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高校科学营

时间:24-02-13 网友

2014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发挥高校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鼓励青少年立志从事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规模

(一)承办高校

在2013年48所承办高校的基础上,经过高校申报、省级推荐、全国认定等程序,新增东北农业大学作为承办高校,共计49所,作为常规营。(详见附件1)

(二)专题营承办单位

2014年,在原有专题营基础上,经与中科院科学传播局协调,新增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武汉植物园、成都山地所、南京土壤研究所承办基础科学专题营;经由国资委群众工作局推荐,新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承办科技强国、实业兴国专题营;由中国航空学会继续组织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承办航空专题营。共计15个专题营。(详见附件2)

(三)营员数量

2014年计划招募营员10580人。其中内地学生9020人,香港学生1000人,澳门学生360人,台湾学生200人。所有地区均按10:1的比例配备带队教师。

三、活动组织

(一)常规营活动

常规营活动应充分体现承办高校的学科特点、专业特色和人文传统。通过组织学生与名家大师对话交流、参观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场所、参加科技社团活动、体验校园生活等方式,帮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知识,品味大师成长历程,感悟科学精神,立志勇攀高峰。各校不得组织与高考升学辅导有关的活动。具体活动内容由承办高校自行设计和组织安排。全国管理办公室将征集优秀特色活动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二)专题营活动

专题营活动应充分体现行业特点及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特色。营员吃住在高校,活动在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通过参观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的科普场馆、与院士专家或优秀科技工作者交流座谈、参观生产流程、科研设施、参加互动性、体验性科学教育项目等活动,帮助学生了解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发展历程及其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感受科技魅力,体验创新文化,从小树立科技强国、实业报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对科学技术研究的兴趣。

(三)活动时间及其他

1.2014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统一安排在7-8月份。具体开(闭)营时间由高校自主安排,同一地区的承办高校可以协商统一的开(闭)营时间。

2.港澳台学生和内地学生混合编组,同吃同住,共同活动。承接高校由港澳台承办机构和相关高校充分沟通后共同确定。

四、营员选拔与组织

(一)营员招募总额由主办单位根据年度工作经费及各高校最佳承载量确定。各地营员招募数量综合考虑当地普通高中在校生、承办高校数量及上一年度科学营组织工作等情况核定。(详见附件3)

(二)营员招募工作继续由省级管理办公室负责,按附件1营员分配总表分配到各承接高校。各省要精心选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参加科学营活动。营员名额应适当向老少边穷地区、农村地区倾斜。

(三)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招募营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指派专人开展营前集结与安全教育、营中监督与协助管理、营后总结与评估。全国管理办公室将对各省营员招募、活动组织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四)港澳台营员招募、集结、培训、总结等工作由港澳台承办机构负责。营员组织管理由派出机构、承接高校和其他承办单位共同负责。

五、组织实施

2014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继续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中国科学院为支持单位。各省级科协、教育厅(教委)、有关高校、中央企业、科研机构具体承办。继续按照全国和省级两级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全国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日常工作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

六、活动宣传

高校科学营整体宣传工作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负责。各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对本地科学营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活动的各个阶段(活动前期、启动仪式、活动期间、总结表彰等)进行宣传报道。要做好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鼓励各承办高校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渠道,加强活动宣传。相关宣传内容须及时在科学营官网(kexueying.xiaoxiaotong.org)上更新。

七、进度安排

(一)2014年3月,中国科协、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等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承办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和招募营员数量。

(二)5月,中国科协、教育部联合下发《2014年高校科学营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科学营筹备工作。各省级办公室制定营员招募及组织工作方案;全国管理办公室启动科学营营员网络申报工作;承办高校、专题营承办单位在科学营官网发布活动方案。

(三)6月,各省级办公室开展营员招募及行前培训,各承办高校和专题营承办单位检查筹备工作落实情况,深化活动设计,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全国管理办公室对科学营筹备情况进行抽查。

(四)7-8月,各地陆续开营。全国管理办公室选派部分工作人员深入科学营一线,与营员同吃同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五)9-10月,各省级办公室、专题营承办单位和港澳台承办机构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六)11-12月,全国管理办公室发布年度工作报告。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各省级科协、教育厅(教委)、港澳台承办机构和有关高校、专题营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科学营安全工作。各地要选拔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带队老师,要加强对带队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各高校和专题营承办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各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二)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科学营的生命力在于其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各承办高校和各专题营承办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活动设计,丰富活动内容。全国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开展《特色营队活动优秀案例》及《名家大师科普报告精品》评选及推介活动。

(三)做好营员选拔及组织管理工作。各省级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营员选拔的组织管理,推荐品学兼优、对科学探究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生参与科学营活动。特别要做好专题营营员遴选工作,推荐对数理化、天地生等基础科学研究或航空、航天、航海等应用科学研究感兴趣的优秀高中生参加专题营活动。各地要加强对营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营员认真遵守承接高校及专题营承办单位的管理规定,做到服从管理、学有所获。

