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作书

以下是关于《经销商合作书范文》:

...........公司经销商合作书

(以下称为“甲方”)申请注册为...........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

下称为“乙方”)的渠道合作伙伴,甲方严肃向乙方做出如下:

1、 甲方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从事通信设备、

IT 产品经营销售的法人企业,情愿成为乙方的经销商。

2、 甲方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坚守诚信原则,将

以合法、符合商业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不实行违法、违约、不正值方式

谋取不当利益,并且不会从事任何将对乙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3、 甲方同意并承受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治理政策各项规定,并认同乙

方对其针对经销商治理与产品代理销售的各项文件的单方制定权、公布权、

修改权、解释权、撤销权。

4、 甲方是独立的合同方,不得因任何文件、协议的代理字样被解释为乙

方法律上的代理、代表或合伙人,甲方不得声称其是乙方的代表,并且在

全部与进展客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来往函件和其他行为中,甲方应明确表

示其行为为本人的行为。

5、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许可,甲方做出的或甲方雇员、分销代理商/经

销商及合作伙伴等做出的任何违反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治理政策的行

为是独立于乙方授权行为之外的甲方本人行为,由甲方本人独立担当法律

后果或甲方与其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合作伙伴连带担当法律后果。

6、 甲方自行担当其进展业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7、 甲方将遵守商业道德,不向........公司员工或其家属供应馈赠与招

待,不行贿拉拢,如:不向...............公司员工或其家属供应款待、

游玩、礼物、现金、购物卡、贷款、股票、期权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双方业

务关系的利益。

8、 甲方,如乙方现职员工或其主要亲属任职于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专职、

兼职及股东、董事、监事等),甲方将准时照实向乙方渠道治理部门报备。

9、 甲方供应给乙方的各项材料是合法、有效的,无任何虚假与不实记录

与陈述。 10、

(1) 学问产权及保密条款: 学问产权定义,指乙方拥有或掌握的或合

法有使用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外观设

计、设计图样、商标、版权、文档、半导体布图、掩膜作品、申请上述权

利的权利、上述权利中所固有的权利、商业隐秘、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

保密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法规所成认的其他学问产权或者

工业产权。

(2) 甲方严格依法律、法规与乙方治理政策的规定,敬重乙方的学问产

权,甲方在任何时候

都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的学问产权或其他财产权的行为;或与他人共

同实施或帮助或允许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以任何形式许可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与第三方共

同使用乙方的华为机密,未经许可不得集中学问产权;也不以任何方式向

第三方透露、泄密乙方的学问产权信息。

(4) 甲方自觉维护乙方品牌声誉,敬重并不侵害乙方的商标权、专利权、

名称权,不以乙方

企业商标或产品商标、品牌销售非乙方产品。

(5) 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隐秘,爱护乙方的隐秘信息。本书中的隐

秘信息指在甲乙

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得到的乙方开发、制造、发觉的、或为乙方所知的、

或转移至乙方的、对乙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任何信息。这些隐秘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商业隐秘、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

网站信息、网站及业务系统ID、商业和产品开发打算、双方订立的合同

条款、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乙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

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将对任何隐秘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

人或实体披露这些隐秘信息。

(6) 甲方须对交易与业务中的全部重大事务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因一方泄密

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担当法律责任,并应赔偿乙方由此患病的损失。

(7) 为经销经营的需要,乙方供应给甲方的全部隐秘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隐秘、技术秘

密、技术诀窍、报价、产品清单、网站及业务系统ID、资料),其全部权

和学问产权归乙方全部;甲方享有在相关政策范围内的使用权,不享有其

它权利,且应严格保密。

(8) 甲方只对有必要知悉相关隐秘信息的员工披露该隐秘信息,同时甲

方须对其“所属

人员” (“所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正式员工、临时雇员、外聘

人员或与甲方具有协议关系的人员)进展保密责任的规定,促使其“所属

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甲方对其“所属人员”的违反保密的行为担当连带

责任。“所属人员”的保密责任不因工作调动、辞职等缘由而终止;甲方“所

属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后两年内对本书涉及到的保密信息泄密,所造

成的乙方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担当。

(9)

11、 本书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甲方仍具有约束力。 甲方成为乙方的

注册经销商、获得乙方产品经销资格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

自将乙方产品经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子公司、非

法人分支机构、联营体、其他商业合作伙伴)。

12、 本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关系而终

止。

对于上述,本公司情愿承受乙方的监视。如有违反之处,自愿承受乙方相

关的惩罚。如违反国家法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取

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甲方名称: (盖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20**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