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警察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
第一节 警察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一)伦理学与道德
1.伦理学的含义和由来。
伦理学就是从总体上和联系上考察各类道德现象,是一门专门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道德问题的系统化和理论化。伦理学作为人类对自己生活进行道德思考的结晶,是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
2.道德的含义和由来。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由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以善恶评价为标准的意识、规范和实践活动的总和。
3.伦理学与道德的关系。
(1)伦理学是人类进人文明社会以后才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它形成于奴隶社会。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伦理学广泛探讨了道德的各种现象,是一门专门研究道德现象的科学。没有道德现象的存在,伦理学就失去了研究的对象,这门学科也就不复存在。伦理学是以抽象思维形式构成的系统的理论形态。
(2)道德的产生先于伦理学的创立,它是与人类社会、人类生活同生共死的一种永恒现象;道德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一种社会思想关系,既表现为道德心理现象和道德意识现象,又表现为道德行为现象和道德活动现象,同时还表现为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现象,较多地用来调整人们之间实际存在的道德关系;道德是以形象思维形式构成的复杂的社会现象。
(二)职业伦理学与职业道德
1.职业伦理学。
职业伦理学又称职业道德学,是研究各种职业道德的科学,是既从总体方面,又从部门方面研究职业道德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它根据职业活动的特点,研究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范畴等内容,同时把一定社会或阶级普遍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要求具体化、职业化,以适应社会生活中各种职业活动的特殊需要。职业伦理学是伦理学的分支学科,它以职业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根据其研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把各种职业道德作为一个整体,从总体上研究或探讨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特征、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及其规律,以及职业道德在社会道德系统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等。另一类是具体研究某一种职业道德,特别注意研究某一种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范畴等内容。
2.职业道德。
所谓职业道德,是对从事正当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或劳动中的特殊道德要求。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的体现,它的基本特征是:(1)内容上的稳定性。(2)范围上的特殊性。 (3)形式上的适用性。
3。职业伦理学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职业伦理学与职业道德的关系十分紧密,二者既有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
(1)职业伦理学是以职业道德作为其专门研究的对象,从而使职业道德更加理论化和系统化。如果没有职业道德这一客观现象的存在,职业伦理学也就失去了研究的客体,这门学科也就不可能出现。
(2)职业道德的出现,从时间顺序上看要远远先于职业伦理学的创立。职、业道德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它是随着社会的分工职业活动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在特定的职业实践活动中形成、发展直至完善。
(3)职业道德偏重于应用性道德规范,注重道德的操作性和实践性.相对而言,较少进行系统的理论考察。而职业伦理学则比较注意对职业道德的纵向和横向的深化论证。
(三)警察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1.警察伦理学的含义。 ’
警察伦理学是关于警察道德问题的学说,它以警察的全部道德现象为其研究对象,并从中揭示警察道德的产生、本质、作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它是警察道德的理论化和系统化。
警察伦理学是一门特定的职业伦理学,它所研究的警察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具体指的是人民警察在公安工作中应该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在人民警察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公安机关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展。
2.警察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警察伦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中的警察道德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所谓警察道德现象,是指人民警察在其道德生活中的一切表现形式。它是由人民警察的职业生活所决定,体现人民警察与他人,与国家、政党、集体、人民群众等各种道德关系的所有活动方式,足警察道德关系的外在表现。
警察道德现象包括多方面,就其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而言,可以概括为警察道德意识现象、警察道德规范现象和警察道德活动现象三个方面。
警察道德意识现象,是指在警察道德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并影响警察道德仃为的各种道德心理、观念、情感、意志、信念和道德理论体系的总称。
警察道德规范现象,是指评价、指导警察个体和群体行为的一系列道德准则。
警察道德活动现象,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察道德意识、警察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指导下个体行为和群体活动,是警察道德意识现象和规范现象相统一的结果。
第二节 警察伦理学的任务
(一)探讨警察道德的形成、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二)概括和阐释警察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三)研究警察道德实践的途径和方法(四)分析警察道德中的精华和糟粕,完成批判、吸收、借鉴和扶植等任务
第三节 警察伦理学的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二)历史分析的方法 (三)比较的方法 (四)系统分析的方法
第二章 警察道德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中国警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一)中国旧警察道德的起源和演变 中国旧警察,泛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警察产生之前的所有剥削阶级的警察,包括国古代兼有警察职能的官吏和近代的专职警察。中国古代警察则是对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和机关的总称。
1.中国古代警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警察是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整个厉吏过程中社会总体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并非是一个永恒的历史现象。
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实行政法合一、军警不分的国家政权体制,导致中国古代政权机构中只有执行警察职能的官吏和军队,没有专职的警察建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政法合一、军警不分的体制下,既然没有专职的警察,因而也就没有专门的警察道德。所以,中国古代警察道德的职能只能蕴含在古代官吏道德、军人道德和司法人员的道德之中。因此,具有警察职能的古代官吏·军人·司法人员的道德,有许多内容就是警察道德。特别是古代的司法官主要由各级地方行政官吏兼任,其职责与后来的专职警察的职能有较多的相同之处,所以说,古代警察道德的内容大多蕴含在司法人员的道德之中。
在奴隶社会中,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对司法官吏提出了一些反映统治阶级意志要求,其中包括官吏在履行其职责时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如“尽忠奉职”、“廉洁奉公”、“正大光明”等。到了封建社会,由于司法制度的逐渐健全,以及统治阶级内部某些进步人士提出的主张,使司法道德逐步完善起来。主要有:依法办事、不询私情、刑无等级、法不阿贵、立身清正、廉洁奉公等。
