可能处于城市社会分层的下层。但是,产权和技术证书权作为主导的社会筛选机制以后,社会公平的机制和理念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3,在上述户籍制度的影响下,传统的人口流动的推力与拉力的模型发生了变化。中国农民工流动的推力与拉力的模型与国际上的模型有很大区别。在户籍制度的作用下,推力与拉力都会出现变形。有些推力或拉力,会出现“功能失效”,也就是说,此种因素虽然还存在,但是它却失去效用,从而使流动人口不再遵循一般的推拉规律。迄今为止,我国的户籍改革虽然也推出了若干重要举措,但是,原有制度的惯性较强,户籍使推拉失效的现象依然如故。
4,非正规就业会是数以亿计的流人中国城市的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形式。应充分认识非正规就业的正向社会功能。非正规就业为中国巨大的失业人口、流动人口、过剩的农村劳动力留下了巨大的生存空间。应改变目前对于非正规就业的管理对策,改变一些地方打击非正规就业的作法,应对其采取扶持、帮助的对策。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这也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利益的必要机制。从根本上说,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都应当得到保障,而不应该仅仅是城市居民和正规就业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5,农民工中有底层精英存在,如果对于他们通通采取整体排斥的政策,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6,有些材料表明,农民工是职业流动最为频繁的群体,然而,频繁的职业流动并不能导致他们职业地位的上升,笔者提出地位累积的解释,城里人由于可以通过档案制度实现地位累积,而农民工则没有地位累积。
7,有些社会学家将我国城市农民工的家庭关系归为五种基本模式,即单身子女外出型、兄弟姐妹外出型、夫妻分居型、夫妻子女分居型和全家外出型。同时发现这些以分居为主要特征的家庭模式,与传统的家庭理论是冲突的,也给社会学研究带来了很大困难,笔者对此进行了阐释。
8,中国城市农民工高比例向家乡汇款的现象,我认为这种向家乡的高比例汇款的原因及其对于中国现代化的影响。
9,城市农民工的多数处于无保障状态,受到失业、疾病的频频袭击,笔者提出了建立三条保障线的对策建议。
10,城市市民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发现了流入城市农民对城市居民的不满情绪。本书剖析了我国农民与市民交往的历史,提出在今后几十年里,流入城市农民与城市居民将是在我国城市中共同生活的、长期共存的两大社会群体,提出增强他们之间的沟通、理解与合作,消除他们之间的隔阂、误解与冲突,从而保证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的发展。
11,中国城市农民工在政治、经济、社会权利等方面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提出绝对剥夺在现阶段还是普遍现象,提出了多阶剥夺的观点,认为绝对剥夺降低以后,相对剥夺的问题还会再提出来。
12,城市外来人口分为两个大的群体,他们的构成和需求有巨大差别,因此在户籍改革上,要分析户籍为不同群体带来什么样的实际利益,特别是要理解两大群体的不同要求,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改革。
13,有些材料写出中国城市化的五种模式,即小城镇模式、中等城市模式、大城市模式、城市群模式和乡村生活城市化模式,认为,中国城市化发展的道路显然不应固守在某一种模式上,而应采用兼收并蓄的方针,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多种模式。
14,同时可以发现人口高度密集的东南沿海城市带的形成是难以避免的。“东南沿海线”是与传统“爱辉一腾冲线”大体平行的划分东南沿海省份与其他地区的线条,该线东南是我国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最为集中的区域。东南沿海是我国农村人口的主要流入地,可以预计是未来中国人口最为集中的聚集区,也将是中国城市化未来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
15,曾经有学者提过三元结构首先是以二元结构为历史前提的,认为使用三元社会结构的说法更能够反映中国的实际情况。第三元群体的本质在于它与农村居民相比是一个占有一定城市资源的群体,它与城市居民相比又是一个仅占有十分有限城市资源的群体,是被排斥在正式的城市居民之外的非正式城市群体。这个新产生的群体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阶级,而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身份群体 。
农民工是中国建设的中流砥柱,也许没有现在的农民工的话,也许就没有现在中国的繁华,那最低的钱干最累的活,却无怨无悔,可是就算这样的话就连很多的最低的生活要求、标准都达不到。我们应该帮助他们,他们是弱势群体一部分,不仅要帮他们争取权利而且要尊重他们。
从目前来看,虽然从总体看存在农民从农业向非农产业、农村向城镇转移的趋势,但是受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等一系列限制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安排的影响,这种转移有很大不稳定性。农民无论收入高低、从事农业还是非农业或者兼业、工作地点在城镇还是在乡村,都不同程度地保留农民属性,与农民或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产权的角度看,那些已经从农村集体经济和家庭承包经营中分化出来到其它经济单位从业的农民,除了在新的经济单位获得相应的某种产权之外,仍然在其户籍所在的农村拥有一分土地和集体生产资料以及财产的产权,凭借其集体所有者的身份享有一分集体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一部分集体责任。从社会身份来看,农民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从农村转移到城镇,他们的职业和居住地发生了变化,但不论是他们自己还是其它社会群体依然认为他们是农民。
改变方式: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是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的故事 农民的社会阶层分化既是经济进一步增长的动力,又不断加深农民的分化。农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带来了农民之间在收入、社会地位、声望、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差距,促成农民阶层的分化,农民阶层的分化反过来又会促使农民在不同职业、不同产业、不同地区等的流动,对更理想的职业、更高的社会地位的追求最终带来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并导致农民的进一步分化。因此,农民阶层的分化和农民收入增长之间是相互伴生、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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