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合集15篇)
商铺租赁合同1甲方(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真实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宁武县凤凰大街中段万隆商厦四层美食娱乐城餐饮区经营有关事宜签订本租赁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万隆商厦四层美食娱乐城餐饮区 号窗口(见附件万隆美食娱乐城平面规划图)租赁给乙方。
二、经营范围: 。
三、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间为贰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60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合作模式:
(1)甲方将 号餐饮窗口以第 (1、免收房租,按乙方营业额的20%收取管理费用;2、收取三万元房租费,另外加收乙方营业额10%的管理费用)种形式租给乙方。
(2)餐饮窗口收费形式为刷卡消费
五、履约保证金
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写)作为保证金。因乙方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另外因费用欠缴等引发的停业甲方概不负责任何责任,一切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公摊水费、窗口内部电费由乙方承担;除甲方为所有商户统一提供的设备外,如乙方需增添设备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行增添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设施,乙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除正常损耗外,如因乙方操作不当等原故造成损坏的乙方须照价赔偿。
七、工商、税费:甲方将为乙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乙方需自行提供乙方窗口内部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等相关部所要求的证件。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由乙方引起的火警、治安事件、食品安全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每天天营业结束之后须自行检查水电及液化气等是否完全关闭,如经甲方人员检查发现存在没有关闭的情况,将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安全违规操作罚款,作为警示提醒。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经营,早上8:00-晚上10:00定为正常营业时间,如有调整甲方将另行通知乙方。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3)所有餐饮窗口收费形式为刷卡消费,任何窗口不得向顾客收取现金,一经发现将从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作为违规操作罚款。
(4)甲方为每一餐饮饮窗口供统一的碗筷,如乙方对甲方统一提供的碗筷规格不满意,乙方可自行购买。甲方提供的碗筷为顾客使用之用,乙方不可用来作为橱窗内部橱具使用,如甲方监督人员发现有如上情况,甲方将视该情况为违约,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50元次。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只能经营本合同第二条所划定的经营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项目或括大经营范围,如有特殊情况变更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如违反则视为违约。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3)乙方如改变经营项目,甲方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遗留问题),乙方无条件服从。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乙方认同甲方执行本合同及附件。
(6)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铺处于停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区域。
(7)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转租/转让、产权转移等,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收取500元/次的变更登记手续费,该费用由引起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二、装修或改建
(1)甲方负责对划租给乙方的内部区域进行统一简装修,以保证乙方的经营活动能正常开展,乙方如有特殊需求须自行雇佣工人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6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根据商场整体经营结构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察,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后,三方方可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签定合同一年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补偿乙方设备投资费用的15%。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保证金的20%或租金的15%)。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愿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市 街道 镇 路 号 。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 年,自 年_ _月_ _日起至 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 ,大写: 万整。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3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
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 市 地号(门牌)市区路 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 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 元,每年 月 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 月 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 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 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 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现租人(乙方):
承租人(丙方):
年 月 日起生效
商铺租赁合同4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
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 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 年6月18日至 年9月18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 年1月30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 年9月18日至 年1月18日)商铺租金49239元、三个月( 年8月14日至 年11月14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54939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 年1月30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_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电话:
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5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6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商铺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商铺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商铺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商铺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商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 %,租金提前 个月支付,每 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 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 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商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 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商铺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7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占地面积 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 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 (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租期
租期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24时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 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宽限期,从第 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 %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 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
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 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商铺租赁合同8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元(人民币大写: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9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 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 年,从 年月 日到 年 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分 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 元整,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 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0出租方(甲方):
电话:
承租方(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为了搞好市场经济,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更好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赁酒店(含酒店大堂及办公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使用权,位于深圳市 区商务酒店(含大堂及办公地点)现状租给乙方经营酒店项目。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二、租金:
1、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个月的租金作押金;并预付一个月的租金,共款人民币为: 元整(小写 元)。
2、每月 号前缴交当月租金,逾期交租者按应交金额的5%按日计收滞纳金;欠租一个月以上,即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出租的楼层,并不退还租金、押金。并于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自行搬迁乙方楼层内的设施、设备及一切货物,自行拆除装修。如超期不搬迁,楼层内的装修及一切设施、设备及货物等一切无偿归甲方所有,作为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保留电视柜及电视机等电器、保留家私等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具体物品清单须按照双方盘点的附件为准。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提供相关租赁文件,由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具体操作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楼层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按该楼层现状及设施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乙方要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乙方方负责按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向社区村委会水电部门缴交,并代收使用本楼内水电的所有租赁物业的水电费用。
