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制度建设资料汇编(1)
社区居委会简介…………………………………3
一、社区居委会………………………………………4
××社区组织机构………………………………4
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制度…………………5
社区居委会职责…………………………………5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7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7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责…………………………8
社区居委会委员工作会议制度…………………9
社区居委会会议规则……………………………9
社区居委会会议程序……………………………11
社区居委会议事办法……………………………12
社区居委会议事决策制度………………………13
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制度………………………14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15
社区居委会民主监督制度………………………23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25
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28
社区居委会聘用工作人员制度及工资福利……29
二、社区工作站………………………………………30
工作站站长职责…………………………………30
社区治安专员职责………………………………31
社区城管专员职责………………………………31
社区计生专员职责………………………………31
社区居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职责………………32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协会职责…………………32
三、社区服务站………………………………………34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简介…………………………34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章程…………………………35
社区服务站站长职责……………………………37
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38
社区调解专员职责………………………………39
社区服务专员职责………………………………40
社区卫生专员职责………………………………41
社区文化专员职责………………………………41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工作制度……………………42
社区服务站管理规则……………………………42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43
办借书证须知……………………………………44
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45
图书室读者守则…………………………………47
社区服务站健身室管理规定……………………47
社区居委会简介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于×××年×月×日,地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区域。本居委会面积约有××平方公里,总人口为××多人。下辖××、××、×××,共×个居民小组。
社区居委会现有工作人员×人,另有治安员×人,保洁、园林工人×人,共计×人。社区设有工作站、服务站。其中工作站设有民政事务、计生、民事调解、综合治理、社保等功能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并设有警务室,为辖区群众提供申报户口及户籍管理办证等服务。服务站设有图书阅览室、健身室、乒乓球室、棋牌室、家长学校、培训中心、书画室、多功能厅等学习、运动、文化活动设施,为居民提供生活、文化娱乐场所,实行“一体化”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本辖区暂住人员较多,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在社区建设中,社区居委会根据辖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人口结构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认真贯彻镇(街道)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精神,以创建卫生教育主题社区为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加强社区环境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居民健康的意识,弘扬健康行为,充分利用辖区卫生、文化教育资源,积极营造“重教育、讲卫生、爱学习“的良好氛围,构建社区居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一个管理有序、文化活跃的新型文明社区。
一、社区居委会
××社区组织机构
1、中国共产党××社区居民支部委员会
2、××社区居民委员会
3、中国共产党××社区流动党员支部委员会
4、××社区居委会工作站
5、××社区居委会服务站
6、××社区党建工作联络站
7、××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8、××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
9、××社区工会委员会
10、××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11、××社区妇女代表会
12、××社区计划生育协会
13、××社区义工服务站
14、××社区法律工作站
15、××社区青年民兵之家
16、××社区星光老年之家
17、××社区家长学校、家政学校、居民学校
18、××社区团支部
19、××社区侨联工作小组
20、××社区老年人协会
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为搞好基层基础工作,充实基层民主生活,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公众服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宣传、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居民代表大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三、居民小组长由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梅三年选举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四、居民代表大会以服务社区为宗旨。
五、居民代表大会监察、支持社区居委会的日常工作。
六、居民代表大会为本辖区居民群众服务,对辖区内不良现象和行为作出批评、纠正。
七、大会代表(小组长)应积极参加本辖区社区公益活动。
八、居民代表大会以大多数大会代表的意见为主流,集思广益,为社区居委会服务社区居民群众出谋献策。
社区居委会职责
一、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旋律。
二、加强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法制观念。
三、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群众文化意识。
四、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
五、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素质,促进队伍建设。
六、积极配合镇(街道),派出所做好辖区治安防范、外来人口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七、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净化工作。
八、积极配合镇(街道)计生部门做好辖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及贯彻落实工作。
九、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和来信来访工作。
十、认真听取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依法维护辖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十二、积极协助镇(街道)及公安部门做好劳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十三、积极协助镇(街道)做好居民区拥军优属与扶贫帮困工作。
十四、努力探讨新时期社区居民工作的新思路、方针和途径。
十五、兴办便民利民服务项目,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好事。
十六、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胡组织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带领全体居民进行各项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汇报工作。社区居委会干部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主动学习国家政策、法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一、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员工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市、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项指标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努力抓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调解、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计生等工作任务。
