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合集6篇

时间:22-12-08 网友

2023年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范文合集6篇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篇1

  20××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夯实基础建长效机制,狠抓落实保总体稳定。

  具体指标是:

  --亿元GDP各类安全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比同期下降7%以上;

  --各类安全事故(不含道路交通)期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8%以上;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道路交通)期数同比下降50%以上,并遏止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3人以上的工矿商贸事故。

  重点要做的几项工作是:

  (一)继续推行每年两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3月底到4月初开始,全市总动员,争取排查一批、公布一批、整改一批、验收一批事故隐患,借势吹响安全号角,造出安全声势,净化安全环境。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矿山的治理工作。××年矿山安全的管理目标是:总量下降30%左右,达标率提高50%以上。一是结合今年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已取证的矿山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监管制度,继续按照矿山标准化的要求,对一些够条件的矿山进行达标验收。今年矿山达标企业争取达到30家以上。淘汰一些安全条件差,改造无望的矿山企业。逐步解决我市非煤矿山“多、小、散、险”的局面。力求使我市矿山数量逐年减少,办矿门槛逐年提高,开矿的安全条件逐年好转。二是加大查处非法采矿的力度。对重点矿区仍采用“扫荡式”的办法,堵住非法的,管住合法的。对矿山开采(乱开滥挖)集中的区域一律实行先关闭后整合的治理路子。××年的工作中心是做好大泽山到期矿山的闭矿工作。地下矿山定期巡检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在全市逐步完善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数据库。(全市40家骨干企业、矿山、危化品、使用液氯液氨企业)

  (四)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理顺镇处安全管理机构职能。上半年举办两期安监管理人员培训班。出台镇处安监办工作指南(操作手册),拟在全市组建11-16支安监支队,同时制定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办法。

  (五)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改变安全生产目标年底一次性考核的办法,对签定目标责任书的镇处、园区、和市直部门实施季度量化考核制。内容包括:

  1、时间内安全生产事故;

  2、本区域内非法采矿、非法制作烟花爆竹、非法加油站的清理和整顿情况;

  3、安监局下达的`监控任务(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

  4、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市安监局委托执法情况。季度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对发生重大事故、责任不落实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由安监局向市委、市纪委进行报告。

  (六)建立安全评价制度和安全达标制度。在全市矿山、危化品、规模以上企业实行安全评价和达标制度。一是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以上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和定期检查,对高危行业须达标的必须进行达标检查,改善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达标计划是:从06年开始,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铺开,三年基本达标)二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逐步使安全生产置于法律的、行政的、市场的、全社会的防控体系当中。

  (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在危化品和矿山企业都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起动机制。全市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完备与龙口救护中心的救援协议。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在救援中心指导下的小型演练。(主要是;冒顶塌方施救、炮烟中毒施救、透水施救和从业人员的逃生自救的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关于开展“十大战役”的部署要求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 任务目标

  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监督、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之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重点工作

  1、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并按照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监管“三道防线”、“岗位应知应会卡”、 “隐患排查治理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年底前,14家危化、18家涉氨、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三道防线”、档案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14家危化企业全部建立“岗位应知应会卡”制度;选择1-2个基础较好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示范点,在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氨企业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并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

  3、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在全县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实名制”,使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每个行业领域区域都明确一个监督管理部门一包企业责任人,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危化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矿商贸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其他企业,要逐一明确县级、科级领导包保责任。第一季度,完成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实名制”

  4、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摸清我县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底数,在全县22家规模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通过标准化验收。8家企业完成标准化复审换证。1家新取证危化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验收。 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按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运行。

  5、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源头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安全许可,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强制入园,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及化工企业检维修、开停车、危险作业和异常工况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机制,提高企业查隐患的.主动性。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和发证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严格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检查,严禁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摸清手续不全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底子,严格按照省政府213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三同时”审验手续。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成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之取得相应的管理资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知识和事故教训警示等进行广泛宣传。

  7、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单位按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备案,高危企业每年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2次,一般工商贸企业演练不少于1次,各乡镇办事处每年不少于1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不少于1 次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推进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推进职业危害严重较重企业职业卫生检测、评估、 “三同时” 和职业危害申报,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职业危害检测、申报和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任务,年底前完成2家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示范点建设。