附件:1.2014高校科学营营员分配总表

2.2014高校科学营专题营一览表

3. 2014高校科学营各地营员明细表


附件1

2014高校科学营营员分配总表

序号

地区

承办院校名称

常规营

专题营

香港

澳门

台湾

小计

1

北京

北京大学

260

0

50

50

40

400

2

清华大学

160

100

50

50

40

400

3

北京师范大学

100

100

0

0

0

200

4

中国农业大学

50

100

50

0

0

200

5

北京理工大学

80

100

50

0

0

230

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40

70

50

60

30

250

7

北京科技大学

110

0

50

50

0

210

8

北京交通大学

90

0

50

0

0

140

9

中国科学院大学

160

0

50

0

0

210

10

北京化工大学

220

0

0

0

0

220

11

天津

南开大学

200

0

0

0

0

200

12

天津大学

200

0

0

0

0

200

13

辽宁

大连理工大学

100

100

50

0

0

250

14

东北大学

100

100

0

0

0

200

15

大连海事大学

200

0

50

0

0

250

16

吉林

吉林大学

100

100

0

0

0

200

17

黑龙江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0

0

0

0

0

200

18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

0

0

0

0

200

19

东北农业大学

100

0

0

0

0

100

20

上海

复旦大学

140

0

30

30

0

200

21

上海交通大学

70

100

50

30

0

250

22

同济大学

110

0

60

30

0

200

23

华东理工大学

200

0

0

0

0

200

24

华东师范大学

120

0

60

0

30

210

25

江苏

南京大学

90

90

40

0

0

220

26

东南大学

180

0

30

0

0

210

2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20

0

40

30

0

290

28

南京理工大学

140

0

40

30

30

240

29

浙江

浙江大学

110

90

50

0

0

250

30

安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0

0

0

0

0

200

31

福建

厦门大学

200

0

0

0

0

200

32

山东

山东大学

200

0

0

0

0

200

33

中国海洋大学

100

100

0

0

0

200

34

湖北

武汉大学

100

100

0

0

0

200

35

华中科技大学

200

0

0

0

0

200

3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0

0

0

0

0

200

37

武汉理工大学

200

0

0

0

0

200

38

湖南

湖南大学

200

0

0

0

0

200

39

中南大学

170

0

0

0

30

200

40

国防科技大学

200

0

0

0

0

200

41

广东

中山大学

200

0

0

0

0

200

42

华南理工大学

200

0

0

0

0

200

43

重庆

重庆大学

200

0

0

0

0

200

44

四川

四川大学

100

100

0

0

0

200

45

电子科技大学

200

0

0

0

0

200

46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

150

0

50

0

0

200

47

西北工业大学

100

100

50

0

0

250

4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0

0

0

0

0

200

49

甘肃

兰州大学

200

0

0

0

0

200

总计

7570

1450

1000

360

200

10580

(注:加粗字为2014年新增单位)


附件2

2014高校科学营专题营一览表

序号

承办单位

合作高校

专题营主题

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航天科技与北航

2

清华大学

航天科技与清华

3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

兵器工业与北理工

4

西北工业大学

兵器工业与西工大

5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船舶科技与上海交大

6

中科院国家天文台

北京师范大学

天文科学

7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科学

8

中科院武汉植物园

武汉大学

植物科学

9

中科院成都山地所

四川大学

山地科学

10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南京大学

土壤科学

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大连理工大学

船舶科技与大连理工

12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

粮食科技与农业

13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吉林大学

汽车科技

14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浙江大学

能源科技

15

中国航空学会

东北大学

航空科技


附件3

2014高校科学营各地营员明细表

(按各地承办高校数量排序)

地区

高校数量

招募学生名额(单位:人)

接收学生名额(单位:人)

招募

数量

招募学生派往地

接收数量

接受学生来源地

北京

10

190

本地190人(含专题营50:航天营-清华10、天文营10、粮农营10、兵器营-北理工10、航天营-北航10)

2460

本地190人,其余2270人(各省市50人,香港400人、澳门210人、台湾110人)

上海

5

270

本地220人(含船舶营-上海交大40),北京50人(航天营-清华10)

1060

本地220人,其余840人(陕西、湖南、山东、四川、浙江、安徽、福建、重庆各20人,河南、山西、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宁夏、新疆自治区、海南、青海、西藏、新疆兵团各30人、香港200人、澳门90人、台湾30人)

湖北

4

470

本地320人(含植物营20),北京、江苏(含土壤营20)各50人,广东20人、福建30人

800

本地320人,其余480人(江西、河南、安徽、云南、江苏各80人,四川、广东各40人)

江苏

4

470

本地280人(含土壤营40),北京50人(含粮农营10)、天津60人、湖北80人

960

本地280人,其余680人(河北、安徽、江西、山西、湖北、湖南、福建、河南各50人、云南40人、香港150人、澳门60人、台湾30人)

