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3-01-15 网友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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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6.11

初次

山东泉景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


一、
企业文化、方针、目标1. 公司品牌:泉景建设2. 总体要求

一个宗旨 营造美好生活

两个永不 永不满足、思变图强;永不止步、争创一流

三种责任 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

四个负责 对客户、员工、股东、社会负责

五种精神 不辱使命、加快发展的全局精神

不畏困难、坚韧不拔的拼搏精神

雷厉风行、务实创新的开拓精神

一呼百应、同心同德的团结精神

不计得失、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

企业宗旨:营造美好生活:

公司倡导“以人为本,建筑和谐生活”的理念,致力于实现客户满意、企业发展、员工成长和社会进步的多赢。

通过创造更多财富、扩大品牌影响、捐助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各界对公司发展的关爱和支持,为百姓营造美好生活;

通过在各部门和公司为客户提供超越期望的产品和服务,回报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和支持,为客户营造美好生活;

通过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企业文化建设、体制机制的持续完善,为员工提供理想的发展空间、工作环境和报酬收入,回报员工的忠诚和付出,为员工营造美好生活。

企业精神:永不满足、思变图强;永不止步、争创一流

倡导树立危机意识、“慢进也是退”的理念,将变革创新、争做第一作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原动力,在更新更高的起点上不断进步。

核心价值观:责任如山,服务创新

1.对客户的需求,我们责任如山,诚信建房,终身服务;

2.对员工的发展,我们责任如山,尊重员工,培养员工;

3.对股东的期望,我们责任如山,多创利润,回报股东;

4.对社会的期望,我们责任如山,多纳税收,回报社会。

工作理念:睿智进取,激情坚韧;团结实干,忠诚奉献

倡导员工“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始终保持创业的激情和工作的快乐;勇于反省,坚韧不拔,不断实现自我完·善和提升;忠于绿地泉景,建立企业共同的情感、责任和追求。

环境方针:

遵纪守法,绿色施工,

精细管理,改善环境。

环境目标:达到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降低风险

安全目标:

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年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十以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二、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条例,落实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1、企业全体员工是实施安全生产的行为主体,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企业必须本着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在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2、公司部门及各级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含分包施工队伍),应按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资料员;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例会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和奖罚办法。

3、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方面的教育。促使企业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企业必须坚持新工人入职前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杜绝未经培训教育的员工上岗操作。

4、企业内部必须按上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于安全生产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并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改善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员工的施工区域、办公环境和居住环境。

企业应按时发放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员工的作息时间 ,注重劳逸结合,杜绝疲劳施工。

5、企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超强度劳动、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企业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必须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项目工程开工前,各公司、项目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和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调整,以确保安全操作的指导性。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严格执行五部门会审手续,由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有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7、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特殊情况下,由项目经理或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负责。安全技术交底的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存入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8、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9、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和危险源告知牌,特殊地段部位施工时,应安装红灯予以警示。危险部位施工时,必须派专人监护。

10、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并具有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明等证件。其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拆,必须使用具有安拆资质的队伍,并按安拆方案组织实施。

11、施工现场、单位驻地、车间、仓库等地点,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工具,建立健全安全防火措施,并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12、遇有雷雨、雪及大风天气(风力在六级以上),应安排停止施工。在复工前应对各种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修,然后恢复生产。

13、施工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遇有不采取措施可能酿成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停产整改迅速撤离作业人员。

14、各工程部(项目部)、门窗厂应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一旦出现时,具有应急措施,器械和相应的抢救人员,尽量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15、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其现场人员应积极参与人员救助、抢救国家资产和保护现场,并逐级上报。

第二章 安全责任

1、企业法人、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工程部长(厂长)、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和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对其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企业总工程师、门窗厂技术负责人、工程部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所在单位或项目工程安全技术工作的责任人。对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5、安全机构负责人和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管理者,对企业和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是酿成事故的主要根源,其责任人具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7、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及与事故有关人员,公司依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三章 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3.1工会

1、为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维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实行群众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负责协助监督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3、参与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重大决策及措施的制定,并监督贯彻执行。

4、监督检查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治理的建议。

5、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单位及项目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6、广泛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关系。

3.2质量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规定,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各项制度、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

2、组织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工作指导。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或巡回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予以处罚。对劝阻无效的可以越级上报。

4、参加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会审,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员工,尤其是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教育等项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定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员工的个人安全防护,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7、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秀工地的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不断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体水平的提高。

