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煤安字【 】
31 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 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
长:计泽勇(法人代表)
副组长:
成
员:李加有(安全副矿长)、李加道(技术副矿长)、
李孟云(生产副矿长)、李水能(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科科长)李林兵(技术科科长)、赵
佳(保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 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月下旬)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 月至 月)
(三)巩固深化阶段( 月)
四、重点内容
1向安全科汇报。负责人赵佳。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生产,多系统、多井口出煤。重新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 生产。负责人李加有。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 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 生产。按要求办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负责人李加道。认真落实停产整改工作做到未经复产验收不得违法 生产。负责人李孟云。
5、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6、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负责人李林兵。
7、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特员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员符合需要。负责人李加有。
8、打击煤矿图实不符、弄虚作假、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的不诚信行为,整治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责人李加道。
四、工作开展
并由矿长 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
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月 日前制订好专门方案
五、有关要求
1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快推进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会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 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
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非煤矿山
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 生产的;
外省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境内作业未到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将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非法盗采稀土矿和证照不全的粘土红砖厂;
露天矿山未分台阶一面墙开采;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和违规排放尾
矿,无证尾矿库非法生产运行,尾砂池、拦砂坝未实行备案登记的;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 建设和生产的。
2.道路交通
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辆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非客车违法载人的;
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
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未取得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车辆不
合格非法运输易燃、 、 等危险物品的。
3.水上交通
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的;
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无证或证照不全船舶非法从事河道挖砂、运砂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 和 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 、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检查内容
(一)重点范围:
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
(二)重点内容
1、严厉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⑴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照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⑵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⑶工程项目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违法采砂行为
⑴在河道内淘金的;
⑵在河道内无证采砂的;
⑶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要求采砂的;
⑷在河道内弃置采砂尾堆的;
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砂石堆场(码头)的。
3、严厉查处农村水电站违规、违法行为
⑴未按照要求进行年检的;
⑵违规操作、规章作业的;
⑶安全隐患整改未按照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的;
⑷违法在水库、水电站管理保护范围进行建设生产经营活动。
(三)重点工作分工
1、河道管理中心负责中小河流治理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2、水利股负责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
3、水土保持局负责水土保持项目施工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4、电力股负责农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5、水政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运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质监站负责水利工程招标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打非治违”工作;
8、办公室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打非治违”综合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 月下旬— 月底)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等重点范围内的非法行为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 月— 月)。针对排查摸底情况,及时研究,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整治效果,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 月— 月)。对“打非治违”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水电站隐患、在建水利工程隐患、河道采砂安全整治、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阶段( 月— 月)。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 月— 月)。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责任。切实抓好水电“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厉进行打击。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确保安全。
(三)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依法进行监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打非治违”与体制机制建设、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
根据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茂名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 号)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为开展好严厉打击营运车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 ,认真落实《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国发[ ]号)、《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发[ ] 号)、《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国发[ ] 号)及全国“打非治违”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从源头上整治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范围
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车辆没按规定进行定时定期维护、车辆进出站无“三品检查”等违法、营运车辆对动态监控设备故意破坏等违规行为作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开展打击和整治行动。
三、重点内容
1、违法违章驾驶。营运车辆驾驶员有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的;营运车辆驾驶员不负合聘用资格的;营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2、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营运。营运车辆不遵守回场必检制度的;营运车辆不定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的;营运车辆进出站不按规定进行“三品”检查的。
3、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营运车辆对gps监控设备故意破坏、遮挡的;不遵守监控人员实时监控通知的。
4、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营运车辆安全设备不齐全、完好的;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落实的。
5、安全 伍建设。岗位人员未接受培训、无证上岗的;应急救援队伍培训不足并且装备不健全的。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月份)
结合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制订出适用于本公司的实施方案。 队伍分配落实“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上报资料数据。
(二)、集中整治阶段( 月- 月)
在市政府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对公司营运车辆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集中对违法违规营运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车辆,一律责令其停运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意源头治理,切实维 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查抽查阶段( 月)
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管理和监督,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四)、总结提高阶段( 月— 月)
开展对“打非法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打非法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 领导。由公司第一责任人 任组长,分管副经理 为副组长,成员: 、 、 组成“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设在公司安全办,由 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落实。对 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搞好宣传动员。 全体员工认真动员学习,使他们充分认识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义,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警示教育。加大对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要求的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增强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抓工作落实,在市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整治,加大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专项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五)
各村、各有关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连城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连政办„ ‟ 号)精神,开展好“打非、治违”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 为指导,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行政执法监察力度,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使“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减少,我乡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主要有以下重点:
(一)、重点范围
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和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
4.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
5.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打非”重点内容
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治违”重点内容
认真开展“治违”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是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使“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明显减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地区、部门和单位;
四、打非治理工作分工
(一)打非工作分工
1.安监站牵头查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2.国土所牵头负责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3.派出所牵头负责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经消防审核验收而投入使用的有关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
4.工商部门负责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危险物品行为;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赖源乡政府印发 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的有关规定,认真查处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治违工作分工1.安监站、国土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工作。要重点治理不分台阶开采、不按设计开采、违章 作业等事故隐患。国土所牵头负责矿山采空区的治理工作。重点治理影响安全生产的采空区隐患,凡是能够充填的要充填处理,能够放顶的要放顶处理,一时不能充填或放顶的,要采取专门措施,严密监控。
2.安监站牵头负责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使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艺、新装备;治理“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
3.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主要以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事故为重点,严格查处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整改“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
4.公路站负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等。
5.水利工作站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动员,使他们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我乡采取企业自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执法监察与突击执法监察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矿山、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进行全覆盖的执法监察,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予以严惩。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乡组成督查组,对全乡各有关单位开展“排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为迎接县督查组对我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做好充分准备。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
月 日至 月 日,我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研究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由乡政府 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乡安监站将做好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结合起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 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三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工作实效。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 安监站、国土所、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凡是取缔、关闭的企业、矿山及建设项目,供电所要立即停止供电。加大“十一”、冬季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检查力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到重点监管的企业和矿山检查一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彻底整改的企业或有非法生产经营迹象的单位,要不间断地进行巡查,防患于未然。
(六)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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