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XXX委代2023002

XXX县人民政府

投资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

项目委托单位:XXX县人民政府

项目代建单位:XXX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 设项

目管理办法,经委托单位研究,批准将XXX县XXX项目委托给代建单位 实行代建

及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 致,订立本

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X县XXX项目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XXX县XXX

建设规模:

XXX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XXX

项目批准文号:

XXX年XXX月XXX日,XXX县发展改革局印发了《关于XXX县XXX项目可 行性研

究报告的批复》(XXX发改审[xxxlxxx号)。

XXX年XXX月XXX日,XXX县发展改革局印发了《关于XXX县XXX工程初

步设计批复》(XXX发改审[XXX]XXX号)

项目代建内容:

XXX

二、工程代建管理期限

工程代建管理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项目总建设工期为XXX个日历 天。

三、代建控制目的

1、质量标准:合格

2、工期目的:自XXX年XXX月开工,至XXX年XXX月竣工。

四、代建费用支付金额

代建费用暂按本项目《初步设计》总投资的XXX%,合计XXX万元计提, 分XXX

年提取,其中:第一年不提取,次年至第十一年每年提取XXX万元, 第十二年提

取XXX万元。

五、协议组成的文献

组成本协议的文献涉及: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献或协议修正文献。

2、委托代建协议书及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专用条款

4、本协议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献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献

构成本协议的文献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顺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协议条款》中

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单位向委托单位承诺,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本协议专用条款中 议

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单位向代建单位承诺,按本协议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 和

币种,向代建单位支付相关代建费用。

九、本协议壹式XXX份,双方各执XXX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 订

地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 通用协议条款

词语定义、合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词语除专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

义:

(1)

“工程”是指委托单位委托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

“委托单位”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

(3)

“代建单位”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

(4)

“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行工程项目管理 业

务的组织。

(5)

“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单位批准,代建单位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 面

履行本协议的全权负责人。

(6)

“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单

位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