陕西

3

380

本地310人(含兵器营-西工大40),北京50人(含航天营-北航10)、上海20人

650

本地310人,其余340人(内蒙古、广东各40人、河北、河南各80人、香港100人)

湖南

3

430

本地270人,北京50人、上海20人、江苏50人(含土壤营20)、广东20人、浙江20人(含能源营20)

600

本地270人,其余330人(云南、广西、贵州、河南、河北各60人、台湾30人)

辽宁

3

400

本地290人(含船舶营-大连理工20、航空营20),北京50人、天津60人

700

本地290人,其余410人(内蒙古、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各60人、云南10人、香港100人)

黑龙江

3

410

本地200人,北京50人、辽宁60人(含航空营20、船舶-大连理工10)、吉林100人(含汽车营50)

500

本地200人,其余300人(内蒙古、吉林各100人,河北、山东各50人)

山东

2

340

本地220人(含海洋营40),北京50人(含航天营-清华10),上海20人、黑龙江50人

400

本地220人,其余180人(山西、河南、甘肃各60人)

天津

2

270

本地220人,北京50人(含兵器营-北理工20、天文营20)

400

本地220人,其余180人(山西、江苏、辽宁各60人)

四川

2

430

本地280人(含山地营20),北京50人、上海20、广东20人、浙江20人(含能源营20)、湖北40人

400

本地280人,其余120人(云南、贵州、宁夏30人、广西30人)

广东

2

370

本地240人,北京50人(含粮农营20、航天营-北航10、兵器营-北理工10)、湖北40人、陕西40人

400

本地240人,其余160人(广西、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安徽、福建、云南各20人)

浙江

1

150

本地80人(含能源营20),北京50人(含天文营20),上海20人

250

本地80人,其余170人(湖南、四川、安徽、福建、重庆、广西各20人、香港50人)

吉林

1

310

本地100人(含汽车营50),北京50人、辽宁60人(含航空营10、船舶营-大连理工20)、黑龙江100人

200

本地100人,黑龙江100人

安徽

1

440

本地200人,北京50人(含天文营20)、湖北80人(含植物营20)、江苏50人、上海、广东、浙江各20人

200

本地200人

福建

1

270

本地110人,北京50人、江苏50人(含土壤营10)、上海、广东、浙江(含能源营20)各20人

200

本地110人,其余90人(湖北、广西、云南各30人)

重庆

1

290

本地200人,北京50人(含航天营-清华20)、上海20人、浙江20人(含能源营10)

200

本地200人

甘肃

1

310

本地200人,北京50人(含兵器营-北理工20)、山东60人(含海洋营20)

200

本地200人

河南

0

470

北京50人、上海30人,湖北(含植物营20)、陕西(含兵器营-西工大20)各80人、辽宁(含船舶营-大连理工30)、山东(含海洋营20)、湖南各60人、江苏50人

0

 

山西

0

250

北京50人(含航天营-清华20)、天津、山东(含海洋营20)各60人、江苏50人、上海30人

0

 

内蒙古

0

280

北京50人、上海30人、辽宁(含航空营30)60人、陕西(含兵器营-西工大20)40人、黑龙江100人

0

 

河北

0

350

北京50人、陕西80人(含兵器营-西工大20)、辽宁(含船舶营-大连理工10、航空营20)、湖南各60人、江苏、黑龙江各50人

0

 

广西

0

240

北京50人(含航天营-北航20)、上海、福建30人、广东、浙江各20人、湖南60人、四川30人(含山地营20)

0

 

江西

0

200

北京50人(含粮农营20)、湖北80人(含植物营20)、江苏50人、广东20人

0

 

云南

0

350

北京50人、上海、四川(含山地营20)、福建各30人、湖南60人、湖北80人(含植物营20)、江苏40人、广东20人、辽宁10人(含船舶营-大连理工10)

0

 

贵州

0

170

北京50人(含兵器营-北理工20),上海30人,湖南60人、四川30人(含山地营20)

0

 

宁夏

0

110

北京50人(含兵器营-北理工20),上海30人、四川30人(含山地营20)

0

 

新疆

自治区

0

80

北京50人(含粮农营10、航天营-清华10、航天营-北航10),上海30人

0

 

海南

0

80

北京50人(含天文营20),上海30人(含船舶营-上海交大20)

0

 

青海

0

80

北京50人(含粮农营20),上海30人(含船舶营-上海交大20)

0

 

西藏

0

80

北京50人(含航天营-清华20),上海30人(含船舶营-上海交大20)

0

 

新疆

兵团

0

80

北京50人(含粮农营10、航天营-北航10、天文营10),上海30人

0

 

香港

0

1000

北京400人(含航天营-北航10),上海200人、辽宁100人、浙江50人(含能源营10)、江苏150人(含土壤营10)、陕西100人

0

 

澳门

0

360

北京210人(含航天营-北航10)、上海90人、江苏60人

0

 

台湾

0

200

北京110人(含航天营-北航10)、上海30人、江苏30人、湖南30人

0

 

合计

49

10580

10580

20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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