8、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上级领导审批。

9、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的应急救援演练。

3.3综合办公室

1、对新工人和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技术部门联系,做好入厂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生产岗位和进行操作。

2、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和女工保护的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3、对特殊工种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4、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协助做好工伤认定和伤残员工的鉴定工作。

6、负责对新工人的健康检查和员工定期体检,发现禁忌和职业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员工的工伤保险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节日期间的防火、保密、保卫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报告公司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及时解决。

8、夏季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对食堂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负责贯彻消防监督条例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3.4工程部

1、负责组织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的审查。

2、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操作、防护措施、施工工艺等涉及安全技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在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过程中,必须考虑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现场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并制订相应安全方案,予以安全指导,以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交叉作业的管理,抓好文明施工。

5、参与安全技术措施方面的制定和审查。

6、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召开技术例会,并保存有关资料。

7、负责数据的统计和报表的编制、填报。

3.5质量安全设备部(质量科)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2、组织工程质量月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

4、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并制定落实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和目标。

5、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6、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四章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条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本企业的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章,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每年足额提取安全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

4、在企业改革管理机构实行生产任务责任承包时,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建质[2004]213号文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部门、安全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有职、有权、有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司和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员工。

6、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

7、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8、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搞好各种安全生产防护,消除事故隐患,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4.2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定期组织党委研究讨论企业安全生产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协助总经理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与管理机构。

4、支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认真听取采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5、督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3生产(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布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不安全因素,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持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调查、分析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

6、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的宣传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4.4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群众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依法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3、参与制定公司劳动、安全、卫生、重大决策措施,监督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条例和政策的贯彻执行。

4、监督检查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对劳动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危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治处理的建议。

5、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的问题,有权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监督单位采取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措施。

6、依法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企业采取防范措施,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监督和协助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和条例。监督检查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及经费投入、使用的情况,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4.5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领导制定、审批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保护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3、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在组织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审查、审批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技术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在编制企业的长远规划时,负责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项目,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科研工作。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意见和改进措施。

4.6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条例。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规定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术改造费中提取10-20%作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3、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立专用帐户,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立专用账户,不得挪用。

4、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的执行情况。

5、监督各单位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品的到位率。

4.7质量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条例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二标五规范”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3、做好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安检人员以及项目部安检人员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处室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6、组织搞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监督劳动防护护品的合理使用,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指导购置、监督使用。

7、参与审核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9、参加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工伤事故统计、调查、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及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定期对下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目标的考核。

4.8质量安全设备部(质量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教育工程质检人员遵守并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规范,劳动保护法规以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2、组织有关人员每月一次对各项目部质量大检查。

3、有权对施工质量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施工的工程进行停工和处罚。

4、参加基础、主体工程质量检验,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搞好竣工工程的回访落实工作。

5、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提出处理意见。

4.9公司安全员责任制

1、协助科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二标,五规范”、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2、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协助科长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对施工工地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职责,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进行及时整改。

5、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处理。

6、协助科长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10工程部部长(门窗厂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

3、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支持经理及安全检查人员的工作,及时解决提出的问题。

4、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情况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负责组织新进厂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如实向上级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督促实施抓好落实。

9、监督检查各施工队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4.11门窗厂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审查本厂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2、教育工程技术人员执行建设部“二标,五规范”劳动保护法规以及本厂的规章制度。

3、在组织编制和审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和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技术措施,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4.12门窗厂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协助本厂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

2、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项目部有关人员切实按期执行。

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深入施工现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制度,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负责督促落实。

5、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有权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6、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本厂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新工人入厂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7、定期召开专“兼”职安全员会议,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并有会议记录。

4.1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重点部位及危险工作要制定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派专人监护,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体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和定期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指导班组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4、建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完善安全制度,正确安装使用警示牌。除日常工作检查外,每周组织一次工地系统的安全检查,并有整改记录及安全措施。

5、认真听取安全人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状况的检查意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4.14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教育工程技术人员,遵守并执行建设部的“两标,五规范”,劳动保护法规以及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2、在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和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依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技术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实施,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在编制项目施工计划时,负责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5、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落实。

4.15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组织本现场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严格操作规程。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3、督促检查生产班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予以处罚。对劝阻无效的可以越级上报。

4、班前要对所有使用架体、机械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暂定作业,排除事故隐患后再施工。

5、组织班组搞好安全活动,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布置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要求安全会议记录。

6、负责本项目部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16项目部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资料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的配合下做好安全资料工作。