2.中国近代专职警察道德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近代专职警察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初的专职警察机构,是清政府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背景下屈从于帝国主义的压力,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而创办起来的。
随着中国近代专职警察机构和专业警察的出现,近代专职警察道德也逐步应运而生。根据中国近代专职警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所呈现的阶段性,其专职警察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也相应地分为三个明显的阶段:
(1)晚清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近代誉察制度的初创时期,势察职业道德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并且大多包含在纪律、条令、职责要求之中。(2)北洋军阀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近代曹察制度的形成时期。随着警察制度的形成和健全,警察道德也日趋完善。 北洋政府于民国10年10月7日制定公布的《铁路警察服务规则》,就是具有代表性的警察道德规范内容。 (3)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个时期是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发展时期。警察道德的主要内容有:服从命令,保守机密;热爱民众,保护民众;廉洁奉公,依法办事;讲究礼貌,举止端庄。中国近代专职警察道德,到了国民党统治时期,已经达到了较为完备的形态。
3.中国旧警察道德的主要特点。 (1)忠于统治者。(2)官德与警德合一。(3)理论与实践脱节。
(二)人民警察道德的产生和发展
1.萌芽与初创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 92 l~l 949)。
我党最早建立的保卫组织,是1 927年1 2月建立起来的中央特科,在选拔中央特科的保卫人员时,党特别强调保卫人员的道德素质,规定只有那些“有坚强信念”、“政治上绝对可靠”的同志,才能担任这项工作这就意味着党从一开始就把共产主义的道德信念和对党忠诚的高尚品德.作为挑选保卫人员的道德条件.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创建了人民军队,建立了红色政权,人民警察队伍也随之得到了发展与壮大。在这一时期.除了设立内务部民警局和刑事侦查局外,还设立了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最早的人民公安保卫机关:在那个年代里,对党忠诚。勇于献身.灵活机敏等,是党对公安保卫人员提出的道德要求。
在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建立了1 9个抗日根据地和边区政府。随着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与巩固,人民公安队伍也不断发展壮大。为了使人民警察能更好地服务人民,保障革命的顺利进行,人民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提出了许多纪律和道德方面的要求。但这个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规范,大多与政治规范、纪律要求混在一起,内容也较为简单。与人民警察队伍的初创阶段相适应人民警察道德也处在萌芽和初创时期。
2.形成和发展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949~1976)o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了提高人民警察的政治思想觉悟,培养他们高尚的职业道德,公安部在建国以后的历次公安政治工作会议上以及日常的工作中,一贯强调坚持对人民警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出了许多有关道德、纪律方面的要求,使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在政治思想教育和工作中得以形成和发展。
1958年在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上通过了《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
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是对公安机关长期、复杂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好传统和作风的总结,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发展历程中的一个光辉的里程碑。
3.系统和完善时期的人民警察道德(1976~现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部为了强化公安队伍的建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根据历史的经验和新形势的要求,针对队伍本身在思想、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
l 980年1 0月1 5日,在公安部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五句话、四十个字”的道德要求,即:“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廉洁奉公,遵纪爱民;立场坚定,敌我分明;机智勇敢,团结战斗。”
l 99 1年l()月3 1日,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尽快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秉公执法,能够应付重大政治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中央的这个决定。是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总纲领.也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规范和最终确立起着指导作用 。
1 994年1月.公安部党委为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在系统总结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其内容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团结协作;勇于献身;严守纪律;文明执勤。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机关第一次正式颁布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它的颁布实施,结束了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没有统一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状况,标志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严格执法”;第20条又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以上这些内容都是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要求。这对新时期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同年10月15日,江泽民同志为济南交警支队作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重要题词,又给新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它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建设和发展无疑起到了极大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进入新世纪后,公安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成为新世纪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队伍建设的新举措。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为严明纪律,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颁布实施了《五条禁令》。2003年11月,对中国公安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谈在北京召开。“二十公”的召开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三)中国警察道德发展的规律
1.警察道德的发展直接受到国家机器状况的制约。2.警察道德在新与旧、善与恶的斗争中不断得到发展o3.警察道德的发展是一个曲折上升的过程。
第二节 国外警察道德简介
(一)联合国的《执法人员行为守则》 、为了对世界各国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指导和规范,提高其执法水平,联合国大会于1979年12月17日通过了《执法人员行为守则》。
(二)有关国家警察道德情况介绍
1.美国警察道德情况简介。
20世纪初,美国警察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更好地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仿效英国伦敦警察开展了一场职业化运动。这场运动不仅对警察领导层进行改革,而且更重要的是对全体警员进行整顿,目的在于提高警察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
