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合同范本通用版(3篇)

时间:23-09-24 网友

经销代理合同范本通用版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省市(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

规格:

包装:

批准文号:

零售价: 元/盒;

批发价: 元/盒

开票价: 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万 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首次进货为件(每件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 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年终返点(每年 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 %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万 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免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

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单位章) 乙方: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签字): 业务经理(签字):

签订时间:

经销代理合同范本通用版(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牌木纤维巾被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经销商,并就合作原则及有关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不在该地区再增设第二家经销商,否则甲方须双倍赔偿乙方已发生的全部提货额。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的生产能力,应尽力满足乙方在数量、花色、品种等方面的需求,以保证乙方的市场发展。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定货通知和货款后,三日内必须按定单向乙方发货,超期每天按乙方付货款的 %赔偿乙方,人力不能抗拒的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要准确把货发到乙方指定地点,(铁路不能及地点除外)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要符合本产品的国家质量检测执行标准,否则因此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并双倍赔偿乙方此批提货货款。

6.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有义务在技术和价格的咨询上给以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开拓市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签定代理合同后,乙方首先要积极努力开拓市场,并须保证每月完成 万 元销售额,每年完成 万 元销售额。若连续三个月平均不能完成销售额,乙方同意甲方另择代理经销商。同时乙方代理合同终止。

2.乙方在开展工作中要遵守商业诚信,维护公司的企业和品牌形象,搞好售后服务,守法、守规经营,否则后果自负并承担因此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3.乙方只能在自己的合同区域内做好宣传、销售工作,不得恶意跨区域销售,甲方没有代理商的区域,及当地代理商同意的的情况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假冒仿造,否则,甲方有权按其仿造产品价值的双倍向其索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代理销售同材质的其他品牌产品,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积极调研市场、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研究销售策略、执行战略性宣导活动。

三、其他

1.合同签定后,该区域内甲方原有的一般经销商归乙方管理。并不再向该地区发货,否则甲方须按发货额双倍赔偿乙方。

2.甲方逐步推出的新品种,乙方继续享有合同规定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另择经销商。

3.甲方实行退、换货制,乙方需要退、换货,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退货运费用由乙方承担,退货款在甲方接到退货后一周内必须返还乙方。

4.乙方如按合同完成任务,甲方应返利乙方提货额的 %作为广告费支持。领取返利的提货,即被视为货已销售,甲方不再执行退货制,但随时可以等价换货。

5.乙方在本代理区域外开拓的其他代理商,在完成本任务的基础上,也享受其销售额的 %作为市场开发奖金,但领取后即被视为该代理商提货已销售,甲方不再执行退货制,有乙方承担其退货的的责任。

6.甲方应按月及时通报乙方在本区域外开拓的代理商销售业绩并及时奖励乙方,如有隐瞒,乙方发现后,甲方须按乙方应得奖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四、甲方供给乙方的 系列产品价格如下:

(注: 本价格为含税价,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普通及增值税发票,但发票总额不超过乙方当月的提货总额。)

五、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可作出如下补充条款: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名: 签名:

网上银行:

帐户:

帐号:

E-mail:

年 月 日

经销代理合同范本通用版(三)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经销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此类产品皆适用)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 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 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 元整),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金牌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 认定金牌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 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 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 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金牌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 授权代理,则不得以 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 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相应损失。

2.1.1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期满时,与乙方续签本协议的优先权。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金牌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 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2.10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三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3.1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3.3甲方成为乙方金牌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金牌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金牌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有效期

4.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协议变更

5.1以通过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本协议:

5.1.1乙方没有遵守或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条款或条件,严重违反了任何双方的购销合同。

5.1.2乙方停止或提出将要停止履行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

5.1.3甲方认为会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而乙方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5.1.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连续 个月内无任何销售业绩。

5.1.5甲乙双方的“停止”决定,均须提前 个月向对方以文字形式送达。

5.2在终止协议的通知有效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约定产品。使乙方能够完成已有的订货,能够满足协议有效期内已形成的买卖交易对产品的需要。

5.3在要求终止的通知送达后,而协议仍为终止前的期间,对乙方的委托不再有效,甲方可以把乙方交给其他代理商来管理。

第六条 终止的效力。

协议的终止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6.1所有乙方欠甲方的资金,均立即到期和必须偿还。否则加收滞纳金为双方代理总额10%。

6.2乙方必须取消和不再继续使用任何能使公众认为乙方仍是甲方产品代理商的标志、广告和其他材料等。

6.3收回所有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依据法律和协议,双方对对方的违约行为均享受有赔偿的请求权(包括利益及信誉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九条 司法解释和弃权

9.1本协议根据法律解释,在所有方面受其约束。

9.2法院对由于此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享有司法管辖权。

9.3甲方和乙方都不对其协议声明弃权。

第十条 守密义务

10.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10.2 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10.3 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秘密。

10.4 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 年内仍然生效。

10.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1.3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1.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1.6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经销代理合同范本通用版(3篇)》相关文档:

居间合同通用版范本(6篇)09-01

通用版水果买卖合同范文3篇09-01

物业合作协议书(通用版)09-01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通用版)5篇09-03

年度工作总结个人通用版(通用10篇)09-02

承包经营合同范本(通用版)09-04

砂石料采购合同(通用版)09-05

白酒代销合同范本通用版09-07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范本通用版13篇09-09

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10篇(实用)09-1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