2、协助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及各种制度、纪律、规定等工作。

3、准备好各项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有关资料,及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4、安全资料员必须忠于职守,不断提高本身的业务能力,认真、求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5、安全资料员必须严格认真按《山东省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整理好安全技术资料。

4.17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带头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协助班长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随时检查班组安全作业环境,现场的各工种穿插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操作情况。

3、配合安全员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临边防护及物体打击等重要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发现重大危险源要及时停工,并报项目经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隐患。

4、教育班组成员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用具。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当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保护好现场,向上级部门报告。

4.1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范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和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本职工作。

2、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并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安全日活动和安全检查。

3、管理人员在安全值班时必须按时上岗,不脱岗并对当班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问题措施。

4、在工作中做到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带头并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纠正违章作业。

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6、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

7、对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4.19作业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短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管部门报告。

3、认真执行好交班制度,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隐患后才能继续作业。

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

6、当遇到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要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有关人员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决定。

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8、开展好班组的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注意发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并纳入评比内容。

4.20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即:①进入施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②高处作业不准向下乱抛工具物体。③非机械工、电工不准随时动用机械电器。④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⑤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和保护接零装置。⑥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①无安全措施不操作。②无安全交底不操作。③无安全自检不操作。④危险隐患不解决不操作。⑤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不操作。⑥电、气焊无防护防爆装置不操作。⑦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⑧吸烟入室,动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技术工人负责。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预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5、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立即上报处理。

6、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和指导,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7、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经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8、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9、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1、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和省、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文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2、企业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岗位要认真履行本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各项规定,在实施规范管理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3、企业每年末将对贯彻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在不断修定完善本制度的同时,将对有章不循、失职失责的部门人员追咎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公司每年初,将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目标管理分解方案,并形成正式文件。同时统一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管理目标责任书》。

1、与公司各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伤亡事故控制指标;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指标;遵纪守法,违规行为控制指标;履行责任、落实制度、实现规范管理的达标指标等。

2、与公司职能部门签定的《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程度指标;指导、监控本业务系统基层岗位人员贯彻执行公司制度的深度指标;按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年内本系统业务管理总体水平提升幅度指标等。

(二)、每年初公司法人代表与直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公司部门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新接工程开工前十日内签定目标责任书。签定后统一由公司安全设备科建档管理。

(三)、考核工作由公司统一按排进行。

1、对《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经理与公司工会主席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班子,按每半年考核一次进行。上半年于7月上旬完成,下半年于12月下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安全目标责任书》听汇报;对照公司制度查资料;对照行业规范标准查现场。在作出考核结论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考评结果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考评资料由公司安全设备科存档。

2、对机关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公司领导与工会主席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每年考核一次,于次年一月上旬完成。考核方法是:对照责任书听汇报,对照制度要求查资料,依据对下属单位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评价责任制履行状况。而后形成书面考评情况报公司领导班子作出考核结论。

3、对机关职能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考核,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的业务系统,分别对本系统各部门职能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法是:组织本分管系统各部门的职能人员会议,听取每个职能人员的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将考评情况于次年元月上旬以书面报告机关考评组。机关考核资料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存档。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做出对下属单位、项目部考核结果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由公司领导班子做出对机关部门和职能人员的奖励、表彰、处罚、处分意见。

五、考核工作的具体方案由考评班子研究制定。

2.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半年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时间为元月中旬和七月中旬。由法人代表主持,参会人员为公司安委会全体成员。

1、会议主要议题是:

①分析研究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

②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审定考核结果和处理意见;

③学习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新颁布的政令、指示,统一思想认识。

2、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及时召开会议。

3、会议由安全设备科长负责记录,纳入安全管理档案

(二)、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分管安全的经理主持,参会人员主要是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含公司派驻的安全监督员)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

1、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点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现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出强化管理的工作要求,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等。

2、会议由安全设备科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3、会议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也可与质量工作会议一并进行。

(三)、公司安全设备科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如遇会议时间与公司季度安全工作会议时间间隔不足10天,月底例会并入季度工作会议。

1、会议由安全设备科长主持,参会人员主要是安全设备科全体成员(含派驻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员),公司未派驻安全监督员的项目部安全员,正常情况下逢单月参加例会,但未参加会议的月度必须书面报告当月工作情况。

2、会议主题内容包括:总结点评当月检查情况,并对现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及要求;传达学习公司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交流学习工作业务知识、办法,部署下月工作重点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的主攻管理环节等。