美国从20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的40多年间,共制定了两个警察道德的文件,分别是:《执法道德规范》和《警察行为规范》。
2.英国警察道德情况简介。
警察道德历来是英国警察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1 829年,英国就建立了大伦敦警察厅,发布了一个《警察训令》,确定了有关伦敦警察的一系列道德和纪律原则。这一训令,在英国的警察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20世纪60年代以后,英国强调警察要接受正规的教育,注重综合素质的训练,尤其注重社会意识和思想素质的提高,把是杏严格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作为警察提升的必备条件,要求每个警察以自己的行动、智慧和良好表现获得提升,通过勤勉履行职责、严格服从上级的命令来获得上级的重视。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美等国家掀起了第四次警务革命的浪潮。警察在打击和预防犯罪上强调预防;在主动警务与被动警务上强调主动;在增编人员与提高素质上强调素质。不再过分强调警察机关的单独作用,而是重视整个社会组织和道德行为规范的警务作用。在警察培训中,注意培养警察的精神气质,提高警察形象,注意待人接物,获取民众的信任和支持,以期达到转化社会矛盾、缓和社会冲突的目的。
3:日本警察道德情况简介。
1954年6月,日本制定了新的《警察法》,对警察的职责作了新的规定,除了依然强调警察对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等责任以外,对警察职责提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要求,尤其是道德方面的要求。从20世纪中叶开始,日本在警察机关内部设立了专门的警民关系机构,实施了各种服务民众的措施,极大地改善了警民关系,促进了警务工作的开展。由此,日本越来越重视对警察道德素质的培育和教育,并在国家警察厅专门成立了“防止读职提高警察道德委员会”的机构。1985年,国家警察厅根据该委员会的报告,制定了较为具体的《警察生活原则》。
第三章 警察道德的本质、特征和作用
第一节 警察道德的本质
警察道德的本质,是指警察道德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本质属性,是警察道德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和警察道德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规律性的总和。
(一)警察道德是一种受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意识
道德的本质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警察道德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其本质也必然由特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
1.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警察道德体系的性质和类型。
2。社会经济关系决定警察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内容。
3。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起警察道德内容的变化。
(二)警察道德是调节警察行为的特殊规范 .
1.警察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纪律规范、政治规范都依靠一定的强制力量来调节警察的行为,都是强制性的行为规范。警察道德规范则不同.,它主要是凭借教育、社会舆论、内心自省和群众监督来起作用,具有非强制性的特点。
2.警察道德是一种内化的行为规范。法律规范、纪律规范和政治规范是他律性的行为规范,无论警察是否真正认同、自愿遵守这些行为规范,都必须接受它们对自己行为的调节,必须在行动中落实这些行为规范。而警察道德规范是一种自律性的行为规范,是被警察内心认同,自愿接受,并转化为自己的情感和信念,以此来发挥调节警察行为作用的行为规范。
(三)警察道德是警察职业精神的集中体现
警察道德不仅是一种受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意识,是调节警察职业行为的特殊规范,而且它还是警察职业得以在社会上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是一种实践精神,是警察的职业精神和灵魂的体现。
警察职业之所以产生、存在和发展,其最为重要的根据就在于它所蕴含的扬善去恶、扶植正义的职业精神,这种精神是警察职业的灵魂。
警察道德包含了人民警察职业活动中善与恶的意识和观念,制定了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如何更好地惩恶扬善的行为原则和规范,明确了人民警察进行善恶评价的标准,引导人民警察通过自觉地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使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努力践行警察道德规范。警察道德要求人民警察通过自己的职业活动,惩处各种侵犯他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的行为,保护各种有利于社会整体利益实现的行为,也就是要为整个社会惩恶扬善。闪此,警察道德正是人民警察职业精神和职业灵魂的体现。
第二节警察道德的特征
(一)政治性
1.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这决定了警察与政治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也就决定了作为调节警察行为特殊规范的警察道德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
2.我国的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我们国家的特殊的行政机关,其职业活动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政治在公安事业中的具体体现,警察道德的内容要体现社会主义政治的要求一。这主要表现在人民警察道德要求人民警察具有鲜明的无产阶级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尊严,忠于祖国,维护宪法,听党指挥;通过提高人民警察执法的公正性,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通过提高人民警察道德素质,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自觉性
警察道德是警察自律精神的集中体现。警察道德只有被警察心悦诚服地自觉接受,并转化为他们的情感和信念时,才能发挥调节警察行为的作用。而且警察道德一旦被警察从内心深处接受,就会化为巨大的精神力量,特别是在塑造警察的人格、陶冶
警察情操等方面起到法律、政治和纪律等强制性规范无法起到的
作用。
(三)示范性
警察道德的示范性,主要是指警察遵守警察道德在社会上所起的表率作用,以及对其他行业和群众的影响感染作用。替察的职业活动、警察的形象往往最直接体现着国家的意志、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因而,借助于国家的影响力而使替察的道德风貌对其他部门的道德风貌,对社会成员的精神状况有了更为重要的影响。
(四)导向性
警察道德的导向性是指警察道德对于规范警察活动起着引导的作用,能够使警察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殊的价值领域内有效地识别行为的方向。
1.警察道德规范具有的约束性实际上包含了导向性。约束性从不应当的角度来理解道德,而导向性则从应当的角度来理解警察道德。
2.警察道德的导向性还可以从警察道德的实然性与应然性统一中得以说明。警察道德的实然性是指警察道德是现实警察道德生活的反映,是对警察提出的现实的道德要求。警察道德的应然性则是指警察道德不仅仅是对现实警察道德生活的反映,也是对未来警察道德生活的一种向往,是对警察提出的理想的道德要求。警察道德的导向性,正是源于警察道德本身所蕴含着的理想的道德成分。
第三节警察道德的作用
警察道德的作用,主要是指警察道德的功能及通过警察道德功能的发挥而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力量与刑事执法力量,是国家最大的执法群体,拥有国家赋予的大量的执法权力和最全面的执法手段,这决定了其在实现依法治国方面有着特殊重要的作用。
(二)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要求全社会包括警察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2.由于人民替察职业具有公共性、权力性、社会性等特点,使警察道德与社会主义市场所要求的道德环境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较之于其他职业道德更为密切。
3.市场经济需要稳定、公正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而警察道德状况与此密切相关,因此,加强警察道德建设,提高警察道德水平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
(三)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维护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人民警察代表党和国家来行使人民民主专政和职能,人民群众就会从人民警察的言行中来认识党和国家,从警民关系上来认识党和国家与群众的关系。
(四)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提高警察队伍的素质
