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常态化防疫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布日期】2022.08.26
∙【字 号】
∙【施行日期】2022.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上海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常态化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本市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相关承办单位: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的通知》(科教函〔2021〕2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1】1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21】251号)、《上海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服务的通告》(沪培联办【2022】8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印发《上海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8月修订版)》,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指导考级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对现场考级活动人员、场所、物资等项防疫工作监督管理。考级机构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现场考级活动举办前依据活动规模,按报批流程向考点所在区防控办/区文旅行业主管部门、或市防控部门提交活动举办申请。考级机构在申请获批后应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指导和检查指导,在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后,方可组织所申报场次的现场考级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8月修订版)》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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