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乘人车运行安全措施

为了落实好副井乘人车安全运行,结合我矿现有条件,加强乘人车

治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乘人车安全运行,特制定乘人车安全技术

措施。

1、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必需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绞车司机乘人车运行前对爱护装置进展全面检查,保证灵敏、闭锁牢

靠。

3、绞车司机要严格根据“三不开车”原则,必需按信号指令下车,在开

车前必需听清信号。

4、在乘人上下时,必需切断绞车电动机电源。

5、司机必需对绞车仔细检查,并根据巡回检查线路图对主要部位至少每

班巡查一次,钢丝绳应做重点检查,缠绕排列是否整齐,有无挤压、弯曲、

变形,发觉问题要准时处理,不能处理要准时汇报并做好具体记录。

6、绞车运行中必需集中精力,慎重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玩耍打闹,

绞车操作时司机不准离开操作手把,严禁在绞车运行中替换司机。

7、每班乘人车运行前必需空车上下试运行一次。

8、乘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 米/秒,停开肯定要听清信号、看准仪

表,确认后才能开启或停车,宁可开慢一分钟,绝不抢先一秒钟,对绞车

运行中的特别信号先停车,查明缘由后才能连续开车。

9、乘车人员,入井时必需在信息站栏杆内等候。升井时必需在井下候车

室内等候。严禁在机车运行区或道心内候车、停留。由把口工负责监管。

10、乘人车驶至预定位置后,待人车停稳后,乘车人员必需排队,经车

长允许前方可上车,每乘满一节车厢乘员必需挂好防护链,不准超额乘车。

11、全部乘车人员必需听从司机或车长的指挥,严禁起哄、拥挤、打闹、

抢上、抢下,否则按“三违”论处,对不听指挥人员车长有权拒绝乘车并

通知安检和调度室。

12、车长必需恪尽职守,严格维持现场秩序,爱护好职工的安全。

13、每节车厢限乘15 人,严禁超员乘车。

14、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严禁露出车外,不得携带超长超宽工具、物

品乘车。

15、开车前必需挂好防护链,运行信号发出严禁上下车。人车运行中,

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16、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措施执行,履行职责,确保入井人员安全和乘

人学运行。

17、对于强乘、扒乘人车,不听把口工指挥人员,矿将视情节轻重赐予

300--500 元罚款。

18、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19、各相关单位要仔细组织全体人员贯彻学习并签字,做好学习记录,

严格根据措施要求落实执行。

义煤集团洛阳五星煤业有限公司

二0 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