三、抓好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员工的政治与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和工作业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统计数据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五、深入社区单位、住户,了解情况,不断巩固和完善社区服务项目和管理制度。
六、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员工,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楼、巷和争当“文明模范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
七、认真听取和正确对待群众意见,任劳任怨,服务群众。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当好主任的助人,主任不在时代为履行主任职责。
二、负责社区服务站总体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制订社区党建工作计划,搞好支部建设目标和党员目标管理,教育和督促党、团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
四、制订治保会的工作计划与落实情况,加强民兵组织建设,搞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出租屋管理和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
五、做好民间调解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委员工作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报前段的工作情况,研究以下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提出对社区建设的新建议。
二、每月召开一次委员会议(例会),研究及处理经常性工作,检查和监督社区工作站、服务站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三、召开会议应做好记录,写清楚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决定事项,到会人员要亲自签名,如有缺席人员,要写明缺席原因。
四、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五、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全体委员必须到场,决策形式为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提出议题,由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如有委员反对,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再由全体委员决议通过。
六、对于突发时间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委员会讨论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可以随机处理,事后再召开委员会会议报告。
社区居委会会议规则
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社区居委会行为,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职责:监督、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与建议。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参加。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
二、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议
会议主要职责:反应社区内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决策;对群众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
会议由居委会主任主持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召开。
三、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职责:转达重要精神,通报重要情况,审议重要事项,作出重要决策。
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
四、社区居委会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职责: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总结上年度的工作,部署本年度的工作。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出席人员为社区居委会所有工作人员。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五、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职责:传达贯彻政府的重要指示和上级党委的有关决定,通报和检查当前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工作,分析和协调解决有关部门的重要问题。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社区居委会其他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
六、居民小组长(楼长)会议
会议的主要职责:酝酿和讨论关系到辖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汇报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听取意见。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
社区居委会会议程序
一、清点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区居委会委员参加方为有效)。
二、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实到人数,确定符合法定人数,宣布开会。
三、社区居委会主任汇报上次会议决定、决议执行情况。
四、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出本次会议议题。
五、社区居委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综合后形成决定和决议。
六、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与会委员投票总数的一半方为通过。
七、工作会议结束后,由社区居委会将本次会议资料立卷归档。
社区居委会议事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实现议事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居委会委员议事的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意见和重大工作部署;
(二)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修改;
(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四)对社区居委会或辖区群众有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及需要集体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条 议事的程序:
(一)议题的确定。
凡需进行集体议事的问题及重大事件,先要确定议事。
(二)会前准备。
会前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全面科学分析和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和建议。
(三)议事程序。
召开会议进行议事必须有三分之二社区居委会委员参加会议方为有效。对未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准备不充分的议题,除紧急情况外,不予讨论。
(四)表决方法。
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表决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无几名投票等方式进行。研究多项议题,须分别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少数人不同意,或分歧双方人数接近时,除紧急情况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表决执行外,一般情况下,应当暂缓作出决定,通过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统一认识,下次再议。
(五)议事的实施。
对会议形成的决议当场公布,并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分管人员具体负责督促执行。
社区居委会议事决策制度
为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加强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制度,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议事决策事项。凡社区的大事尤其是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社区居委hi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确定,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社区公益事业的建设及经费筹集方案,社区集体经济项目及公益事业立项和承包方案,社区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政务居务公开的具体办法和要求等,都要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议进行讨论决策,按民主的原则作出决定,真正做到民主决策。
