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设施工合同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欧I《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 本》
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3 承包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所有工程动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月—日动
工。
2.2所有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一月一日竣
工。
2 . 3所有工程总日历天数 天。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 . 1延期动工。乙方因故不能准时动工,应在商定时动工日期提前五 天,
向甲方提出延期动工的I理由和规定。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 方。甲
方批准延期规定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 充足,甲方
不批准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延期动工规定,工期不 予顺延。
4 .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觉得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规定并在停 工后48
小时内提出解决意见。乙方在实行甲方代表解决意见后,应及时 提出复工规
定,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间提 出解决意见,或收
到乙方复工规定期限内未予以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
甲方承当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 乙方的,由乙方承当发生的费
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 法进行,乙方可觉得甲方已部分或所
有取消合同,由甲方承当违约责任。
5 .3工期延误。下列状况导致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
工期相应顺延。
5.1.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5.1.2 一周内,非乙方因素停水、停电、停气等因素影响施工导致 停工
合计超过8小时。
5.1.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解决时。
3. 3.4甲方未按商定期间供应材料,甲方未准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 代表
签认批准予以顺延日勺状况。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双 方导致日勺
爆炸、火灾,以及合同条款商定时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 等对工程导致
损害日勺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状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 五天
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规定已被确认。
非上述因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当违约责任。
3.4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原则双方商定日勺工期完毕日期,工程 提前
或延误日勺奖罚费用,双方应拟定如下条款:
3. 4. 1无商定(如下空白)o
3.4.2 o
3. 4. 3 o
3. 4.4 o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 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 送畅
通。
4.2 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现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 双方
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3
将水准点与座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4 甲方在动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八份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 方。
4.5
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6 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规定,
并承当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商定完毕工作导致施工损失,应承当经济责任,工期 相应
顺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1 按双方商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记录 报表
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1.2 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 案)交予甲方,甲
方应在一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觉得已 经批准。
1.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日勺检查 监
督。
1.4 已竣工程在验收前,负责对已竣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 生损
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 费用由甲
方承当。.
1.5 按商定日勺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I 保
护工作。
5.6严格执行我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日勺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
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乙方不按合同商定完毕工作,导致工程损失,应承当经济责任。
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节
5.1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献规定,三日内 甲方
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工程所有竣工 甲方按工程合同
造价—%,计人民币一元.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 清合同造价—%,计人民币
一元,支付给乙方。
5.2
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有关工程进度款拨付措施的规定。
5.3 合同价款的调节。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化,但发 生
如下状况之一时可以调节
6.3.1甲方批准日勺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日勺增减。
7.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时价风格节。
6.3.3双方商定的其他增减或调节。
6.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日勺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
付款规定告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告知3天内仍不能按规定支付时,甲 方应承当
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6.5 甲供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 品
合格证及材质证书。
6.6
甲供材料设备甲方委托乙方保管时,保管费用 元由甲方承
当。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补偿。
6.7 甲供材料应按双方商定期间、地点供应、未按规定期间供货所导 致
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 方重新
采购并补齐数量。
6.8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并附有合格证。
6.9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7.6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获 得甲
方批准签证,价差由甲方承当。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I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规定 进行
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 程,乙方应
按规范规定,承当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因素或其他非乙 方因素引起的经
济支出由甲方承当。甲方规定优良工程,其增长费用双 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
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有覆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商定的部位, 乙
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告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 行隐蔽
工程施工。
8.3工程具有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 收。
8.4 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 天内
组织验收,无合法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 提出修改意
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8.5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 需
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8.6 乙方在验收后色_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 套。
第九条设计变更
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获得如下批准:超过原设计原则 和规
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获得 相应图纸
和阐明。
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批准。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须向
乙方发出正式变更告知,乙方按告知进行变更。
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日勺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合同方式予以明
确。
第十条竣工结算
10.1 已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 甲方
在一天内审核完毕,并签订审核意见。
10.2 由于甲方违背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 分或
所有工程妥善保护,保护费由甲方承当。
10.3 甲方无合法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不办理结算,从第31 天起按
施工公司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当违约责 任。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1 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款的% 预留工程保
修费用。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及利息。
11.2
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为壹年。
11.3 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规定,乙方应在接到修 理告
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修理。因 乙方因素
导致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局限性部分由乙方交 付。因乙方之外
因素导致日勺返修经济支出由甲方承当。
第十二条争议,仲裁
1.1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I原 则解
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①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委派人员和职责附后)。
13.1
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被授权范畴。
13.2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14.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合同书。
14.2招标文献
14.1 工程项目一览表
14.2 甲方负责供应日勺材料设备一览表。
14.3 所有施工图纸(合同正本及审查标底部门有此附件)
14.4 有关合同条款及补充合同:
14. 6.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6.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6.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6.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6. 5- 第十五条合同分数及有效期
15.1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贰 份,副本 贰 份, 由甲方
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
15.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电 挂:电 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
同
管
理
办
公
室
意
见
(章)
年月日
发包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电话:
承包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
电话:
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单
号位
材料或设备单
名称价
规
格
数量
合 供应 时
价间
交货 地备
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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