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时间:22-10-20 网友

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视情况送医院急救,并向保卫部门或校领导汇报。

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救治。

(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保卫科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全面了解事件过程,由当事人和旁观者形成书面材料并留存.

(四)事故发生后保卫部门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五)当事任课教师(班主任)或其他当事人应于当日将事件处理过程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政教处、校长室留存。

(六)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班主任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七)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由政教处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班主任应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

(八)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九)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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