人民警察队伍的素质是指警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做好工作必须具备的素养和能力。它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等,而人民警察道德水平与人民警察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加强人民警察道德建设,对于提高公安民
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五)人民警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
1.人民警察队伍的道德建设不仅能够促进公安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而且能够促进公安队伍政治素质的提高。因而,人民警察道德有助于人民警察更好地履行职责。
2.良好的警民关系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客观要求、而人民警察道德具有密切人民警察与群众之间关系的作用。因此,人民警察道德有助于人民警察履行职责。
(六)人民誉察道德的提升有助于誉察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价值
在现代社会中,人民曹察的职业与其他职业一样.对于人民赞察来说具有三重惫义:一是满足人民赞察生活的需要;二是肤予人民替察特定的社会角色,使其拥有特定的身份;二是为人民警察提供自我完善,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和舞台。 人民警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价值与其道德水平,特别是职业道德状况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人民警察只有切实履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创造优异的工作业绩才能够真正体现自身的意义和价值。
第四章警察道德与政治、法律
第一节警察道德与政治
(一)道德与政治关系概说
一定的阶级用各种手段来调整和处理阶级内部的关系、之间的关系以及民族间有许多外在表现形态,国家间的关系等的活动就是政治。
阶级政治从范围上说有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从主体上说有集团政治、阶级政治、政党政治和国家政治;从形态上说有战争、竞选、阶级斗争和政治管理等。尽管政治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但其实质是一种围绕国家政治权力的获取、’配置和使用而开展的社会活动。道德和政治同属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都是受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并以自己的特殊方式为社会的经济基础服务。道德与政治在阶级社会的历史上从来都是互相依存、密切联系的。
一、在伦理学史上,对道德与政治关系的看法曾经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决定政治;第二种观点认为政治决定道德,或者认为政治可以取代道德。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政治和道德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道德与政治的区别是:
1.道德和政治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途径和程度不同。
2.道德与政治对社会经济关系反作用的程度和方式不同。
道德与政治的联系是:
1.政治变革和道德发展相互促进。
2.政治制度和道德体系相互影响。
(二)政治对警察道德的影响
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其在阶级统治中的地位决定了它与政治之间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
1.政治是促成警察道德形成和发展的重要而直接的因素。
2.政治直接影响着警察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
3.政治对警察个体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完善具有重要的促进和影响作用。
(三)警察道德对政治的影响
政治制度与政治思想在对警察道德产生直接影响甚至是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普察道德也以其特有的功能,对政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影晌和作用。
1警察道德对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警察道德影响政治廉洁。
第二节 警察道德与法
(一)道德与法的关系
在社会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中.道德与法都是调整和制约人们行为的重要规范,历来是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两种重要手段 。
两者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的行为调节和控制器。
1.道德与法的区别。
(1)道德与法产生的条件和方式不同。(2)道德与法是凭借不同的力量来实现的。 (3)道德和法所调节的社会生活的范围不同。 (4)道德和法对人们行为调节的形式不同。
2.道德与法的联系。
(1)道德和法在某些内容上有相互重合之处。
(2)道德和法在实施过程中相互凭借。
首先,公民良好的道德素质和社会健康的道德文化环境是国家法律实施的重要条件;
其次,法是道德发挥效力,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的有力保障。
(二)警察道德与法
警察道德与法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警察道德对于确保警察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具有积极的作用;二是法能够提高警察道德的效力。
1.警察道德有助于促进警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警察道德对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保障作用。
(2)警察道德对法律调整不足的地方具有弥补作用。
首先,任何法律都是对各种社会关系较为原则性的规定,它不可能对现实生活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每个方面和细节都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而在执法活动中,执法者总有一定程度和范围的自由裁盆权。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凸显了警察道德对于警察公正执法的积极调控作用。
其次,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会尽善尽美,总有缺陷和不完善的地方。在这种悄况下,警察道德会显示其积极的作用。一方面,警察道德会促使警察怀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放弃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的执法活动;另一方面,警察道德还会促使广大人民警察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自觉保持廉洁的本色,不利用法律的缺位以权谋私,做有损人民警察声誉的事情。
2.法可以提高警察道德的效力。
以法律规范和制度的形式将警察道德的某些要求确认下来,使之具备法纪和制度的强制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以提高警察道德的效力,是中外警察队伍管理的一种普遍实践。
用纪律、法规等来确认警察道德规范的某些要求,赋予警察道德规范一定的强制性,对于提高警察道德对人民警察行为的调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法纪把警察道德规范由软约束变为硬约束,成为警察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如有违反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和处罚,这样无疑大大提高了警察道德调控警察行为的效力。
其次,警察道德规范一旦成为法律规范和纪律要求,就会改变警察道德规范固有的比较原则、抽象的特性,而变得较为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从而有利于广大人民警察遵守和践行。
再次,赋予警察道德以法纪的强制性,有助于警察道德自律精神的养成。
最后,警察道德法律化的做法,有助于把警察道德纳人到教育、培训、监督、考评等一系列警察管理活动中,成为警察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样就使警察道德有了更加稳定的发挥作用的机制,从而更好地调控和约束警察的行为。
3.公安队伍建设要坚持依法治警与以德治警相结合。
依法治警就是按照公安队伍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事化的要求,将公安队伍建设纳人法制的轨道,依照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的规定,采取严格的措施治理公安队伍.以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家质和战斗力。
以德治警方略是对依法治警方针和方略的必要补充,它是在公安队伍建设中,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公安队伍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通过领导垂范、教育培训、舆论引导、自我修养等方法,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为完成公安工作提供必要的思想道德保证。
(1)充分认识依法治警与以德治警相结合的重要性。
