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采购合同通用15篇

时间:22-10-13 网友

建材采购合同通用15篇

建材采购合同1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价格(元/t)

  数量(t)

  交货时间

  1、锁定价格及供货时间:

  2、上述数量和交货时间为计划数量、时间,具体以工地通知的实际验收数量为准。总金额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供货数量计算。

  3、以上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

  1、产品质量符合gb175-等国家规定标准。

  2、乙方在供货之前,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材料及所生产产品材质证明书,交货时必须同时出具产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乙方及时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质量检验报告单,产品应符合环保要求。

  第三条 交货地点、运输及费用、计量:

  1、 乙方将散装水泥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及其费用:乙方负责水泥的运输(散装水泥用散装专用罐车运输),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3、计量:散装水泥供货时,乙方在月底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货量(需加盖单位公章),结算时双方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并作为结算依据,现场不定时对所供水泥进行过磅抽查,磅差不得超过 %。如超过标准,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数加以扣除。(如出现堵罐或卸不下及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不符,双方同意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水泥货款,而不在双方约定的磅差 %范围之列)。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双方约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或约定多少吨办理一次结算),结算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后款汇入乙方账户,当月货款的支付前提为甲方已从业主方获得工程进度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水泥,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使用第三方水泥。

  2乙方责任:

  2.1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求量及时供货。若有不可抗力情况,应提前3天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2双方如对水泥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水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水泥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3、如甲方逾期未付清货款时,视甲方违约,欠款总额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以解决方式: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时,应向甲方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期限:

  至甲方项目工程结束,双方结算完毕货款两讫,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因法定事由单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通知方式:甲方需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传真(盖公章)通知乙方供货。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4、其它:

  附:本合同附件:

  1、甲方指定《用料计划》填报人及收货人的委托书

  2、《工地收货单》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材采购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月日签订《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同意,乙方委托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 ,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1__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

建材采购合同3

  甲方(需货方):

  编号:

  乙方(供货方):

  签订地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规和建设规章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吨单价260元,数量以实际到货,经正规过磅,以磅单数据为准。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所卖物资的规格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要求。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生产厂,需方安排车辆自行提货,过磅。

  第五条 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实际发生数量一次性付清货款。供货方需提供相应发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条例:按《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产品;

  (2)不能提供相关质保证书;

  (3)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付清货款。上述四种行为视为严重违约。严重违约将赔偿受损者全部损失。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按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货物,均按本次报价进行追加,不再进行谈判采购。

  第十条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4

  甲方(需货方):编号:

  乙方(供货方):签订地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法规和建设规章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建筑消石灰粉,每吨单价260元,数量以实际到货,经正规过磅,以磅单数据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所卖物资的规格与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要求。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生产厂,需方安排车辆自行提货,过磅。

  第五条付款方式:材料全部供完后按照实际发生数量一次性付清货款。供货方需提供相应发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条例:按《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的条件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提供合格产品;

  (2)不能提供相关质保证书;

  (3)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4)需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付清货款。上述四种行为视为严重违约。严重违约将赔偿受损者全部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按实际到货量进行结算,如以后因工程需要追加货物,均按本次报价进行追加,不再进行谈判采购。

  第十条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签约地点:

建材采购合同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 。

  规格: 。

  质量(技术指标): 。

  第三条交货地点

   (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

  签收人: ;联系电话: 。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 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 %,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

  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 元整(小写: 元),余款在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1、本合同标的物为佐敦系列的漆等,详见下表采购数量清单,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及甲方要求按SSPC:SteelStructurePaintCouncil的规范和标准是国家钢结构涂装协会制定的国家标准,也是国际上最具权威性和采用最多的钢结构涂装标准。1SSPC规范-油漆20标准执行;(2)引用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_)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_)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室内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T14907—1994)二、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

  20_年11月15日前;如有调整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三、交货及验收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2、到货地点验货人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的规定及计算方法:

  按实际进场数量,双方认可数为准。

  4、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乙方应按照具体送货时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和运输货物所需通畅的道路。

