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副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负责组织、政法、综治、信访、老干、民兵、共青团、妇联、人社工作。
一、担当分管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不少于4次;督促指导分管单位、科室、所站、村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严肃党的政治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带头廉洁从政。每年年初,围绕个人上一年度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同级党委、纪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履行教育管理责任。与县“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相结合,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对分管单位、科室、所站、村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4次;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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