第二条 议事决策的表决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时,表决的形式可采用举手表决、口头表决或无几名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数原则,须由社区居委会委员过半数赞才为通过。研究议题时,每位委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可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进行裁决。
第三条 明确议事决策的执行和反馈的要求。会议作出的决定,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作出与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行为。对贯彻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执行结果必须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馈。会议指定有关班子成员负责实施的督促反馈。
第四条 充分发挥党支部、党员大会、居民小组(楼)长或居民代表会议等各类组织作用,真正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求,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纠正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辖区大事的错误做法。
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民主作风建设,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加强团结,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和发挥社区居委会委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本社区居委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委员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纪律,自觉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二、社区居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后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落实。
三、要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向社区居委hi或上级组织反映党员和群众的医院,帮助居民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
四、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应采取召开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议的形式,充分发扬民主,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
五、社区居委会委员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和坚决执行社区居委会形成的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可按正常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在群众中散播,在形成的决议未改变之前要坚决执行,不允许随意取舍或采取消极抵制态度。
六、社区居委会委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顾全大局,积极维护社区居委会的集体利益。全体委员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积极开展社区工作,不断促进班子团结。
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社区居委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居委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遵循原则:开源节流,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管理机构、财务人员岗位责任、收入和现金管理、经费审批及报销、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九大部分。
第四条 本制度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部分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相关管理机构。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合法的会计事项,应及时予以纠正,做到严格把关,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每月按时公布上月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条 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定期、及时、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第三部分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
第八条 出纳员工职责:
(一)负责社区居委会的出纳工作;
(二)负责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的发放;
(四)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缴费及其他各项税金的申报缴纳;
(五)负责办理各项经费开支的报销;
(六)负责每月与银行往来账目进行核对,保证帐实相符,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七)定期盘点库存现金,保证帐实相符;
(八)负责设立票据分类登记薄,分类登记各种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和核销情况。
第四部分 收入及现金管理
第九条 必须使用镇(街道)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对于各种财政性补助收入必须开具一式四联的收款收据,其中一联交镇(街道)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条 所有的收入必须由出纳员收款,并及时、足额的存入本单位的银行专户,不得公款私存,严禁坐支、截留或挪用。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合理使用现金,严禁坐支现金和白条纸库。
第十二条 出纳员应妥善保管现金,做好现金日记账的登记核查工作。每日应将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若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有关领导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第十四条 严禁公款私借、白条纸库。
第十五条 因公出差、购买小额办公用品、业务招待费等临时性开支可借用单位现金。在费用发生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的需说明原因。借款实行一笔一清,多退少补,前帐未清,后帐不借。
第十六条 因公借款,一仟元以下由主任审批;一仟元以上一万元以下需经正、副主任联签;超过一万元的借款需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部分 经费审批及报销
第十七条 审批权限
社区居委会各种支出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其中,一次性支出在一仟元以下的由主任审批;一次性支出在一仟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需经正、副主任联签;超过一万元的支出需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经费报销
(一)经费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支出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主要领导签名。
(二)报销单据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或收据要写明单位名称,项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要清楚,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票据必须有收款人签章、填制单位盖章;报销单据不得涂改和挖补、凡有与上述情况不符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工程款支付需提供税务局印制的建筑安装发票,有协议、合同及三算书(决算书)必须同时提供。
(四)差旅费的报销,应在出差回来后十天内(以归程交通票据日期为准)持审批后的单据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需事先向财务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五)单据报销填制凭证时,必须用黑色钢笔或必备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制报账凭证。
第十九条 经费报销流程:
单据粘贴→经手人、证明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领导审批→出纳人员付款。
