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精选8篇)

时间:22-10-10 网友

担保合同(精选8篇)

担保合同 篇一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 年 月 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 年 月 日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 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 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 年 月 日支付 万元 年 月 日支付 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 的房产作 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 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 。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二

编号: 保证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借款人):

签约代表:

乙方(贷款人):

签约代表:

丙方(保证人1):

签约代表:

(保证人2):

签约代表:

(保证人3):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编号为: )。丙方愿意为该份《借款合同》提供保证,甲方同意丙方作为该份《借款合同》的保证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一、共同保证

丙方所列保证人对于本合同保证范围内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均应向乙方代为清偿。

二、保证范围

丙方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补偿金,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借款人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合同的保证金额因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偿还而相应扣减。

三、保证方式

丙方对于上述保证范围承担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丙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天清偿全部保证款项。

四、保证期间

丙方对于上述保证范围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借款合同》还款届满日起两年内。

未经丙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延长借款期限及保证期间。

五、债权转让

保证期间,甲方转让该份《借款合同》债权的,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变更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任何条款的,无论是否加重丙方保证责任,应当经丙方书面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七、合同解除

甲乙双方解除《借款合同》,本保证合同亦一并解除。

八、追偿权

丙方实际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书就。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方均签署后立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保证人1):

(保证人2):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三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x(大写);(小写)x¥.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xx年x月x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xx年x月x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xx年x月x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建成年代、产权证字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元,抵押率为。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x元,抵押率为。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甲方

乙方

担保合同 篇四

( )农银借合同字第 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 (下称贷款方)与 (下称借款方)和 (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 (种类)贷款(大写) 元,用于 ,还款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利率按月息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 期金 额日 期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 %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 、 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 %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当借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

借款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借款方保证担保人(1)保证担保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借款方保证担保人(2)保证担保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借款方保证担保人(3)保证担保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担保合同 篇五

甲方: 银行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金 万元,在本合作期内(含本合作期前已发生但未清偿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 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倍;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月度全部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等财务资料。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

3、发生下列事项时,应在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若同时存在借款人抵押担保的情形时,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抵押物优先清偿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对于本条款的情形,双方可以按以下 方式使甲方债权得以清偿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如逾期未归还的,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促,逾期15日后,乙方依约代偿。乙方在行使追偿权时,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该款项进账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账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已发生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

3、乙方在 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附则

1、协议合作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六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身份证号: )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元整(小写: )。租金交付方式为上打租。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 万 仟 元整(小写: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5.6 甲方有正常维护、修缮承租房屋(不包含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的义务,承担房屋的采暖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等除采暖费外的所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代为履行,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也可以要求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承担代为清偿责任。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丙方代为偿还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免除。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等除采暖费外的所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总额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十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七

贷款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告知: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共为 月。

第二条、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主要用于 。

第三条、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条、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2、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风险告知:上述约定涉及到担保客体的问题。担保合同的客体不应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如果发生上述所列举的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无效。

3、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4、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方(签章):

年 月 日

借款方(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方(签章):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八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三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整)。

二、借款用途: 。

三、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月利率: 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乙方应每月付清利息不得拖欠。

五、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0.6%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六、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还清为止,担保范围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惠州市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面的8篇担保合同是由精心整理的担保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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