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2011年3月15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和安排部署,我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3月至5月进行。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正值“十二五”开局之年。搞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对于推动“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对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发展服务业,对于提高我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四个发展”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四高”要求,大力选拔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我乡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三高三强”标准的村党组织书记和地“两委”成员分别达到80%、60%以上,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明显提高。(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党组织成员中妇女成员比例有较大提高。(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比例达到80%以上,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4)不能近期换届的难点村、重点村,通过集中帮扶整治,限期完成换届选举。(5)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和村级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6)村“两委”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积极稳妥,健康有序。
(一)明确村“两委”成员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应努力达到“三高三强”要求,即:政治素质高,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文化水平高,具有发行岗位职责应有的知识和能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应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群众威信高,品行端正,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得到多数党员群众认可;发展能力强,懂经营、善管理,发展思路宽、办法多,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富能力强,在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本领;服务能力强,年富力强,热心为村民服务,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协调能力强,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等方法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各方面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各类经济能人和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发展优秀人才。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所在村“两委”成员竞职。对少数本村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可从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也可采取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到村任职。
(三)强化村“两委”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对农村党员群众的教育引导,把年纪轻、综合素质和文化程度高、能力强的党员和村民选进村“两委”班子;认真落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文化和性别结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两委”成员职数。有条件的村,要积极推行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书记按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继续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
(四)规范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制度。继续推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公开竞职承诺、竞职演讲制度。正式选举前,要引导候选人根据我乡“十二五”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目标,围绕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进行演讲、作出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分别经乡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不得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换届选举结束后,乡党委、政府要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党员群众公开。加强考核管理,把落实竞职承诺、完成任期目标情况与村干部政治待遇和补贴报酬结合,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新一届村班子干事创业、服务村民、富民强村的积极性。
三、方法步骤
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3月分开始,至5月底全部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3月15日—25日)
1、党组织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署要求,研究确定我乡村“两委”换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安排及思路措施。
2、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党组织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建立乡党政领导干部包联工作责任制,乡党政干部每人分别帮包1个强村、1个难点村。
4、选派指导力量,确保每个换届村都有乡工作指导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5、组织、民政部门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起草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信访稳定、“换届我承诺”、严肃换届纪律等配套文件。
6、政法部门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提前介入,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7、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换届前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3月26日—31日)
1、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组织书记作动员,对第十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安排。
2、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联合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
3、审计村级财务。正式选举前,对第十届村委会任期内的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未进行财务审计的村委会,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审计工作由乡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县有关部门协助清查。
4、加强选举宣传工作。乡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意义的认识,自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调动他们参加选举的积极性。
6、制定候选人员资格条件。为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人员推选出来,确保顺利选出高素质的村委会班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本村选人标准条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不宜提名的具体情形。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阶段:全面选举(时间安排为2011年4月1日—5月20日)
一般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鼓励和倡导村党组织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先进行村委会换届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党员村委会主任符合条件的提名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
1、切实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乡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经乡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可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在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考察的基础上,由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村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部书记。
2、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村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登记,并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组织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确有必要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有条件并确有需要的村,可探索引入司法公证程序,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
3、保障措施
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信访专办制度,人大、纪检机关和组织、信访、民政等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好政策咨询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纪检、公安、民政等部门及时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换届秩序。
四、创新制度,探索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新途径
(一)认真执行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的法律规定,认真执行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 制度,着力提高妇女当选比例。具体做法是:提名候选人时,在提名票上专门设置“女委员”栏目,鼓励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在主任、副主任、委员任何一个职务上,都没有女性因得票多而成为候选人的情况下,将“女委员”栏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得票最多的确定一人为正式候选人。为更好的落实女性候选人“定位产生”制度,特对委员正式候选人差额数做明确规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上有女性成为候选人的,委员正式候选人既可以差额1人,也可以差额2人,在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上没有女性够依法成为正式候选人的情况下,委员候选人差额数的确定,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委员差额1人能够产生一位女性候选人的既可差额1人,也可以差额2人。
2.如果委员差额1人不能产生女性候选人,但差额2人能够产生一位女性候选人的,应当差额2人。
3.如果委员差额2人仍不能产生女性委员候选人的,则应在“委员”栏中确定1名差额人选,在“拟定位产生的女委员”栏中确定1名差额人选,共差额2人,“拟定位产生的女委员”栏产生的正式候选人,不论得票多少,都排在委员正式候选人的最后一名。
在正式选举时,女性候选人的当选条件与其他村委会成员相同,以得票多的当选。
(二)完善村委会选举监督机制。在继续发挥乡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发挥民间力量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的作用。
五、严肃纪律
(一)严明换届工作纪律。细化换届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每名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结合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村级党组织换届前,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农村党员、参与竞选人员等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对规范自己言行、严守换届纪律、公平竞争作出承诺,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选乡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切实做到“五个不准启动”,即换届政策纪律知晓率不高的不准启动、参选人员公开承诺不认真的不准启动、乡党委没进行集体谈话的不准启动、换届工作指导员没到位的不准启动、选情复杂村不能确保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不准启动。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
(二)完善防范监督措施。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工作小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担任监督员等措施,健全选举监督体系,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监督。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公开竞争、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签字记实。建立和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我乡选举工作领导办公室设置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将及时结办。乡纪检、公安、民政等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依纪严肃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造谣生事、诬告干扰换届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等破坏、妨碍选举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全乡进行通报。
六、加强领导,确保村委会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法律要求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复杂、工作量大,乡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一)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村委会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建立乡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制。
(二)加强协作和指导。全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乡特别是信访、民政、司法部门一定要尊重村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
(四)要坚决纠正选举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坚决制止“贿选”行为,要建立健全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及时上报由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七、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
依法及时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0天内,乡负责主持指导新老村委会班子完成公章、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集体财物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有关工作移交。移交工作有情况应及时依法处理。移交工作完成后,要帮助、指导村党组织、村委会召开联席会议,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明确分工,保证村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健全村委会的各种组织。健全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等组织和村民小组。依法选好配强村民小组长,依法推选产生村民代表。
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乡抓好村委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自治的能力,关心爱护退职和落选村民干部,及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完善各项民主制度。乡指导新一届村委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主题词: 村“两委”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中共***乡委员会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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