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等文件要求,结合医保中心年初制定的基金监督及稽核工作计划,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为加强岗位之间的监督与制衡,医保中心出台了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基金管理等20余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从制度上把控业务经办流程的规范性操作;二是出台《 》等专门的审计稽核规范性文件,用以指导内控监管、“两定”监管、参保缴费稽核等具体工作的开展,使审计稽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强化基金帐户管理。医保中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2017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医保中心曾先后三次对医保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进行整合,进一步规范了医保基金账户管理。
二、强化“两定”单位日常监管
在对“两定”单位的监管上,医保中心采取网络监管和现场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履行入户随访制度,坚持撰写网络监管日志,推行“白+黑”、“5+2”工作法,对存在潜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突击检查、重点稽核、蹲点监管。截止6月30日,医保中心共对县内外3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家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现场监管60余次,复核入院患者身份信息644597 条,约谈定点医药机构11家,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2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5家,村所 2家,定点零售药店4 家),暂停2家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服务资格,追回违规资金112905.08元,扣罚质量保证金139768.57元,向司法机构移交违规套取医保基金案件1起,追回医保基金26983.58元。
三、加大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力度
制定年度稽核计划,根据日常监管掌控情况,确定重点稽核对象,采取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严审工资基数,及时对欠缴单位下达催缴通知书,确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2018年上半年,医保中心共书面稽核参保单位 家,实地稽核参保单位 家,增加征缴金额 元。
四、存在问题
(一)网络信息覆盖不全面。县外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能进行软件统一,导致住院信息未能及时上传至监管平台,监管县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较为困难,难以达到实时监管。
(二)基金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稽核发现,
一是重症慢性病支出增速。随着医保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强,重症慢性病政策宣传达到空前最大化,办理重症慢性病证人群剧增,在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基金静态支撑不到3个月;二是生育基金存在赤字风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降低为0.5%,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参保压力,但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上涨,给基金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三)与工商、地税征缴部门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与工商、地税部门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及时获取新办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相关信息,督促其及时参保缴费;医保中心自身无执法权,对欠缴漏缴医疗保险费的企业缺少行政制约,不能实行强制性缴费。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有效运行。不断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健全监管体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坚决打击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
(二)与工商、地税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协作机制。通过与工商、地税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职工医保扩面征缴和应缴尽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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