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层岗位竞聘程序与方法

时间:23-11-13 网友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中层岗位竞聘程序与方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北京市委关于《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学院制定和实施新的发展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 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改变传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所带来的弊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中选优。

2、 岗位交流的原则。规范干部的正常流动,有利于全面培养锻炼干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有利于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利于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因此,此次竞争上岗按照干部交流的原则,凡是在一个部门连续担任正职领导职务在8年以上的人员,不能参加与原主管部门职能相近的部门领导职位的竞聘。

3、 能上能下的原则。

(1) 原在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竞聘职位的申请,也不再聘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保留原待遇,根据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 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竞争程序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双向选择,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3) 凡不参加职位竞聘的原处级干部,视为放弃。

4、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构成不仅有院领导,还有外部专家;同时,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部门普通教职工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答辩进行打分;全院教职工都可以到答辩现场旁听,做到领导意见、专家意见和群众意见相结合。

三、竞聘职位

共7个部门,13个职位。其中部门正职7人,部门副职6人。

综合管理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总务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学生工作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国际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科研部:部长1人

党校函授分院:常务副院长1人,副院长1人

图书电教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四、组织机构

1、 竞聘评审委员会

竞聘评审委员会由常设评委及其他评委组成。其中:

评审委员会主任:裴铕才院长;

学院常设评委:李国杰、王美祥;

外聘常设评委:樊晓熙(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

丛寰宦(新华信管理咨询公司战略咨询中心总监)

李春霞(新华信人才服务中心经理);

其他评委由竞聘岗位的主管副院长一人分别担任:

学生部:刘东红

图书电教中心、党校函授分院:王淑芳

科研部、国际部:周景勤

答辩时,竞聘部门的教职工参加竞聘答辩的评分,参与评分的教职工不限人数。

答辩主试官由裴铕才院长担任。

2、 竞聘执行小组

竞聘执行小组负责各种相关资料、文件、表格的制作和印发;负责各相关资料、表格和信息的收集、登记、整理;负责各次评分的收集、汇总、整理。

竞聘执行小组的组成:

组长:王美祥

成员:赵蕾、刘然、李宾予、吴学飞(新华信公司)、袁东兵(新华信公司)

五、实施方案

(一)报名准备

1、 竞聘公示

(1) 7月7日由党委会在教代会上公布竞聘岗位及其部门职能、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并进行动员;

(2) 7月7日教代会上发放《竞聘报名表》、《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样表;

(3) 以上竞聘相关文件将张贴在3号楼和5号楼之间连廊处供查阅;

(4) 相同文件也将同样公布在校园网上以供浏览和下载。

2、 报名

(1) 报名时间:

起始时间:正式公布竞聘岗位和任职资格起即可报名

截止时间:2004年7月12日12:00

(2) 报名方式:

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报名。

联系电话:64721879(人力资源部),64722233-2192(新华信项目组)

电子邮件:pk_ppa@163.com

(3) 报名原则: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方式,凡符合竞聘岗位任职资格的任何经干院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每个竞聘者最多只可报名竞聘两个岗位;

在报名截止后(7月12日),已报竞聘岗位不得再行更改;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聘及担任相应职位的资格。

3、 资格审查

7月11日-7月12日,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上报院党委。

4、 第一次竞聘工作会议

7月12日,院党委召开第一次竞聘工作会议,内容是:

(1) 听取执行小组关于报名情况的汇报;

(2) 听取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资格初步审查的意见;

(3) 确定参加竞聘人员最终名单;

(4) 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二)笔试评估

1、 提交《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

(1) 《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是报名竞聘者对自己一学期的工作总结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报告文字总数不超过3000字,要求提交WORD电子版;

(2) 参加竞聘人员根据样表格式完成《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报名后即可开始准备并按时提交报告;

(3) 提交《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13日18:00;

(4) 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交报告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聘及担任相应职位的资格。

2、 报告评分

(1) 7月13日,竞聘执行小组汇总整理已提交的《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报告,并提交给竞聘评审委员会;

(2) 7月13-14日,竞聘评审委员会各评委对《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独立打分;

(3) 7月14日,竞聘执行小组对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整理,在答辩前对评委保密。