5、如因甲方由于实际需要必须进行整改收回楼层,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要向乙方退还押金,还要按租金标准给乙方补偿三个月的租金,装修及设施等按照市场价折旧计算补偿给乙方。
6、合同履行当日起,甲方给予乙方 天的时间作为装修免租期。
四、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楼内甲方已经做好的装修及电力铺设,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动。如协商好则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开业前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整的开业手续,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时缴交各种税费,涉及此类问题,以及各种内外关系处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须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行业规定》。
4、乙方必须在抄表发出水电通知五天内向水电组交清水电费,如因为超期造成停水、停电,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己交租金和押金。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点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及放射性物品,不准超线摆卖。不准在公共通道堆放货物、材料、杂物等,对违反的经营警告后不改,甲方有权对其罚款或收回经营场地并不作任何补偿不退还押金,对造成事故的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不准私自接电线或剪断电线,不得在水、电线路上装置超过电表、电线、水电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和机械,对违反的甲方有权处理,对造成事故的乙方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负任。
7、乙方负责租用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必须配置灭火器)和防盗工作,办理各种相关证件等。如在租用范围内发生安全防火、防盗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租期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如乙方向第三者转租或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和押金。若乙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和租金。
9、出租楼层产权属甲方所有,在现有的情况下,乙方如要进行装修的,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给甲方审批,经申请同意方可动工进行装修。
10、租期满后解除合同,属乙方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处理,但固定装修及拆除时对建筑物有损坏的要无偿交给甲方,属甲方的一切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或转移,否则照价赔偿。
11、乙方如在合同期未到时,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即不退还押金),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补偿金。
12、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意外事故
在租期内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不可避免的以外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或因政府征用场地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将按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同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1转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房 主: 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达成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所承租座落于 补拉塔移民区和谐雅苑 的商铺转租给乙方。
二、商铺转租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注明:转租费包括从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日的房租和室内设备】
三、当房租到期的前一个月,需预先告知是否续租商铺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另行租给他人。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商铺面貌结构,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抵押、典当、变卖等有越权违法活动。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装修商铺要得到甲方同意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商铺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卫生、水、电费及店面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商铺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纳承租商铺应交费用,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收回租赁商铺,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在承租期间,乙方要注意电器、煤、烟、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的损失责任等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乙方租赁期间,不违反上述约定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给第三方,否则退还乙方全年房租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2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义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出租合同。
一、租赁内容:
第一条:甲方将其位于 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时不得随意在屋内墙上挖门、开窗、打眼等;乙方在承租期满后,水电等各类设施保持完好无损,若损坏者,必须按价赔偿。
二、租赁期限:甲、乙双方商定,出租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至年日止。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一次交清一年租金。
乙方安全使用电、火;若发生火灾,造成周围邻居损失,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严格执行,违者按本合同办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1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筑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使用。
二、房屋面积
1、甲方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该房屋的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止。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使用。
四、定金
1、乙方应付的定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自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定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定金由甲方没收。
3、租期开始之后,上述定金将自动转为租金。
五、租金
1、租金年度数额及支付日期,详细如下列表。
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五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日期为 年 月 日。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收款人: 。
2、支付方式:
租金按 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 天支付,先付后用(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支付日期以付出凭证日期为准,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但甲方收取的租金不提供正式发票。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超过 日,除如数补交租金及滞纳金外,在未经甲方谅解的情况下视为乙方擅自中止合同,并按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保证金
1、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在乙方将房屋完好的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所有乙方应付费用后二天内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3、如乙方拖欠水、电、通信、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或者租金,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甲方扣除后的保证金,乙方应在两日内予以补足。
七、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 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物业管理费由 承担,并按按单如期缴纳。
八、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该房屋。
4、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的,甲方应负全赔偿责任。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
5、甲方同意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性质为餐饮、饮食行业。
九、乙方的义务
1、在入租时应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租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改装及装修。
3、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将该房屋进行转租、分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但须提前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允许并提供相应配合,并对承租的房屋及设施有爱护,保管的责任。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转让合同。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放弃,由甲方处置。
3、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单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中止,如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按本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本合同,并且过错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损失,则违约方还须就不足部份支付赔偿金。乙方的装修费用按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需提供给乙方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只能用于办理各类证件)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产。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14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元整( 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 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 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 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__月 日。
第二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三期:租金为 ,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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