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3-10-22 网友

桥梁工程承包合同3篇

桥梁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接 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同意由乙方组织作业班组对工程内乌桥港大桥、箱涵、盖板涵工程进行组织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协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施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

二、 工程地点: 。

三、 施工内容:

1、乌桥港大桥除桩基工程、锥坡外的所有设计图纸施工任务及工序(含砍桩头、预制梁台座、存梁台、预制场场地硬化、转梁、龙门吊司机等)等工作并为完成上述工作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永久性主材(预制梁台座钢板钢筋、混凝土、钢铰线、波纹管、锚具、支座、支座钢板、伸缩缝等)、模板、钢管除外)、人工、机械(不含吊车、架梁设备、预制场龙门吊)等。

2、乌桥港大桥桩基钢筋笼、声测管制安并为完成上述工作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永久性主材(钢筋、声测管)除外)、人工、机械(不含吊车)。

3、本工程内所有圆管涵、箱涵、盖板涵设计图纸施工任务及工序等工作并为完成上述工作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永久性主材(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模板、支架、钢管除外)、人工、机械(不含吊车)等。

四、工程单价:

1、本工程单价结算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计算,无设计图纸的按现场实际完成量计算。

2、本工程实行大综合单价承包,即:钢筋单价含钢筋制安等费用,钢绞线单价含波纹管制安、钢绞线制安张拉、孔道压浆等费用,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支架搭拆、混凝土浇筑等费用。具体单价为:乌桥港大桥桩基钢筋笼单价为550元/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误时,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人工费补偿)、上下部结构钢筋单价为3、桥墩柱砼单价为270元3、桥墩帽砼单价为270元/m3、桥肋板砼单价为270元/m3、桥台帽砼单价为270元/m3、桥耳背墙砼单价为270元/m3、桥搭板砼单价为80元/m3、桥空心板梁砼单价为310元/m3、桥绞缝砼单价为230元/m3、桥护栏砼单价为400元/m3、桥面铺装砼单价为200元/m3、箱洞(含盖板涵)砼单价为220元/m3、箱洞(含盖板涵)钢筋单价为 元/吨、圆管涵砼单价为120元/m3(计算工程量时不含圆管涵本身混凝土数量)、砼桩头单价为400元/个、空心板台座砼单价为 元/个、存梁台台座砼单价为 元/个、空心板梁转存单价为 元/片、龙门吊司机工资为 元/月。

2、单价实行劳务承包,自负盈亏,永久性主材(钢筋、声测管、混凝土、钢铰线、波纹管、锚具、支座、支座钢板、伸缩缝、圆管涵)、预制梁台座钢板钢筋、模板、支架、钢管由甲方负责提供,其余的所有材料、人工、机械(不含吊车、架梁设备、预制场龙门吊、)及工具由乙方负责(注:各基坑开挖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需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五、施工工期

1、各项具体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如遇雷雨、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影响,工期可相应顺延。

2、乙方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进足劳力,并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劳力做出调整,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进行分割,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乙方不得违背并负全部责任。

七、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施工设计图及规范的要求,使工程一次合格率达100%,质量满足《验标》合格要求,特别应做到如下几点:

1、接受甲方技术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

2、施工活动符合监理程序,所做工作需得到监理工程师质量合格的认定手续,否则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整改到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地步并取得签证手续;

3、施工的过程及结果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F50-20_) 》、《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要求;

4、对质量有争议时以《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 TF50-20_) 》、《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_)》的条款由第三方认定;

6、乙方应加强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科学安排,精心施工,并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质量检查,并无条件为此提供便利的条件;因乙方管理不力、操作不当问题导致达不到上述质量目标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返工直至达至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收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7、乙方私自对混凝土进行加水,甲方发现一次将对乙方进行罚款500元。

8、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发现因振捣不到位,造成质量问题不能使用的,乙方需全权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对业主负责,并协调一切工程范围内的事务。

2、提供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并在工程开工前做好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工作。

3、负责测量及施工放样并指导施工管理。

4、正常施工时如果因群众干扰,甲方出面协调处理。

5、应经常对工程进行检测,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通知乙方修正处理。

6、各基坑由甲方负责开挖。

7、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

8、甲方负责原材料及时到位。

9、双方商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责任

1、应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管理。

2、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组织安排,认真按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包括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包括经济处罚)。

3、在施工前应对员工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杜绝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积极配合甲方人员以及业主、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

5、乙主应绝对维护甲方的形象,加强员工的法律知识教育,保证其所属的员工遵纪守法,不得有赌博、偷窃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6、承担所属人员、设备、材料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

7、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章制度而引起现场的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此导致政府相关部门、业主与监理驻地办的处罚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8、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和其他班组的关系。

9、乙方不得随意提出退场,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10、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