(2)在公安队伍建设实践中要注意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借鉴:
(3)完善和健全公安队伍建设的法律规范体系和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第五章警察道德与警察权力
第一节警察权力概述
(一)警察权力的含义
警察权力是一种特定的权力,对于它的含义存在着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说,警察权力是指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它属于国家权力,是国家基本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国家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工具。从狭义上讲,警察权力即警察职权,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可资运用的一定手段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在我国警察伦理学的研究中,通常从狭义上来理解警察权力,主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职权。
对于警察权力,我们可以从如下儿个方面来理解:第一,警察权力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第二,警察权力是一种法定的权力 .第三,警察权力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第四,警察权力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国家意志。
(二)警察权力的构成要素
警察权力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权力的执行者、权力设施与装备、权力规范和权力信息四个方面。
警察权力的执行者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这是警察权力诸要素中的核心要素j警察权力的设施与装备即警械、警具等警用武器、交通手段、通信设备和监禁场所等,这是警察权力构成的物质要素。警察权力规范即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警察权力的各项准则和要求。警察权力信息即表达警察权力的指令、命令、通令、意思等信息,是警察权力执行者之间进行联系的中介,也是警察权力客体接受和服从警察权力,并使社会了解警察权力的实施情况所不可缺少的要素。
(三)警察权力的特征
1.法定性。警察权力的法定性是指警察权力是由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的。
2.约束与强制性。警察权力的强制性是指它通常以强制方法和手段实现其权力内容。
3.公共性。警察权力的公共性是指它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手段。
4.单向性。警察权力的单向性是指警察权力运行方向的不可逆性。
5.工具性。警察权力的工具性是指警察权力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6.时效性。警察权力的实效性是指其注重公安行政效率的特征。
(四)警察权力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警察权力包括如下内容:
1.治安行政管理权。
2.刑事执法权。
3.警械武器使用权。
4.紧急状态处置权。
第二节 警察道德是制约警察权力的自律机制
(一)加强警察权力制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加强警察权力制约是警察权力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警察权力对人民警察影响的二重性及警察权力使用效果的二重性决定了必须加强对警察权力的制约。
其次,警察权力的扩张性决定了必须加强对警察权力的制约。
2.加强警察权力制约是由人民警察职业价值的双重性所决定的。
警察职业的存在与发展一方面是为了人民警察通过行使警察权力,履行警察职责,实现打击犯罪,保卫人民,谋取社会公共利益的;另一方面,警察职业的存在也是人民警察谋取个人及其家庭生存与发展的一种手段。要保证人民警察正确处理这一矛盾,确保警察权力的公共性,防止利益的倒错,就必须加强对警察权力的监督。
3.加强警察权力制约对于反对警察权力腐败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防止人民警察产生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切实保障警察权力的正确使用,防止警察权力腐败现象的产生,必须加强对警察权力的监督。
(二)警察道德对警察权力的制约作用
1.警察道德是制约警察权力的自律机制。
警察道德是除警察利益协调机制与警察警务责任机制之外的最为重要的自律机制。它能够通过两条重要的途径来制约警察的权力,一是将体现时代精神和警察道德理想的伦理思想、精神和其所体现的终极价值标准、评价原则和规范准则作为构成公安事业的精神基础,使其成为警察法律与其他监督形式的指导思想和规范力量,这样,警察道德就成为一切监督机制的内在依据,渗透在各种机制对于警察权力的制约作用中;二是通过警察道德教育与修养,使警察道德原则溶人人民警察的内心,变成人民警察的人格、品质与行为准则,从而发挥着其他警察权力制约机制无法发挥的所谓警察“内心的法”的威力。
2.警察道德在警察权力行使中的作用。
(1)警察道德能够提高警察权力的影响力。
(2)警察道德是实现警察权力正效应的重要条件。
第三节 树立正确的警察权力观
(一)警察权力观的基本内容
1.警察权力价值观。
警察权力价值观就是人民警察对权力的目的、权力的意义等问题的根本观点和看法,是警察权力观中的核心观念,对于警察行使权力的行为起着指导方向的重要作用。人民警察的权力价值观是无产阶级权力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无产阶级权力价值观的核心是权力归人民所有,掌握国家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该努力做到用权为民。是否坚持用权为民体现了人民警察权力价值观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警察权力价值观的本质区别(,
2.警察权力代理观。
由人民通过法律所授予的警察权力并不是授予某个具体人的,而是授予人民警察职位的,它是一种职权。只有人民警察受任于特定的警察职位,受人民的委托,作为人民的代理者履行特定的警务职责,才能够拥有警察权力。因此,任何一名人民警察都不会永远拥有警察权力,不能占有警察权力,而只能代理行使警察权力。
3.警察权力责任观。
警察权力作为一种职权,始终是与警察的责任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首先,警察责任表现为警察有承担警务活动的义务。这种义务是由法律、法规所规定,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警察对国家权力主体承担尽责效力、谋取利益、提供服务、遵法执行的义务,这种义务具有法律的性质;二是处于下级的人民警察对于处于上级的人民警察承担忠于职守、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遵纪守法的义务,这种义务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其次,警察责任又表现为一种任务。人民警察履行义务总是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才能得以完成,而履行义务的方式即人民警察规定性的任务及其相应的制度。人民警察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也正是履行义务的过程。
(二)树立正确的警察权力观应着重确立的几种观念
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2.确立正确的利益观。3.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
(三)加强警察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警察权力观
1.加强对人民警察进行警察权力观的教育。
2.强化警察权力的道德制度保障。
第六章警察道德与人权保障
第一节 人权问题概说
(一)人权的含义
所谓人权,是指社会根据当时的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水平,经过法律和道德承认并保障其成员获得正常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权利。这一对人权概念的理解,包含着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的含义,从法律意义上理解,人权就是每个人依其自然的和社会的本性所应当拥有的基本权利,即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道德意义上理解,人权就是一定社会关系中人作为人所应当拥有或享受的平等权利,是人的尊严和价值的集中体现,是人的需求和幸福的综合反映。
(二)人权的本质特性
1.自然性与社会性。2.个体性与集体性。3.普遍性与特殊性。4.现实性与理想性. .
(三)人权的基本内容
1.人身权利。2.人格权利。3.经济权利。4.社会权利。5.文化权利。6.政治权利。
(四)保障人权是国际社会和我国的发展潮流
1.人权的产生与发展。
人权观念最早起源于1 7世纪西方反封建争取民主、平等、自由的斗争中。学者们普遍认为,人权的历史发展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 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学者提出人权理论的时期。
第二阶段: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时期。
第三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时期。
第四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的时期。
2.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的进步。