第六部分 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一般设置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实行帐物分管方式,购置后由财务室分类别逐一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每月与会计对账,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财产管理员负责食物的登记、编号和管理,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地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由财产管理员会同财务室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物料采购及管理要有专人负责,购买前要做出记哈并经领导批准,领用时要进行登记,进库时要有验收手续,如有短缺待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银行账户,并严格遵守开户银行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开设的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各种应收账款和预付款要按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七部分 票据管理
第二十四条 票据范围是指支票、本票、汇票、发票、收款收据等专用凭证。由出纳员负责管理,设立专柜存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设立票据分类登记薄,分类登记各种票据的购领、保管和使用情况,并定期检查实际使用情况与登记情况是否相符。
第二十六条 必须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具票据,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活动,虚开票据。
第二十七条 开具票据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涂改和挖补,如需复写,全部联次需一次复写,内容完全一致。开具票据如因填错或其他原因作废时,应逐联加盖“作废”章或书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私自销毁。
第二十八条 票据不得转让、转借,不得擅自毁损,不得拆本使用票据。开具票据,必须在财务记账联和客户留存联上,加盖章单位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已经开具的票据存根联及票据登记薄,应妥善保存,保存期满,经审批、查验后销毁。
第二十九条 票据管理人员变更,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书应载明移交票据名称、起止号(或数量),并由交接人、监交人三方签字。
第八部分 内部控制
第三十条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必须由指定人员分管。
第三十一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二条 账、钱必须分管。
第三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因公发生财务收支,本人在审批和会计核算中应当回避。
第三十四条 出纳员离职或工作岗位轮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同时必须有监交人员监交。
第九部分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文字、图表及电脑有关存贮介质。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六条 社区居委会每年形成的现金及银行日记账等会计档案需及时交由社区居委会档案室保管。在未移交档案室之前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的查阅及借用非财务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会计档案,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外借时,借阅人要先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登记借阅档案的内容、原因、归还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借。借阅人要对资料的安全和完整负责,保证按期还。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后,须按规定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已入库档案,须向档案人员办理借用手续。
第三十九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参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会计档案期满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销毁原因等内容。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由档案室派员监销。
第四十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清册中列明。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各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社区居委会民主监督制度
为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把社区建设搞好,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措施和意见,需经班子研究决定。
二、年度工作计划和任期工作目标以及年终工作总结,由委员和班子成员研究后,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三、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及调整,工作人员的录用招聘,内部岗位轮换由班子讨论并提交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再向居民组长公布。
四、对于人民币壹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及工程项目,需经班子或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投资要有可行性分析或论证,工程项目要完善预(结)算和竣工验收等手续。
五、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居民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每年要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居民代表大会上通报。
六、单位表彰、推荐和上报上级的先进个人,均要经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评选并经委员会议讨论确定。
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须经委员会议讨论,在委员会议讨论前应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以达到较强的可操作性。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每月或每季度一次)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通报前段的工作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任务,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九、召开会议应做好记录,写清楚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决定事项,到会人员要亲自签名,如有缺席人员,要写明缺席原因。
十、每次会议都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人员参加,决策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通过比例为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
十一、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的调整,在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由班子集体讨论提出方案后提交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十二、本制度从 年 月 日起实行,并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群关系,扩大基层民主,提高群众参与基层事务管理和监督意识,增加办事透明度。根据中共中央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依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公开的规章制度,使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每年年初将制定工作计划、目标经党支部和居民代表审议后,向群众公布,年终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向群众公布。
(二)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每年年终,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居民小组干部落实岗位责任制,履行工作职责及完成任务情况。
(三)集体经济项目情况。包括土地承包、征地费用和物业出租等情况向群众公布。
(四)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招标、质量检查、验收结算等情况。保罗投资项目的内容、金额、可行性论证情况、招标形式、中标单位、质量检查、验收结果、结算金额等向群众公布。
(五)计划生育情况。每年公布上级下达本社区居委会、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安排生育对象名单,应落实节育措施对象名单,应征收计划生育费对象名单和执行情况。