(三)竞聘答辩

1、 答辩准备

(1) 7月14日,竞聘执行小组根据参加竞聘人数情况做出各竞聘岗位答辩时间安排;

(2) 7月14日,竞聘执行小组将竞聘岗位答辩时间安排通知到每个参加竞聘人员。

2、 第二次竞聘工作会议

7月14日,党委会召开第二次竞聘工作会议,内容是:

(1) 听取竞聘执行小组关于竞聘大会准备情况的汇报;

(2) 听取竞聘执行小组关于《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收集情况及评分情况的汇报;

(3) 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3、 竞聘大会

(1) 7月15日-16日(17日)举行竞聘答辩大会;

(2) 每日8:00,参加当天竞聘答辩的竞聘候选人抽签,决定同一竞聘岗位的候选人的答辩次序;

(3) 每日8:30,正式开始当天答辩

4、 答辩过程

(1) 同一竞聘岗位按抽签顺序陆续进行答辩;

(2) 答辩中,竞聘候选人首先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思路进行20分钟的陈述,然后回答问题。每个候选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40-45分钟,主试官将负责整个面试过程的时间控制;

(3) 鼓励竞聘岗位所在部门的教职员工参加答辩大会,所有该部门教职工均可对竞聘本部门岗位的候选人的答辩进行评分;

(4) 竞聘执行小组指定专人汇总评审委员会及部门教职工对答辩的评分,按照预定的权重计算竞聘候选人的答辩成绩和总成绩,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5) 每一名竞聘候选人结束答辩后,由评审委员会公布上一名竞聘候选人的答辩成绩和总成绩。

(四)竞聘结果公示

(1) 全部竞聘答辩结束后,竞聘评审委员会将全部竞聘候选人的各项成绩和总成绩提交给党委会;

(2) 党委会对全部竞聘候选人的所有成绩进行审核,并对整个竞聘过程进行审核,研究决定干部聘任,并于当天公示,公示期七天;

(3) 公示结果接受全院监督和反馈,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干部聘任的,正式履行聘任手续,试用期半年;

(4) 全部竞聘文件、表格和原始评分记录保存在人力资源部可供查验。

六、评分方法

1、 《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评价方法

(1) 工作总结报告评价(10分):

从以下两个主要考核因素进行评价:以往业绩表现(5分);职业态度及操守(5分)。

(2) 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报告评价(40分):

从以下六个主要考核因素进行评价:工作思路(10分);方案可行性(10分);专业性(5分);资源整合能力(5分);创新性(5分);文字表达能力(5分)。

2、 答辩评价方法

(1) 答辩评分(50分):

从以下五个主要考核因素进行评价: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10分);合作意识(10分);沟通说服能力(10分);应变能力(10分);综合评价(10分)。

(2) 问题设计

针对每个竞聘岗位设计不同的答辩问题。

七、评分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工作总结及竞聘岗位工作思路》成绩计算方法:

(1) 所有院内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2) 所有外聘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3) 按照不同评委评分的权重计算报告成绩:

院内评委评分权重:50%

外聘评委评分权重:50%

2、 答辩成绩计算方法:

(1) 所有院内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2) 所有外聘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3) 所有竞聘部门的现场教职工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4) 按照不同评委评分的权重计算答辩成绩:

院内评委评分权重:40%

外聘评委评分权重:40%

教职工评分权重:20%

3、 竞聘候选人的最终评分成绩计算方法:以上两项成绩的加总

八、评分成绩的使用原则

1、 各竞聘岗位如有两名及以下的竞聘候选人,则取第一名为任职候选人上报党委会;如有三名以上的竞聘候选人,则取前两名为任职候选人上报党委会;

2、 最终评分成绩任职底线为60分(即60分以上视为具备任职能力,60分以下视为不具备该岗位任职能力),同时评审委员会要出具是否聘用的相关意见;

3、 如果某岗位只有一人竞聘,其成绩仍需高于60分方可成为任职候选人,同时评审委员会要出具是否聘用的相关意见;

4、 如果只有两名竞聘候选人而出现并列第一名,则通过加试进一步打分比较;

5、 如果一人同时取得两个竞聘岗位的任职候选人资格,则由党委会决定其为其中一个岗位的任职候选人;

6、 如遇特殊情况,由党委会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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