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信联办关于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乌党办发〔
2016
〕
22
号)通知,决定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集资融资领域问题、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劳动社保问题等四类信访突出问题。依据文件精神,现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
市信联办
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事要解决,人要稳定”和“案结事了”为核心,发扬务实作风,集中时间、集中各方力量,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下大力气排查化解四类信访问题,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推动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信访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为首府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高新区(新市区)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
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
成
员: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局长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信访局副局长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
集资融资领域问题、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劳动社保问题等四类信访突出问题的预防排查化解工作。
三、具体方案
信访案件化解活动要以四类信访问题为重点,着力化解
集资融资领域问题、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劳动社保问题等四类信访突出问题
。疑难信访案件化解活动从
2016
年
4
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排查阶段
(4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
)
主要任务是对
集资融资领域问题、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劳动社保问题等四类信访突出问题
进行排查梳理。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重点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研究部署疑难信访案件化解行动,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行动计划,切实抓好实施;明确案件清理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完善措施办法,细化措施要求,把各项任务分解和部署到位,确保疑难信访案件清理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第二阶段
:化解阶段
(5
月
16
日至
10
月
30
日
)
对已排查出来的
四类信访突出问题
,全面了解掌握信访人的诉求,并及时向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汇报,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解决办法,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稳控、依法处理等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责任、任务。对个别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还无理缠访、闹访,提出无理要求、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坚持原则,避免形成四类信访突出问题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要把“三无”区县创建活动作为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重要抓手,压实基层和属地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积累、信访上行,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区”。
第三阶段
:检查和总结阶段
(10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
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信访案件化解活动进行全面检查,从“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等五个方面进行督查,确保信访案件“案结事了”,认真总结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大力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四、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直接领导下,成立专项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副区长为副组长,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小组要加强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及化解工作,确保信访案件化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方面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
(
二
)
落实领导包案
。对
集资融资领域问题、部分利益诉求群体问题、征地拆迁问题、劳动社保问题等四类信访突出问题
逐案落实领导包案,涉及的单位、人员也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分工要求处理好信访问题,推动
四类信访突出问题
得到彻底解决。包案领导要落实“五包”责任制,即包调查、包劝返、包稳控、包化解、包息诉。做到包案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三亲自”,确保人员、经费和解决问题“三到位”。坚持上门说法、上门答疑、上门解难“三上门”服务。
(三)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及应急处置。
专项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研判责任范围内四类信访突出问题重要信息,遇重大紧急情况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强化信访信息预警,建立健全信访风险防控机制,严防被别有用心的人肆意炒作、混淆视听、制造事端。
(四)依法维护信访制度。
要围绕依法治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坚持“一反两讲”,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要加大专项治理活动中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力度,对缠访闹访人员集中办法制培训班,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五)严格问责追究
。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问责追究制度。对解决四类信访突出问题重视不够、部署不力、进展迟缓、推诿扯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加强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高度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
同时,对工作表现突出,化解矛盾有效,处理问题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行为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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