随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党和在政府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以后,我国的人权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人权保障。我国已经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受到了党和国家及社会的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保护人权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应该说是巨大的,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方面,我国只用了不到全世界7%的耕地,就养活了全世界近l/5的人口,并使贫困人El逐年减少,很多地区和人民开始走向小康、富裕的生活之路。在保障公民的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废止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规定,完善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使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和各项权利得到了切实的司法保障。此外,我国还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保护人权的各项交流活动,与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开展广泛的对话和合作,迄今为止,我国政府已经参加21项国际人权公约,并采取措施履行公约义务。
第二节 保障人权是警察的重要职责
(一)保障人权是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职责
1.警察权力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力具有范围上的广泛性以及行使权力手段上的强制性。
权力的广泛性表现在公安机关拥有覆盖整个社会的基层派出机构,实行24小时的勤务运作,其执法范围和权力远远大于其他国家机关和部门。
权力手段的强制性表现在,为了保证公安机关行使职能,国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可以实施约束措施、留置盘查、强行驱散、戒严扣留、强行遣送、紧急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拘留、搜查、逮捕、使用武器等刑事强制措施。
2.警察社会角色的特殊性决定丫警察必须尊重和保护人权。
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执法人员,这就决定了警察在工作中必须具有很强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我国宪法和1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办事。
(二)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
1.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助于我国依法治国U标的实现。
2.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助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3.人民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有助于公安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节 警察道德在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中的积极作用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历来是我国警察道德中的重要内容
人民警察道德规范涉及到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多方面的要求,内容基本完备。其中既包括警察对人民群众和执法对象生存权、人身自由权和人身保障权等人身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也包括对犯罪嫌疑人人格权利的尊重和保护。为了确保警察道德规范的上述内容得到遵守,公安机关还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对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保障人民群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等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警察道德对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有了法律的保障和支持。
(二)警察道德在促进警察保障人权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1.警察道德是一种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对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行为具有重要的行为定向作用。
2.警察道德着重于对警察责任感和职业良知的培养,使警察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成为一种自觉和自律的行为。、
3.警察道德中有关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具有深厚的人的道精神,这样就容易使警察从更宽泛的意义上题为 体味对人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更好地尽道警察保护人权的职责
第四节 提高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
(一)适应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忿
政治文明建设是与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重要环节,是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执法人员,必须顺应社会发展的这一趋势,明确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对警察执法活动中保障人权提出的要求,尽快转变观念,调整行为,以促进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
(二)注重对警察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的教育
注重对警察进行人权知识方面的教育,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既然尊重和保护人权是我国依法治国对警察执法提出的基本要求,那么,我们就应该加强对警察人权知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了解有关人权发展、人权理论、国际人权法以及我国人权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等情况,据此强化警察人权保护的意识和做好人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各项执法制度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有关保护人权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当前,我们还应当着重完善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受案制度、取保候审、劳动教养和留置制度,建立刑讯逼供责任追究制,杜绝超期羁押。此外,公安机关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各项公安执法工作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规则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应当向社会全面公开。进一步推广对治安和行政执法案件实行公开裁决的经验,使各项执法活动均实现“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促进人权得到切实的保护。
(四)提高警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人文素养
加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通过领导的表率、义化的浸润、环境的熏陶、信念的确立、习惯的养成等环侮,加深警察对人权知识的了解,培育其树立正确的人权观,进而指导警察的执法活动。此外,加强人民警察道德建没,还行助于提高警察的人文素养,加深警察对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人道精神和价值的了解,增强警察的人文关怀之情,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体恤、同情、尊重他人,给人以起码的尊重和理解,这对克服警察的特权思想无疑是很有助益的。
第七章 警察道德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一般结构
