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
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
本合同目录一览
1. 租赁合同概述
1.1 租赁物描述
1.2 租赁期限
1.3 租金支付条款
2. 附条件解除通知的触发条件
2.1 触发条件的具体情形
2.2 触发条件的通知程序
3. 附条件解除通知的效力
3.1 解除通知的发出时间
3.2 解除通知的接收确认
3.3 解除通知的法律效力
4. 解除租赁合同后的处理
4.1 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4.2 租赁物返还后的检查与确认
4.3 违约责任与赔偿
5. 其他相关事项
5.1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5.2 争议解决方式
5.3 合同的生效与份证
6. 附件
6.1 租赁物清单
6.2 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示例
7. 签字盖章页
7.1 出租人签字盖章
7.2 承租人签字盖章
7.3 见证人签字盖章
结束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合同概述
1.1 租赁物描述
1.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在此期间,承租人有
权使用租赁物,并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
1.3 租金支付条款
租金支付按照每月【金额】元进行,每月的【支付日期】前支付
当月的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支票等】。
第二条 附条件解除通知的触发条件
2.1 触发条件的具体情形
(1)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天数】天;
(2)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3)租赁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损毁,导致无法继续租赁;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
2.2 触发条件的通知程序
当触发解除合同的条件发生时,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通知
中应载明解除合同的原因、解除日期等事项。承租人收到通知后,应
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解除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 附条件解除通知的效力
3.1 解除通知的发出时间
本合同解除通知的发出时间为【通知日期】。
3.2 解除通知的接收确认
承租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书面回复出租人确
认解除合同的事宜。
3.3 解除通知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解除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解除
通知的约定处理。
第四条 解除租赁合同后的处理
4.1 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
人。返还的租赁物应保持合同解除前的现状,如有损坏或丢失,承租
人应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2 租赁物返还后的检查与确认
出租人在租赁物返还后,应立即对租赁物进行检查,并在【规定
时间】内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如租赁物存在损坏或丢失,承租人应按
照出租人的验收报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3 违约责任与赔偿
违约方应承担由于违约导致的对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
、修理费用、诉讼费用等。具体赔偿金额根据违约程度和实际损失确
定。
第五条 其他相关事项
5.1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5.2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合同的生效与份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附件
6.1 租赁物清单
【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6.2 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示例
【附件二: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示例】
第七条 签字盖章页
7.1 出租人签字盖章
【出租人姓名/单位名称】
7.2 承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姓名/单位名称】
7.3 见证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姓名/单位名称】
第八条 保险
8.1 保险责任
承租人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将租赁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将其纳入
保险范围。保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2 保险理赔
在租赁期间,如租赁物发生损失或损坏,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
人,并按照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第九条 维修与保养
9.1 维修与保养责任
9.2 维修与保养限制
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进行改动、拆卸或更换,除非得到出租人的
书面同意。
第十条 合同转让
10.1 转让限制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
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 转让程序
如承租人确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应向出租人提交书
面申请,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违约金
11.1 违约金计算
一方违约时,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违
约金计算公式】。
11.2 违约金支付时间
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给守约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
12.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
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3.1 终止条件
(1)租赁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
13.2 终止通知
合同终止前,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一般条款
14.1 完整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租赁事项的完整协议,取代了
所有之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谈判。
14.2 通知
任何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指定
的地址。
14.3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
14.4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5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
说明一:附件列表:
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详细列出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状况等。例如:
物品名称:笔记本电脑
数量:1 台
型号:联想I5
状况:全新
附件二: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示例
提供一份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的示例,详细说明解除通知的
格式和内容。例如:
解除通知的租赁合同附条件解除通知
解除通知的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因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
现出租人正式通知承租人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生效日期
为年月日。
说明二:违约行为及责任认定:
1. 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
2.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出租人的合法权益。
3. 租赁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损毁,导致无法继续租赁。
4.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转让给第三方。
违约责任认定标准:
1. 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的【百分比】。
2.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出租人的合法权益的,出
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金【金额】元。
3. 租赁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损毁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的
,转让无效,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
示例说明:
如果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0 天,则按照逾期金额
的5%支付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1000 元的违约金
。
说明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 租赁物: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物品,包
括房屋、设备或其他物品。
2. 租金:指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出租人的租赁费用。
3. 租赁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
4. 违约金:指一方违约时,应向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额。
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
租赁物: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
一台。
租金: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每月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为500 元
。
租赁期限: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
违约金:如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的5%。
不可抗力:如租赁物因不可抗力原因损毁,导致无法继续租赁,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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