  5、乙方送货途中由于损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将标的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收货: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由约定的验货人在24h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标的物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相关资料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验收合格正式接收后,双方负责人员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相关数据。

  (3)经双方负责人员签字后的货物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凭证之一。

  (4)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质量与约定不符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负责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随货提供的资料有供货清单、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书、环保证书等。

  8、当货物送达后,乙方需按照相关标准在甲方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并在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如第一次取样复检不合格,将按有关标准重新取样复检,第二次复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

  四、货款的确认与支付货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1697000元)做为定金,乙方发货前甲方在支付75%货款(¥:6363750元),剩余货款5%(424250元)待质保期(一年)满后10天内付清。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时、如约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违约。

  2、甲方有权确定和要求乙方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货物进行检验,对检验不符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因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否则乙方违约。

  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送达货物。否则,乙方违约,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货物数量的款项。

  六、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3%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调换或退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3%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同意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十年未遇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证明,经另一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因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乙方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还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3)乙方提交产品的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等,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外,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九、补充条款退货、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7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传真: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三、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四、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 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4、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 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按 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 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8

  一、双方当事人需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点:

  二、交货时间:面漆应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天内到货,其它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货,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应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随机资料及供应方法:随带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提供产品材质证明书八、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办理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其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市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经相关培训具有市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无效,供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9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方及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规定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二条 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甲方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三条 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时,应当明确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后,应当及时为甲方寻找货源,并告知甲方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及时供应以及包括单价在内的具体交易条件供甲方决定是否购买时参考;甲方决定购买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如需预付款的,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当对该预付款预甲方确认。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不得为甲方代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钢材、水泥、模板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 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10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

  第四条

  验收方法

   。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日期: 。

  4.运输费: 。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1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

  第四条、验收方法

   。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

  2.交货地点: 。

  3.交货日期: 。

  4.运输费: 。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 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 %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 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 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 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 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 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 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

  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 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建材采购合同12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为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

  《 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

  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异议期为乙方交货后日内,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乙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甲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余货处理: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 元,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 年,乙方负责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订地点:

建材采购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下列标的物的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物及其价款

  出卖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1、出卖人按下表所列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买受人应按下表中所列价格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2、出卖人按本合同附件所列规格型号、数量等向买受人提供标的物。

  第二条、质量要求

  1、标的物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双方约定,标的物质量除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要求:

  第三条、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确定标的物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1、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 。出卖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标的物送至上述交货地点,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2、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交货地点为 。买受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到上述交货地点提取标的物,运费由 承担。

  3、按通知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 。出卖人分 批向买受人供货,按买受人通知的时间和数量将每批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运费由出卖人承担。

  4、按计划分批供货。标的物的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交货地点为 。出卖人应按照下表约定分批供货。

  

  第四条、装卸费及包装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装卸费由出卖人承担,包装方式为 。

  2、交付方式为出卖人送货的,出卖人应负责对标的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保护作用,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标的物锈蚀、损坏、灭失的一切责任均应由出卖人承担。

  3、交付方式为买受人提货的,出卖人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应告知买受人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及风险承担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按照合同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标的物的检验

  1、买受人收到标的物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

  2、如买受人经检验后发现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拒收、要求补齐或退换标的物,并要求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

  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 种方式确定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交付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检验合格后 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剩余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支付。

  2、标的物一次性全部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于标的物交付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检验合格后 个月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剩余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支付。

  3、标的物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货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其余按交货计划或买受人通知供货数量分批交付后据实结算,出卖人凭经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签认的结算单向买受人申请支付。买受人应于出卖人正式申请支付后 日内支付已结算货款。买受人预先交付的定金应先行抵付货款。买受人可在最后结算款中扣留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支付。

  双方约定的付款依据为下列第 种,出卖人凭付款依据向买受人申请支付:

  (1)经买受人签认的验收单。

  (2)经双方共同签认的结算单。

  第八条、质量保证

  1、双方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年,自 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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