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包括这样几个层次的内容:一个道德核心、一个道德原则、几个道德规范、若干道德范畴以及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的道德要求。在这一道德规范体系结构中,道德原则居于主导地位,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是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精髓,是不同道德类型相区别的最根本和最显著的标志;道德规范往往有若干条,并且是围绕着相应的道德原则而展开的,是各个重大社会关系领域中普遍的道德要求;道德范畴也有若干个,作为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从属于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同时又是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补充;某些重大社会生活领域内的特殊道德要求,虽然并不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全部行为都具有同等
的指导性和约束力,但它们是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在这领域中的具体贯彻,并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
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大致有以下内容: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道德原则;以“五爱”为主要规范,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道德范畴有义务、良心、诚信、荣誉、幸福等;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的道德要求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
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调整个人与整体利益的根本指导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衡量个人行为和品质的重要道德标准。
1.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提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对集体主义思想作了最早的表述。
斯大林是第一次明确提出集体主义这一科学概念的人。
毛泽东对革命的集体主义思想作出了新的发展。
邓小平的重大贡献在于指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统一的正确途径。
2.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基本要求。
(1)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是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统一和协调发展。
(2)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提倡在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要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条件下,为了集体的利益、他人的利益而主动放弃个人的利益。
(3)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强调集体必须充分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发展,并要求个人应主动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
(三)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导向,反对个人主义
“道德价值导向”是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灵魂和“定向器",是由统治阶级提倡或肯定的社会道德生活的总体指向。
社会主义道德必须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是一种崇尚个人自由、个人价值、个人利益至上的社会哲学和道德原则。在西方,个人主义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而不断发展起来的一种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文化服务的伦理道德原则。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宣扬的个人主义道德原则,是一种错误的、落后的、有害的道德观、价值观,是违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同发展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背道而驰的,它破坏社会同个人的和谐发展,是同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根本对立的。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第二节 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概括和确立
(一)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在警察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地位
所谓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处理各种职业道德关系时应遵循的根本准则,是衡量人民警察道德行为和品质的最高标准。
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在其规范体系中,占据主导和核心的地位。人民警察道德规范体系的结构模式,与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结构模式大致相同。它们是:警察道德撼本原则、警察道德规范、警察道德范畴、警察道德观念以及人民警察侄公』蝌t活和家庭生活领域应遵循的道德准则。人民警察道德原则对警察道德规范体系的其他内容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统帅作用。
(二)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概括和确立
概括和表述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能把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或各行各业都适用的道德原则,原封不动地套用到警察道德基本原则上去,而忽视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
2.要抓住人民警察职业的本质和核心的内容,防止在表述效果上出现与其他职业的道德原则,特别是司法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原则相混淆的现象。
3.要充分考虑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但要避免以某个警种的个别性来代替人民警察职业的整体性;忽视公安工作的共性和普遍性,过分强调人民警察道德的特殊性和现实性要求,将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概括得“过分具体"。
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本质就在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到公安工作中,就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灵魂和核心,体现了人民警察服务人民、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的崇高历史使命,揭示了新世纪人民警察道德关系的本质和最高价值的追求目标,对于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确立为人民警察道德的基本原则,不仅与礼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基本原则完全一致,而且符合警察职业和警察道德的特点,真正昭示了人民警察肩负的道德使命和责任。
第三节 人民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内涵、依据和要求
(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内涵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就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法和警务活动过程中一心为国家、为人民。
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其内涵有以下几层意思:
1.“为公”和“为民"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一切警务和执法活动所要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其存在的真正本义。2.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力来自人民,权为民所用是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3.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是手段,为民则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对手段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执法活动的手段只有与为民的目的联系起来才有意义,其正当合理性才能得到检验。