(六)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将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收入及支出(含上级下拨经费和本单位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扶持捐赠收支情况、救灾救济款收支情况,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情况。接待费用支出情况要单独列项向群众公布。
(七)征兵工作及招工情况。
(八)其他需要让群众了解的重要事项和情况。包括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上级的有关精神。
(九)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时期群众反映的普遍关系的问题,有必要向群众公开或说明情况的事项。
二、公布的形式
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以召开会议、出墙报、发书面通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群众公布。
(一)上述第(一)、(二)、(五)项每年公布一次。以会议、墙报或书面形式向居民公布。
(二)第(六)项每季度公布一次,以墙报形式公布。
(三)第(三)、(四)项有承包项目随时公布。以会议或墙报形式公布。
(四)第(八)、(九)项根据发生情况不定期、不定形式向群众公布。
三、检查监督措施
(一)为使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此项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下去,使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本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成立政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共5人组成,成员由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对政务、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党支部要参加监督和管理。
(二)监督小组每半年要对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执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三)监督小组要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执行政务、财务公开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为使广大群众能够真正参政议政、实施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最后结果,防止搞形式主义。
(五)加强对一些数据的意思说明,让群众看得明白、能够参与监督,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搞好政务公开,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
(七)进一步完善各项有关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事前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居民公约
为了保证小区居民住户有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特约定如下: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遵守住宅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提倡睦邻友好,鼓励互帮互助,做到尊老爱幼。
三、维护辖区的治安环境,做好群防群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捉拿和打击一切犯罪分子。
四、维护辖区的清洁卫生,不乱扔杂物,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辖区内饲养家禽、家畜。
五、维护辖区的整洁安宁,不乱搭建,不乱挂贴,不乱停放汽车,不在辖区内鸣号,播放高音喇叭和高声喧哗。
六、维护辖区的公共设施,不股市践踏绿化带和损坏防护栏、路灯、巷灯、单车棚门、防盗门、路牌等必要设施。
七、服从和配合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并积极为辖区的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社区居委会聘用工作人员制度及工资福利
为做好社区居委会人事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工作人员由社区居委会主任聘任原则。
二、坚持按需定人原则。以公平、平等、竞争为原则择优录取。聘任人员应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思想端正,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的思想。
三、社区工作站和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业务培训,取得上岗证,然后才能聘为正式工作人员。
四、社区计划生育指导员要热爱社区居委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五、新招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已被聘用的员工与居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购买劳动、医疗保险,社区居委会工作站、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合同期为一至三年。经社区居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六、工资结构的等级,原则上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持证上岗的各种专员、计生指导员、其他工作人员由高至低来确定。浮动工资根据实际工作质量予以确定或每半年确定一次。
七、工作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由社区工作站或社区服务站站长提出辞退意见,经社区居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二、社区工作站
社区工作站制度
第一章 工作站站长职责
一、带领工作站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市、镇(街道)有关城市管理的文件规定,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负责社区工作站总体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做好民政工作,着重抓好社区民事调解、社区服务、卫生及社区文化等工作。
三、抓好社区居委会成员、保安员和保洁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
四、指导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做好档案全面,统计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五、深入单位住户了解情况,征询群众意见,加强管理,服务社会。
六、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楼、巷和争当“五好家庭”的活动。
七、加强社区居委会内部管理,严格审核各项财政收支和审查人事档案。
八、及时完成镇(街道)相应的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社区治安专员职责
一、积极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做好社区的安全保卫、民事调解、社会治安治理、暂住人口管理、防火防盗、安置帮教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等工作。
二、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信息员,为居民、驻区单位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三章 社区城管专员职责
一、搞好社区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大力整治脏、乱、差,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
二、培养社区成员环境保护意识,创建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社区。
三、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制度,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四、面向城市管理范围,加强城市管理制度,落实各单位、组织、部门的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管理措施和合同的签订。
五、热爱本职工作,尊重上级领导,服从分工,坚守工作岗位,完成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社区计生专员职责
一、统一规划社区计生管理与服务机构,认真落实上级计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宣传教育活动。
三、积极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和生育、生产、生活“三结合”工作。
四、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活动,加强计生信息网络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
第五章 社区居委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任何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其它法定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二、开展评选“五好家庭”活动,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
三、广泛深入宣传《婚姻法》、《劳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计划生育政策。