3、由安全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并归档。

(四)、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区域性分公司每月至少召开2次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具体时间自定。

1、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吸收主要的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分包队伍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包括:总结分析一周内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点评工程各环节和作业场地安全操作、防护、防范及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达标情况,部署下周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重点等。

3、会议由项目安全员做好记录,纳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存档。

(五)、班组安全会: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班组(包括分包队伍的班组)每天必须坚持召开十分钟班前会。

1、由班长主持,主要讲评当天作业面的安全隐患及操作人员的注意事项和自我保护措施等。

2、班组安全会将每天的会议情况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上,并将记录本每周交项目安全员阅审一次并签字,每月初将上月会议记录交项目资料员纳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六)、根据季节性变化和行业主管部门布署的专项治理检查,公司安全设备科和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贯彻措施。

(七)、对未经批准,擅自缺席会议的成员记入考核资料,作为处罚、处分的依据之一。

2.3 安全检查制度

(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查现场;二是查资料;三是查管理。

1、查现场:主要依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与卫生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省、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检查要求,对照工程现场及工程进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2、查资料:主要依据国务院2003年11月24日颁发的第393号令,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法规性文件中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形成的书面资料,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项目部应建立的资料档案是否齐全、规范,内容是否真实有效,资料形成时间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3、查管理:主要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查执行制度是否遵守程序,查贯彻落实制度是否达到要求等。

(二)、各级各层次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1、公司检查每年分四次进行,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组织。第一次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检查内容以查现场为主。第二次结合上半年《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一并组织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三个方面,全面检查考核。第三次每年九月进行,检查内容以查现场为主。第四次结合《安全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一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三个方面。检查覆盖面至各项目工地。

2、公司安全设备科除参加公司季度大检查外,每月对济南市行政区域和邻近区域项目工程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检查的内容以查现场、查资料为主,除准备开工和进入收尾交工的工程外,覆盖面要达到100%。同时加强以查现场为主要内容的日常巡检。对于本市及邻近区域内工程,派驻安全监督员的每月至少巡检两次,未派驻安全监督员的每周至少巡检一次。对一般工程项目的巡检,结合工程项目阶段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收进行。对于季节性、专项性检查,按公司布署,安全设备科重点组织抽查。

3、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要按照查现场、查资料、查管理的检查内容,每周至少系统自查一次。项目安全员每天要对现场全面巡视检查,同时重点排查现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4、生产班组主要围绕作业面每天工作前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自我保护措施。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置:

1、公司大检查和公司安全设备科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管理性不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属于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性管理的,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属于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性管理的,下达停产整顿或停工通知书。项目部整改后,向公司写出整改报告。经公司复查,仍未达到要求的,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复查结果及处罚等资料由安全设备科存档。

2、项目部自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重大安全隐患,需要向责任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除向责任者下达告知书外,由项目部自行组织整改和处理。对于整改通知书下达后的整改情况应及时复查,并将复查情况以书面记载存入项目安全资料。对于受到告知的责任人整改情况,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资料。

3、生产班组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能自己采取措施的,自行解决。凡超出班组权限范围的,要及时向项目安全员报告,也可直接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部处置。

4、凡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理部门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监督整改并组织写出整改报告上报上级部门。

(四)、处罚方式与权限

1、对于被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项目,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分管安全生产经理,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执行。

2、对公司安全设备科下达的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或复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属于失职失责的管理性违章或达不到规范标准而形成的装置性违章,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直接按《奖罚规定》开据罚单交公司财务执行。

3、公司检查中发现的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酒后上岗操作、无证操作等属于“操作性违章”行为,直接开据罚单一式二联,交项目部执行,执行后由项目部将罚金交公司安全设备科,由安全设备科登记后报财务处入帐。

4、项目部自行检查中对有关人员的处罚,自行制定措施,报公司安全设备科备案,所罚资金归项目部使用。

2.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定期检查”的原则,公司安全设备科会同综合部门、技术部门、工程部每年2月底前将对公司、项目部、作业人员(班组)三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要求,制定出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管理人员的取证培训与日常教育由公司安全设备科负责,组织人事部门配合。

1、公司安委会成员中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要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考试合格,并取得建设部统一印制,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另行再考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项目经理上岗必须考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必须考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C证。

2、对持有A、B、C、证的三类人员,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按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统一按排培训,分别组织学习,统一组织考试。原则是①A证人员由法人代表组织;B证C证人员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组织。②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③对《安全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部颁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要实行一法一考,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可分期综合考试。④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考试。