(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依据
1.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2.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的。3.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承担的任务决定的。4.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要求
1.转变执法观念,在执法思想上与时俱进。
公安民警要牢固树立四种观念:法律至上的观念、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强化四种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自觉接受受监督的意识;坚持五个一致性: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一致性,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一致性,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的一致性,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的一致性。2.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4.切实提高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5.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章 警察道德的主要规范
第一节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
(一)对党忠诚
对党忠诚是指人民警察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在思想.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组织上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在行动上成为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忠实力量。
1.对党忠诚的主要内容。
(1)坚定信念。
指人民警察要确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抱有坚定不移的信仰,并为它的实现奋斗不息。
(2)听党指挥。
指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坚决服从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
(3)维护宪法。
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要自觉地维持和保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权威性。
(4)忠于祖国。
指人民警察对社会主义祖国的高度爱国主义情感,对祖国河山、文化、人民及历史优良传统的热爱,对社会主义祖国命运和前途的关心。
2.对党忠诚的基本依据。
(1)对党忠诚是由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
(2)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的性质和职能的客观要求。
(3)对党忠诚是保证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的客观需要。
3.对党忠诚的具体要求。 、
(1)加强政治理论修养。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自觉接受党委领导。
(二)服务人民
服务人民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而工作的职业精神和道德行为。
1.服务人民的主要内容。
(1)热爱人民。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身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的深厚道德情感o
(2)甘当公仆。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心甘情愿地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行为。
(3)爱憎分明。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憎恨邪恶势力和热爱、支持正义力量的鲜明而强烈的是非感和观念。
(4)除害安良。指人民警察坚决铲除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邪恶势力,安抚和保护遇到不法侵害、天灾人祸和各种困难的人民群众的道德行为。
2.服务人民的基本依据。
(1)服务人民是由人民在国家和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决定的。
(2)服务人民是由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决定的。
(3)服务人民是贯彻执行公安工作路线和方针的客观要求。
3.服务人民的具体要求(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 (3)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4)接受人民的监督。 (5)维护人民的利益。 (6)依靠人民的支持。
第二节 秉公执法,清正廉明
(一)秉公执法
秉公执法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出以公心,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忠于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秉公执法的主要内容。
(1)不徇私情。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能有为了个人的感情、亲情和友情,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的行为。不徇私情的核心是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做到执法如山,法不容情。
(2)不畏权势。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敢于顶住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压力,坚持依法办事的道德行为。不畏权势的核心是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不搞权权交易。
(3)严禁逼供。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得以非法手段审讯犯罪嫌疑人,强迫其招供的行为。
(4)不枉不纵。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不冤枉任何一个遵守法律的人,不放过任何一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2.秉公执法的基本依据。
(1)秉公执法是实现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 (2)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责任。 (3)秉公执法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要求。 (4)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履行国际义务的要求。
3.秉公执法的具体要求。
(1)增强法治观念。(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 (3)正确运用法律。 (4)排除一切干扰。 (5)自觉接受执法监督.
(二)清正廉明
清正廉明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不做违反原则之事,保持清白、正直、廉洁、光明磊落的道德品德。
1.清正廉明的主要内容。
1)艰苦奋斗。指人民警察为了人民公安事业,不怕艰难困苦、知难而进、坚忍不拔的斗争意志和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埋头实干的精神。
(2)克己奉公。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克制私欲,无私奉献的道德行为。
(3)防腐拒贿。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拒绝贿赂的道德行为。
(4)不沾不染。
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忠实履行职责,不受坏思想、坏作风的浸染,不被非法利益所诱惑,保持洁身自好,一身正气的品格。
2.清正廉明的基本依据。
(1)清正廉明关系到党的廉政建设。(2)清正廉明是保持人民警察政治本色的基本要求。
3.清正廉明的具体要求。(1)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2)不以权谋私。 (3)自觉抵制腐蚀。
第三节 团结协作,勇于献身
(一)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是指人民警察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为完成警务工作任务,在内部不同地区、部门、单位、警种之间,在内部与外部相关部门之间,紧密配合、互相支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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