四、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指导办好镇(街道)托儿所和家庭托儿所,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事实。
五、教育妇女遵纪守法,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自尊、自爱、自重。
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儿童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章 社会居委会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落实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计划生育“三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三、向居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教育引导社区居民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四、认真开展以避孕节育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做好避孕药物的发放、孕环情况监测,加强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随访,增强育龄人群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五、准确掌握常住和暂住育龄妇女的生育信息、变更情况,及时做好卡册登记、信息反馈工作。
六、做好外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联系和外出期间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掌握。
七、指导育龄夫妇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提高生殖健康谁水平,开展送药上门等避孕药具发放工作,杜绝计划外生育。
八、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查验及管理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九、加强计生信息的采集、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社区服务站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简介
社区居委会筹备成立的社区服务站,目的是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务原则,实行有偿、低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巩固、扩大社区服务。本站现已完善了各项文体服务的配套设施,如健身房、乒乓球室、桌球室、卡拉OK多功能厅、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及“星光老人之家”之老人日间照料室等,占地面积共计 多平方米,环境优美、舒适,以优质服务欢迎居民光临。本站还组织有各类专业技术的服务队伍,开展家政、维修服务,项目包括:卫生保健、卫生清洁、疏通渠道、搬家搬货、代请保姆、代请钟点工、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家电维修、家电保养、家具维修、房屋租售、商品销售等。本站对上述队伍实行规范化管理,使之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较高的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每天24小时可上门服务,随叫随到。
本服务站是一个专为广大居民排忧解难的服务机构。“以人为本,为民服务”,“诚信、方便、优质、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服务专线电话:××××××××,服务时间:8:30-23:00(节假日照常)。如在服务中有不满意之处,可拨投诉电话:××××××××。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是××社区居委会的下属单位,主要从事社区服务以及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工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 本服务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国家政策,发挥社区居委会服务站阵地的优势,发动社会力量兴办具有社会福利非营利性质的居民服务业,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本社区服务站业务上接受××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领导,并接市民政局、××镇(街道)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服务范围和职责
第四条 本服务站的服务范围如下:
(一)文体服务:健身、桌球、乒乓球、棋牌、卡拉OK、书法、阅读等;
(二)家政服务:卫生保健、卫生清洁、疏通渠道、搬家搬货、代请保姆、代请钟点工等;
(三)维修服务:房屋装修、水电安装、家电维修、家电保养、家具维修、单车修理等;
(四)中介服务:房屋租售、代办暂住证等;
(五)小商品便民服务。
第五条 本社区服务站作为××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下属单位,对××社区居委会负责,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服务专业队伍和服务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制定工作制度和有关规定;
(二)建立服务专业队伍和服务员个人档案,对上门服务和服务员的服务时间做好记录;
(三)加强对卡拉OK室、阅览室、乒乓球室、桌球室、棋牌室、健身室、书法室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加强收费管理,建立专项账本,保证专款专用;
(五)每年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一次,倾听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站的意见,按群众要求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章 负责人的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本社区服务站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由××社区居委会讨论任免,并报××镇(街道)民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 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一)服务场地由社区居委会提供,房产权属社区居委会所有;
(二)服务设备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购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的折旧按月由社区居委会收取折旧费。
第八条 财务管理
(一)会计、出纳由社区居委会供暖工作人员中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兼任;
(二)建立专项账户,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专款专用。
(三)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在公开栏公布一次,每年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 本服务站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挪用。
第十条 本服务站所得利润不分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在××××年×月×日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上级民政部门批准该服务站成立之日起生效。
社区服务站站长职责
一、负责社区服务站总体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加速服务业的发展,做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
二、加强服务员和专业队员的管理,不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扩大服务网络。
三、坚持值班制度,保证联络畅通,做到有求必应。
四、坚持勤俭节约,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该收的钱一份不漏,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保证服务站的经济运转顺利、略有节余。
五、加强服务站的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做好登记存档,保证无公物遗失。
六、不定期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总结社区服务经验,倾听居民群众意见,使社区服务能按群众的意见、要求从深发展。
七、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凡开会记录,值班员值班时间,专业队员服务时间, 群众要求上门服务电话记录等,都要登记存档。
八、要负责服务站活动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无事故发生。
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及时。
二、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依法调解本辖区内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知法、懂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预防各类纠纷的发生、发展,减少诉讼。