11、张拉设备必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标定报告。

12、双方商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九、计量支付

乙方本月完成工程款待次月甲方向业主计量完成后,由甲方向其支付70%,剩余工程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

十、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争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提交甲方属地合同仲裁机关仲裁,调解不成,由甲方属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起生效,双方权力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日

签订地点:

桥梁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确保乙方按期向甲方提交符合国家标准的工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桥梁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时间,总工期为 60 日,如遇不可抗 力,工期顺延。

二、质量要求

合格,按国家现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乙方对其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不包括人为原因造成的破坏),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对该工程结构质量终身负责。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承包。总价款为:人民币 565000 元。大写: 伍拾陆万伍仟圆整 ,该价款为全部工程的包干总额。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协调政府部门的工作。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3)、负责提供用电。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规定的承包该工程应具备的资质,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2)、乙方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按照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减料。

(3)、乙方应根据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甲方有权随时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抽检。

(4)、乙方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接受发包人的检查。

(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按规范施工。

五、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乙方施工至600厚混凝土基础完毕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 人民币 169500 元。

2、本工程桥拱部分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30 %,计人民币 169500 元。

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相关工程资料等后7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169500 元。

4、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人民币 28250元,余额5%计人民币 28250 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清。

5、乙方指定收款人: ,收款账号:

六、施工安全及责任承担

1、乙方应按规范施工,加强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甲方如因前述情形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保证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如因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而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按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总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乙方指派 为工地现场乙方代表,如需变更,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

2、如果回填土不够或者回填土不合格,由甲方提供土源,乙方负责运输。

3、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双方可对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和本合同的变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桥梁工程承包合同3

劳务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为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工程施工的良性发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云南锁蒙 高速公路第 一 合同段南盘江特大桥引桥的部份工程施工过程中向甲方提供劳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桥梁工程

2、工程地点: 锁蒙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3、工程内容: K128+620南盘江特大桥引桥17#墩桩基、5#墩右幅及4#过渡墩的桩基挖孔施工。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表资料、技术要求及施工工序等精心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监督。

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甲方提出的补充要求。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令其停工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所有工程按甲方的工期(于20_年10月20日开工至20_年1月31日完工)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进度计划。若工程进度满足不了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四、施工安全

1、乙方在本合同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管理体系》及指挥部、项目部和大桥处对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按技术要求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安全施工管理不善,在安全工作检查时发生经济处罚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结合桩基挖孔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所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开工之前应向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熟知并遵守安全操作的所有规定。严防高空坠物、异物打击、触电、淹溺或其它各类机械和人员人为的伤害事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牌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并必须为所属劳务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工程的单价中。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施工管理

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在施工中若发现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不按规定执行的,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严重者甚至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2、临时用地:

①、本合同工程所需的驻地,由乙方合理选择,甲方同意后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②、红线以外的进场便道、弃土场的临时用地,由甲、乙双方合理选择,甲方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支付。

③、乙方不得随意占用规定范围以外的土地。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3、施工便道开挖由甲方负责,养护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电力设施:高压部分由甲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含变压器),低压部分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费用。

5、本合同工程的技术管理由甲方控制,负责技术指导、解释、施工测量和复核。但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配合甲方的试验、质检人员开展正常地管理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6、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乙方施工负责人须经常住工地,每个施工点或每道工序,必须有专职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7、乙方若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工程安排: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情况安排乙方施工任务,若乙方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等达不到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所招用的各种施工及管理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违法用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劳务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的承包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商后,本工程以劳务单价200元/m3(设计桩径+2×护壁厚0.15m)由乙方进行施工。该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

2、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以设计桩长为准,由甲方开据《工程价款结算单》予以结算工程款。

3、本合同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形式的工程预付款。工程价款按实测工程量每月末结算,扣除有关规定费用、材料款及机械租用费等,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5%质量保证金,2%环保保证金、1%安全保证金、1%民工工资保证金、1%工程进度保证金后,进行支付,所扣环保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环保问题后再返还、安全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安全问题后再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后再返还、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且通过国家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在三个月内返还。

七、材料要求及供应

1、护壁所需的水泥、砂和碎石由甲方供应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过程中不能浪费及完工后剩余部分要收集归仓。

2、电费由甲方负责,架设和设备由乙方负责。

3、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做出需要用量、时间的计划,提前七天送交甲方现场技术员,以便甲方及时协调供给。

八、支付方式:甲方根据公司(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和乙方现场完成的工作量按一定比例逐月支付。

九、其它有关问题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委托或转包给第三者施工,若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乙方施工人员驻地及搬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积极向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手续,配合当地公安和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若发生治安事件,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人员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不能履行上述任一条款的规定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治安保卫责任书》、《工程廉政合同》作为本合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桥梁工程承包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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