3、管理人员的考试成绩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4、公司安全设备科对持有A、B、C证的人员,在其证件有效期终止年度,组织其到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再教育,取的合格证书。按终止日期提前三个月到主管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三)、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项目部按照公司部署要求自行组织。

1、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上岗操作前,项目部要组织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规章、工作纪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操作。

2、项目部要成立工地夜校,按工种定期开班。每个操作人员在同一现场或一年内不得少于15个学时,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本工种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主要的安全知识,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劳动纪律以及企业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

(4)本工种事故案例分析,易发事故因素及劳保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要求等。

3、工地夜校开班培训要建立考勤制度,每班结束后,教材讲义资料和考核考试资料纳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存档。

4、对于节假日、季节性教育主要以会议形式进行。

(四)、各级教育培训的开支,由安全施工措施费中列支。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由公司承担,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费用由项目部负责。凡外出培训考试一次考核不合格,需要第二次参加培训考核考试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统一管理。复印件加盖公司安全设备科章后交本人携带,如因工作需要原件时,以复印件换取原件,并办理借还手续。

(六)、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及项目部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纳入管理资料档案。

2.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建筑电工、建筑电气焊工、塔机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塔机拆装工、施工升降机拆装工、物料提升机拆装工、信号司索工、架子工、吊篮拆装工等工种。

1、选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须具备年满18岁,初中以上学历,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等基本条件,具有责任心强、遵章守纪、服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表现。

2、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统一建档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由项目部管理;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建档管理。

1、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组织,并按每年不少于30学时的要求组织安全培训再教育。同时按照每两年对操作资格证复审一次的要求,定期组织复审培训考核,确保证书有效。培训取证和复审培训费用均由公司承担,由安全施工措施费中列支。凡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再次培训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2、公司安全设备科每年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整顿,凡年龄较大、身体达不到健康条件,或技术较差、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蛮干、不服从领导,无视纪律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要及时调整。

3、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证由公司安全设备科统一管理,持盖有公司安全设备科印章的复印件进入现场。工作需要出示原件时,持复印件借原件,并办理借还手续。

4、分包队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原件进入现场,经项目部审查确认后,将证件纳入现场安全资料妥善保管。对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纳入日常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教育培训。

(三)、施工现场安全员应严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凡发现证件过期或无证操作的,要立即责令其停止操作,并对本人或配属队伍按“操作性违章”予以经济处罚,处罚单据报项目经理处置处理。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发现安全隐患超出自己的处置权限时,应立即报告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凡发现危及他人或自身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地点,并及时报告项目管理人员。

2.6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一)、根据鲁标定字{2005}15号文件规定,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施工措施费项目组成:

(1)、接料平台:指承接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塔机向建筑物内输送材料的平台。其搭设方式有两种:①在脚手架横向外侧1-2处的部位,从底部随脚手架同步搭设。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架、拉结短管、基顾垫板和钢底座。②在脚手架横向1-2处的部位,在建筑物层间地板处用两根型钢外挑,形成外挑平台。包括两根型钢、预埋件和紧固件、斜拉钢丝绳和紧固件、平台底座垫板、平台进(出)料口门以及周边两道水平栏杆。
(2)、上下脚手架人行通道(斜道):多层建筑施工随脚手架搭设的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一般呈“之”字形。

(3)、安全网(水平网、密目式立网)、安全帽、安全带。
(4)、通道棚:包括架杆、扣件、脚手板。
(5)、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内容: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预留洞口(包括洞口覆盖)、电梯井口(包括井内层间防坠层)、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

(6)、防护围栏、防护棚。
    内容:建筑物作业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吊篮升降处防护栏杆,配电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机械周边围栏、防护棚,基坑周边防护栏杆以及上下人斜道防护栏杆。
(7)、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及接地保护装置,架空或埋地线路,小于安全距离的外电线路防护架。
(8)、消防安全设施
    内容:灭火器、沙箱、消防水桶、消防铁锨(钩)、高层建筑物安装消防水管(钢管、软管)、加压泵等。
(9)、安全警示标志牌
    内容:危险部位悬挂安全警示牌、各类建筑材料及废弃物堆放标志牌。
(10)、各种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培训和有关器材的配置及检修等费用。
(11)、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组成:施工现场围档、八版二图、企业标志、施工场地地面硬化、施工现场绿化、宣传栏、临时设施、环境保护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文明施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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