四、坚持依靠群众,发挥居民小组及调解人员的作用,确保发生的纠纷能得到及时调处。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治理,积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六、及时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社区调解专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做到公正及时。
二、积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依法调解本辖区内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知法、懂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提倡共产主义道德风尚,预防各类纠纷的发生、发展,减少诉讼。
四、坚持依靠群众,发挥居民小组及调解人员的作用,确保发生的纠纷能够及时调处。
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
六、及时向政府和其他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
社区服务专员职责
一、充分利用镇(街道)已建立的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开展社区服务,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网络。
二、做好社区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儿童、社区贫困户、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社会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的福利服务。
三、做好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
五、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社区服务产业化的途径,采取无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逐步使社区服务向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社区卫生专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卫生保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二、积极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残疾康复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
三、统一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点的建设,逐步开展健康调查,健全家庭健康档案,建立结构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向居民群众宣传卫生保健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
五、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计划免疫、儿童系统管理、传染病消毒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六、作好社区老年人和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的保健指导工作。
七、负责开展常见病的简易门诊、家庭病床、送医送药等卫生服务。
社区文化专员职责
一、充分利用镇(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文化站、活动室、社区内各单位的文化活动设施及社区广场等,组织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娱乐活动。
二、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服务,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社区居委会服务站工作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居委会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时履行请假销假制度。
三、保持办公场地卫生、清净、美观,爱护办公用品,及时建档,做到有档可查。
四、热情、耐心、细致对待顾客的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认真回答顾客提出的疑问,做好必要的记录,提高工作效率。
五、热心接待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的要求和意见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六、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不得对外泄露本站的内部秘密。
社区服务站管理规则
为加强对本社区服务站的管理,营造一个宽广、净化、美化、舒适的活动环境,凡进站活动的居民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一、爱护公物,不得乱拿乱放、随意损坏公物。有意破坏公物者,按价赔偿。
二、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香口胶和乱丢垃圾、烟头。
三、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活动、休息。
四、遵守开放时间,不得超时或随意拖延。
五、照看好对之负有监护义务的小孩,无监护人带领的小孩一律不得进入。
六、服从本站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有其他不良行为。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本图书室向本社区居民开放,免费提供书刊阅览服务。
二、读者要爱护公物,阅书后应将书放回原处,如致损坏,按价赔偿。
三、允许读者将书借出阅览室。外借时应办理借书手续,交纳略高于书本定价的押金,押金收取标准有5元、10元、15元、20元等,以此类推。
四、读者应在外借期届满后7天内把书交还阅览室,押金在还书时退还给读者,否则本阅览室将使用押金另购相同书籍。
五、每人限借书2册,借满2册后须至少还1册才能再借另1册。
六、在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七、阅书、借书活动在阅览室开放时间内进行,其他时间一律谢绝。
办借书证须知
一、办理借书证需本人到服务台办理,并交纳以下费用以及准备以下材料:
(一)持本辖区身份证者交押金50元,持暂住证者交押金100元;
(二)借书证工本费15元;
(三)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
(四)一寸彩照一张。
二、借书证期满一年应办理验证手续,逾期未验者,将予以注销借书证,并且退还押金。如有特殊情况须凭有效证明补办。
三、办理退证手续时应出示押金收据,方可退回押金,否则不予办理退证事宜。
四、借书证遗失后,应立即办理报失手续,否则不予退还押金。挂失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持证者负责,挂失后一个月方可申请补办。
遗失、损坏书刊赔偿办法
为保障本图书阅览室的正常持续运作,以利于书刊的顺畅流通,更好地为居民读者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读者借阅书刊必须注意爱护,妥为保管,如有损坏,遗失等情况,应作出书面说明,并负赔偿责任。
二、读者对书刊如有批点、涂改、污损等情况,若损坏程度轻,不影响书刊内容的完整性,按书价的50%支付赔偿金;若损坏程度较重,需加工整修始能流通的,平装本、影印本每本应另行赔付加工费5元,精装本每本应另行赔付加工费10元。
三、书价不能查明的,由本站估价。书价不到1元的,按1元计赔。
四、读者严重损毁(指严重污损、剪割、撕毁、拆散书刊,致其无法整修回复者)或遗失书记,应以相同班本的书刊或经本站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否则分别按下列情况折付赔偿金:
(一)图书
1、单卷书
(1)参考价值一般,复本量在五册以内,添购困难的,按书价5倍赔偿。
(2)参考价值较大的按书价5-10倍赔偿。
2、多卷本
视原书的参考价值及本站的入藏复本数量,按书价的3-5倍赔偿。原书以整套定价,遗失或损毁其中一册以上的,均按原书整套价格计赔。
(二)报刊
按一年报刊订购费的3-10倍赔偿。如属合订本,另加装订费。
五、读者遗失或损坏特许借阅的保留本或工具书,按书价的10倍赔偿。
六、读者遗失入藏图书室的单本或重要配套的原版书刊,如无法以版本相同的原书刊赔偿,本站可以决定由借阅人到站外寻求版本相同的书刊以静电复印装订本赔偿,否则按原书刊价的5-10倍赔偿。
七、读者损坏、遗失精装本而以平装本赔偿,或者损坏、遗失原版书而以影印书赔偿的,应补精装与平装、原版与影印的差价及每册加工费10元。
八、读者故意拆散书刊,如未缺页(包括插图、附表等),除每册应付装订费5元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外加赔偿金;平装本5元,精装本10元,影印书5元,原版书10元。
九、读者损坏或遗失书刊,应主动申请处理和办理赔偿手续。如果读者因损坏或遗失书刊而逾期不还,除支付赔偿金外,还应支付照常计算的滞还金。
十、读者损坏书刊,若以原版书刊赔偿,赔偿人可保留被损书刊;如系赔款,则不给予保留。
十一、读者对遗失的书刊赔偿后,从赔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刊且无损且将原书刊退回本站的,可凭赔款收据或退赔款;若是赔偿与元版本相同的书刊的,则不再退还所赔书刊,找回的原书刊经本站盖章注销后归读者所有。
十二、本站收入的损坏、遗失书刊赔款,作为书刊的维修费,使用本站制定的收据,由本站制定专人负责。
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属于××社区居委会图书阅览室。
图书室读者守则
一、本社区居民可在室内免费自由阅览图书、报刊,外借图书须凭本人借书证办理相关手续。
二、书包手袋等交值班工作人员保管,非本图书室书籍请勿携带入内。
三、室内严禁吸烟。
四、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穿拖鞋、背心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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