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培训通知
【篇一:学习《食品安全法》方案】
江古镇中心小学学习《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推广普及《食品安全法》,增强全体师生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为了贯彻落实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坚持普及常识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增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波
副组长:龙作勇刘世祥
成员:李宁 李开念 陈光明 陈洪兵 郭杰 各班主任 食堂负责人
二、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安全 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三、学习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及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四、工作安排
1、布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2、安排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时间、形式及内容。
3、开展对食堂从业人员和师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
4、各班开展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主题班会。
5、学校开展对食堂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面检查。
6、总结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方案,将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学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领导重视,严格把关,组织严密,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员参与,宣传到位。
2、加强协调,增强宣传力度。后勤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员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实际工作效果。此次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师生参与学,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堂工勤员重点学,确保学习效果。抓住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效果。
镇远县江古中心小学 2015年8月26日
【篇二:沙井镇小河学校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计划】
沙井镇小河学校新《食品安全法》
宣传培训计划
为了全面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甘州区教育局转发《甘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统一宣传与部门宣传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开展广泛深入、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强化职责,深化监管部门的依法履职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着力提升沙井镇小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活动主题
加强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三、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学校校委会、总务处讨论制定宣传方案,总务处认真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2015年9月10日至15日):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宣传活动计划,准备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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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传(2015年9月16日至20日):召开全校师生和餐厅服务人员大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15年9月16日下午2:30启动仪式。
(三)第三阶段:
分散宣传(2015年9月21日-30日):全校1至9年级以班为单位,各食品行业,各食品领域分别开展宣传活动。,学习培训《新食品安全法》,
(四)第四阶段:
总结上报(2015年10月8日至10日):学校认真总结《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及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视频资料报送沙井镇中心学校。
四、宣传内容
(一)大力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和法律意识。
(二)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我校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食品生产安全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四)食品安全常识及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
(五)食品中毒应急处治与预防相关知识。
(六)结合工作实际,宣传食品安全各项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及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七)消费者权益、义务及其举报投诉的途径等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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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九)加强对学生监护人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学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五、主要形式
选择大家喜闻乐见和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教育活动。
(一)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各种学习资源,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学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结合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展学习、印发学习材料、办手抄报、出黑板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看电视短片等形式,对教职工及学生监护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学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三)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学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四、 组织领导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平华(沙井镇小河学校校长)
副组长:蔡录元(沙井镇小河学校副校长)
曹玉彬(沙井镇小河学校总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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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陈仁国 张永俊 孙进明 左治同 张发贤
刘德锋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食品产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好学习活动。
(三)及时总结。及时将食品安全学习教育方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相关数据等上级相关单位领导。
(四)检查评价。把食品安全学习教育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内容。
沙井镇小河学校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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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中心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帮助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技能,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推动学校食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校园食堂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员、食堂工作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1、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与自学相结合。2、分管领导和管理员有中心学校统一进行培训,从业人员有各校园自行进行培训,3、定时邀请镇卫生院、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领导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安全管理体系、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餐饮保障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每周星期六上午9:00—10:00,全年共培训40个学时。
(二)培训地点:中心学校集中培训在三楼会议室,各校园自主培训在各校园进行。
(三)培训学习网址:10.196.218.8 四、培训人员确定
各校园本着专人培训,专人负责的宗旨,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1、 2、
管理人员培训名单:
从业人员培训名单:各校园自行掌握,报中心学校存档备查。
五、其他事宜
措,各校园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通知相关人员报名参训。
中心学校将邀请教体局后勤服务中心、食药监局将对参训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参训人员颁发相应培训证书,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依据,考核不合格的参训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学校食品管理工作。
附:杨寨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培训配挡表
2013.3
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培训配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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