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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合格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全面提高广大干部、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他们知法守法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和制度建设,初步形成学校、社区、基层执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法制宣传教育机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振兴*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为构建和谐平安*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和师生中渗透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师生实际工作学习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师生喜闻乐见。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平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系统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特别是新形势下教育法制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等。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和培育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使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和其它相关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并加强依法治教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保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规定,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教育系统比较集中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不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
(三)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培养学生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各种途径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逐步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选聘配备工作,积极发挥他们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四)把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并重,注重道德养成的实践。要进一步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教育,增强他们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的责任感。要建立和完善校长亲自抓,班主任、德育教师为骨干,辅导员和全体教职工共同承担的学生德育工作体系,全力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和思想道德教育。当前,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积极在师生员工中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要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宣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健全行政申诉、复议等法律救济渠道,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健全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教育事业全面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研究。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人才优势,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建立推广普法经验的平台,形成相关的教学和科研成果,使学校成为对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起辐射作用的阵地之一。要重视青少年学生中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研究和探讨教育、挽救失足学生的方法,对青少年学生在遵纪守法方面存在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障碍进行疏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依法治校与道德实践并重的长效机制,把法制教育贯彻到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各个环节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扎实有效。
三、对象与要求
(一)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宣传教育的对象为教育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和广大青少年学生。
(二)工作要求
1、着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融入学校法制教育中,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进行;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的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2、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法律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机关学法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
3、要保证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法制学习的落实。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都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依法开展教学工作的能力。特别是学校校长,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学法、守法,做师生员工的表率。广大教师要把法律学习与师德修养相结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培养、培训专任课教师。
四、步骤和安排
全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启动阶段:20*年。要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各校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学校“五五”普法规划,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各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五五”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和抓好实施。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要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充分发挥骨干队伍的作用。教育局具体负责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并抓好各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程的建设和教材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宣传、司法、公安、综治、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加强沟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激励、监督机制。要建立评估考核制度,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及其领导、教师的考核工作联系起来,形成普法工作的激励机制。要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督导检查和办学水平评估的工作内容。鼓励各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创造新的经验,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按照教育部“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学校每年从教育经费中安排法制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法制教育的宣传、学习培训、订购资料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正常有效开展,促进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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