  9、加强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县安监大队执法监察计划,同时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执法委托书,并督促各乡镇制定执法监察计划,县乡执法计划要搞好衔接,确保覆盖面全,不出现漏管企业,并按计划开展执法,以执法促整改,督促企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1、抓好10个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安委会职能,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尽职尽责,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每月突出一个专题、搞好10个专项整治活动,春节前后重点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4月份抓好危险化学品、5月份抓好建筑施工、6月份抓好特种设备、7月份抓好防汛、8月份抓好城镇燃气、9月份抓好中小学校、10月份抓好人员密集场所、11月份抓好规模以上企业、12月份抓好“打非治违”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本辖区、本行业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三个问责”,出了事故要问责,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要问责,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要问责,突出隐患治理,通过隐患呈报单、督导函和实行约谈等形式,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对存有隐患长期不整改而被督办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从项目核准、用地、信贷等方面予发限制等方式,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一、全年工作总结

  12年是个不平凡的一年,在这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我们班组的各项工作均顺利进行,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在班组内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四个重点”的控制力度,确保现场作业的监督,努力打造合格班组实现了工伤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危险源点控制及整改控制的完成。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辩识工作”、时刻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使班组内部人员的危险源辨识能力加强,使班组内危险源点始终处于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

  2、为了取得合格班组的成功验收和班组安全工作建设情况,全班人员齐具智慧,共同努力,使得两项工作均取得不错的成绩。

  3、对于12年我们班组新分的人员我们认真落实班组级教育,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人员的安全教育。

  4、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管理,因为班组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健全班组“安全生产五项制度”及班组岗前5分钟安全交底工作,才能使每个人每天对安全有深刻的认识。

  5、加强重点作业的监督及落实:

  由于所涉及的危险区域多而杂、例如为保证职工及身体健康,防止沼气、噪音等介质对人员的伤害,出入作业区域正确佩戴防护用品,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离心机岗位操作时必须佩戴耳塞。同时班组长、安全员还会加强现场作业的监督,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工作安排

  是我厂保生产、严管理、增产减排的一年,也对我们班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抓住现场作业的控制、提高对重点作业的监督。

  1、深入开展危险源点辩识排查整改工作,强化班组内部隐患的整改,做到有隐患必整改、减少隐患的存在,提高职工作业前的`辩识能力。

  2、加强__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12年安全生产中的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切实加强现场重点作业,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加强现场监督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⑵针对12年事故,教育职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⑶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切实有效杜绝“四个重点”中的重点人的教育监督。

  3、加强班组内部控制的危险源点的日常管理,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及社会稳定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履好自己的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做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特成立十个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名单如下:

  1.社会稳定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2.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经营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3.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4.非煤矿山、高危行业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 、

  5.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

  6.学校交通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排查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 、 、 、

  7.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 、

  8.餐饮业、药品、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____

  成 员: 、 、 、

  9.森林防火及林业纠纷排查治理工作组

  组 长:

  成 员: 、 、 、 、

  10.地质灾害及汛期安全排查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二、强化各项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各村、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私营企业、公众聚集场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

  (一) 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各村、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管理责任,把安全措施落实到车站,每一辆车,每个重要路段。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交通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营运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联合开展一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二)进一步加强私营企业安全监管。

  镇安全办人员要深入企业督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督促企业加强员工上岗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责任落实,要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领导带班制;要进一步加强竹地板、矿石加工、化工等行业的职业病防治,特种行业人员持证上岗、员工安全培训的`检查。各企业要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按时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安全机构举办的安全培训班,认真熟悉相关知识,企业要有消防通道,要配齐消防设备,规范用电安全,并按规定安装防爆装置,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

  公安、文化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网吧、宾馆饭店、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要严格落实镇领导驻矿监管,矿山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重点要加强地下采矿、尾矿库、采石场的现场监管,防止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一面墙开采、掏采和不分层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切实加强火供产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涉氯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严格领导带班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及零售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查看烟花爆竹库存,摆放情况,提高隐患意识。要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防止超药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严禁农贸市场设立烟花爆竹摊点;严查包括经营“三无”产品在内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经营点要依法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七)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

  各村、相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对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时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高层建筑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禁止未成年人戏耍。

  全面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供水、供电、供气、水利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业,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各单位要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执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置,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问责,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镇安全办值班电话: )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服务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特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乡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和加强我村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我村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群众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1.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成员职责。

  (2)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搞好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加强安全巡查管理。

  2.召开群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完善服务群众的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的检查、整治工作,开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开展第四、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安排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篇6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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