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事迹材料

时间:22-09-22 网友

调解员事迹材料

【篇一:优秀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优秀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以情动人 以法育人 调解架起连心桥

——记寺头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马松明

马松明,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东寺头乡寺头村支部书记兼村级人民调委会主任,作为一名普通的调解员,他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多达30余起。

一、依法办事,合法合情合理处理案件

2010年安阳村的牛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在寺头村的桥头和寺头村驾驶卡车的王某相撞,导致牛某当场死亡,作为寺头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松明同志,主动到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交警同志侦查了现场,各方都希望事情有一个圆满的解决。但当时双方都很不冷静,特别是牛某的亲属更是悲痛欲绝,牛某留下了一个刚满二周岁的儿子和在家务农的妻子,当时又哭又闹的就要把王某告到法庭,还是在一旁的马松明同志劝解双方冷静,又给他们分析事态的发展结果,牛某的亲属在权衡利弊以后,同意暂时不告对方。事态发生后的第二天,他就积极的在中间进行调解,牛某最初提出40万元的赔偿,但是作为赔偿方的王某的确是经济困难,无法赔偿这巨大数额的赔偿金,他在了解情况后,8次到安阳村进行调解,并和安阳村的支部书

记协商解决,同时他还主动到交通部门咨询解决这次交通事故的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次案件,最后交通部门希望两家协商解决这次交通事故,最后在他三番五次的说和下,最终两家同意以15万元的赔偿解决此次交通事故。

二、以情动人,调解成就有情人

寺头村的村民申某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利用自己在村上的好口碑又当起了媒人,说和了与本村一个姑娘的婚事,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巧的是男方的父亲又不幸得了癌症,花去了用来为儿子娶媳妇的彩礼,女方坚持要6.6万元的彩礼,一时双方陷入了僵局,作为媒人的他义无反顾的当起了和事佬,经过他的苦口婆心的劝和,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典礼。就在迎娶新娘的当天又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女方父母不让新娘上花轿,就在这时还是他在中间调解,最后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最终他撮合成了这一对有情人。

三、基层调解,始终不渝做好调解工作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村一级班子上来。作为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松明,以他的真心和宽容,以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岗6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余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马松明工作在寺头村,但作为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的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他知道了,他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

像芝麻大的小纠纷,马松明从来没有烦过,相反,他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马松明说,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他的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马松明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马松明追求的目标。“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这位年已53岁,6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

耘的人民调解员、共产党员马松明就是这样以自己的诚心,赢得了村民们的爱戴,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和事佬”。

马松明同志在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他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农村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篇二: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刘建英,女,现年45岁,中共党员,高碑店市兴华路街道办事处凌云社区党支部书记、调委会主任。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来,她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20余起,在调解工中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以情动人,以法育人,调解架起连心桥。社区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社区干部身上。作为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人民调委员会主任的刘建英同志,以她的真心和宽容,以她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居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刘建英同志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她知道了,她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像芝麻大的小纠纷,刘建英从来没有烦过,相反,她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刘建英说,在社区,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她的500余册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成绩突出,刘建英同志所在的凌云社区居委会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居委会,刘建英同志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

和肯定,2006年被评为省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2006年、2007年被评为保定市社区建设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评为高碑店市“十佳社区党支部书记”。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刘建英同志多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热心人民调解事业,能够正确处理名利与地位,做人与做事的关系,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踏实工作,勤勉干事,以自己的真诚之心,赢得了居民们的爱戴,被居民亲切地称为“调解大使”。居民们有了不顺心的话都愿意给她说,把与其他居民的纠纷向她讲,哪家有什么困难也同她谈。由于她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七一”被高碑店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刘建英同志在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社区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9年7月23日

【篇三: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

我叫xxxx,男,现年32岁,中共党员,现担任xxx镇xxx村副主任主任,同时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维护村治安稳定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一年来,我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矛盾立即着手解决,事前下功夫了解情况,事后跟踪回访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全年共成功调解大小矛盾纠纷20余起,为维护我村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学习调解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在工作中,我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婚姻法》以及人民调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积累,我的业务本领有了较大提升,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2010年5月,我了解到我村群众刘某在一次同他人争执过程中被打伤后,刘打算回家后召集人手进行报复。得知这一情况,我主动上门给他做工作,分析利害关系,并积极为他申请法律援助,劝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通过我耐心的劝说,他终于放弃了采取极端手段解决问题的念头,将对方起诉到法院,并且获得了胜诉,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避免了一场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排查队伍,完善调解网络

我组织村班子成员选出调解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村民组长每月定期走访各组了解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通过层层调解网络,确保了我村大事小情能够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处理措施。

三、严格工作程序,健全调解制度

为使调解工作能顺利开展,圆满结束,结果能得到较好

执行,我在调解开始前下足功夫,深入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调解过程中同当事人积极沟通,力求结果使双方满意,调解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回访结果执行情况,做到调解有始有终。

四、重视预防工作,坚持调防结合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仅靠调解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调解工作中,我始终努力带领村调委会成员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发现矛盾纠纷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持调防结合,标本兼治。

以上是我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做出的一点成绩。虽有成绩,但也存在不足,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以实际行动为我村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xx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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