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的通知》(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10〕2 号)确定三亚作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加强三亚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 加大关爱留守儿童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根据 2016 年-2017 年吸毒人员文化水平,大学以上吸毒几率极低,然而,初中生也就是青少年水平均在 50%以上, 说明加强青少年犯罪活动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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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017 年青少年男女吸食毒品的比例来看:男生占大多数,女生所占的比率相对来说比较低。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对男青少年的教育。
一、工作目标在开展排查摸底基础上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对 16 岁以下在校和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服务措施。着力构建学 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在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长效机制,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做好不在校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工作;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 教育牵头单位加大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力度,逐步实现全覆盖; 要加大留守儿童转化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教育、感化、挽救 教育,特别要发挥工读学校作用,尽力矫正他们的不良行为 和扭曲心理,做好跟踪服务。
在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目标, 立足本职、深入探索、扎实工作。确立每月平安预估机制、每季度平安工作会商机制,重点商议平安考核细则、预防青 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点项目等内容,确保平安考核条款不扣 分。同时持续做好政府购买社工介入检察阶段涉罪青少年一对一帮教项目,采用‘重点帮扶’+‘网络帮扶’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归家庭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 起诉。
二、重点工作和目标
完善法制体系,构筑社会防线。应该说,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 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在一定层面上不仅填补了因国外的《少年法》、《少年法庭法》所带来的法制空白,也为我们全社会都应该履行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为青少年的成长应该有一个健康的氛围提供了法律保障。
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 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 解释为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 利于实际操作。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
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采用多种措施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要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严格管理全市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推 广一批内容健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
公安机关可在学校附近设治安值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司法机关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充分利用庭审教育,引导青少年深挖犯罪根源,震憾他们的道德良心, 促使认罪伏法。少年法庭应开展定期回访,多方配合,寻求帮教办法,巩固审判成果。
加强家庭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监护人素质
1、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办留守儿童祖辈和返乡农民工家 庭教育培训班,开展亲子互动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家庭教育和科学育儿知识,引导和帮助留守儿童家长增强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发展壮大留守儿童 家庭教育巾帼志愿者队伍,对 100 名巾帼志愿者开展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能力培训。
2、规范家长学校建设。在进一步规范管理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依托留守学生之家,大力发展社区、乡镇留守儿童家长学校、 村级家庭教育服务站。到 2011 年,全市新建 5 个留守儿童
家长学校、5 个村级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服务站。
3、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调研。针对当前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的新成就、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专题调研,推广经验, 提出对策建议。
(三)加强社会教育,净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1、净化生存环境。试点期间每季度召开 1 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开展“未 成年人维权行动月”活动,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成长 环境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做好文化市场、网吧、校园周 边娱乐场所的整治和监管,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违 法犯罪活动。做好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矫治和感化工作,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2、优化社会环境。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多角度、全 方位、有声势地宣传报道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在市电视台、市电台、《遂宁日报》开设“关爱留守儿童”专题栏目,对 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行动态和集中报道,积极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做好贫困留守儿童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构建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网络,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环境。
3、提升人文环境。针对社会各界特点和需求,为社会各界、爱心企业、慈善人士提供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项目策划,
激发他们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资源整合的力度和广度。从机关企业青年干部、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大学生、青年自组织、“五老”志愿者 中招募一批文化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组成稳定、富有爱心的志愿者骨干队伍,覆盖到每个村、社区。精心设计留守儿童乐于参与、全社会便于参与的关爱活动,有效对接留守儿童的需求与社会提供的服务,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关爱活动的质量和效果,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各区县、园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抓住重点,针对留守儿童的不同状况实行分类管理引导。加强结对帮扶,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心理抚慰等方面从不同角度将关爱惠及留守儿童,对不在校留守儿童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等增强教育帮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高危型(行为异常可能有违法倾向)留守儿童,要加强培训和指导,由教育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将此类留守儿童进行统计, 加强普法教育、亲情教育,开展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及时纠正有不良倾向的留守儿童;对问题型(违法犯罪)留守儿童, 要根据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性质、思想动态、家庭背景等加强心理干预,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结对帮扶,特别是发挥工读学校、社区司法员作用,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等各
种关爱帮教活动对不良行为进行矫正和扭曲心理调节。三、工作要求
1、加强研究,把握规律。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掌握 本地农村留守儿童的底数和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留守儿童思想意识形成的规律,根据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管理、服务措施。
2、立足基层,专业推进。要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充分依靠、大力支持基层职能单位开展工作,注重发挥他们在第一线接触、联系留守儿童的优势,注重感情、友谊、信任等因素的作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明确任务,强化监督。市直相关职能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区县、园区要积极细化工作方案, 建立领导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加强对留 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的机制建设,构建以学校为重点, 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的服务管理网络。定期向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活动情况,市综治委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市综治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目标考核,适时进行检查、考核。
总之,预防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还要继续努力,开拓 创新,勇于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 青少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 规范预防办组织机构,加强预防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与
联系,在继续扎实作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继续增加教育宣 传活动次数,大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性的开展适应 青少年特点的工作,不断提高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的整体水平,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犯罪、 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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