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应的合同

时间:22-10-04 网友

水泥供应的合同

水泥供应的合同1

  甲方(购方): 联系电话:

  乙方(销方): 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 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且不得高于泸州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合格报告,送检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供方负责。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甲方提前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方不能按期限供货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先期垫付 吨水泥给付甲方使用,甲方在 付款给乙方¥其款项主体工程封顶后30天内付款至供货的 %其余款项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付清。

  六、其它

  1、乙方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除自行负责处理外,还要陪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合同中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名称:

  由甲方代理销售华润水泥(福建)股分有限公司生产的旋窑普通硅酸盐水泥(PC32.5R、PO42.5、PO42.5R)。

  二、产品价格:

  袋装水泥:PC32.5R345 元/吨,总合同共3363吨水泥,金额壹佰壹拾陆万元整。以上单价均含税和运费。价格随市场价格而变动,按实际结算,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产品质量:

  甲方应提供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四、项目名称:

  乙方指定工地。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批的水泥每个编号,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水泥验收以甲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与甲方共同取样,双方签封封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将乙方和甲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出厂后90天内,如乙方水泥质量提出疑问或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水泥质量有关的问题需要由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仲裁时,用甲方水泥厂同一编号水泥的封存存样进行。若用户对水泥安定性、初凝时间有疑问要求现场取样仲裁时,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会同乙方共同取样,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乙方可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如检验不合格,甲方将赔偿乙方损失及检验费用并向乙方的主管部门、业主等方面书面说明原因。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水泥质量引起的损失进行索赔时,必须凭上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水泥质量化验报告,并于检验结果出来后十日之内提出。

  六、甲方义务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水泥用量:如无法满足时甲方应采取另购其它有相应质量的厂家水泥供应,差价部分由甲方负责。

  七、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款汇入公司账户银行。

  八、其他规定:

  1、由于厂家设备检修或发生故障等情况不能及时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商定供货数量及时间。如果甲方供别厂家的水泥产品时需由甲方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水泥砼、砂浆的配合比报告单和水泥物检报告单且应与原甲方供应厂相应质量的厂家并提前通知乙方,如有差价由甲方自负,还应征得乙方相关部门的允许后实行,否则乙方所有损失由甲方赔偿。

  2、双方有关收发货的提供通知单、出厂单及其他单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往来、信件等书面资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乙方指定人员验收水泥。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甲方无法及时供货或乙方利益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引起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法院仲裁解决。

  十、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送到工地及包括装卸到使用均地,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概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3

  甲方(卖):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包运输、包卸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及单价

  二、交货及地点

  1、乙方购货需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订货,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需求并及时供货。

  2、乙方应保证货到料场的路况正常,保证货到及时卸货。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额外运输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数量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吨每月,订购水泥总吨数约为吨。若乙方订购的水泥达不到到吨每月,结算时每吨价格在原合同价上增加10元每吨。

  四、验收方式

  1、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测,如有质量问题则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对水泥质量在检测或实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由省或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双方都不得提出异议。

  2、若发生货损货差,千分之三以内属于正常,由乙方承担,千分之三以外的属于甲方或者承运人承担,但乙方应在货到后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数量合格。收货按实际数量结算,若发现作假凑数等情况,乙方可按作假数量对甲方进行双倍处罚。

  3、乙方收货的方式为:乙方指定的收货单位或个人在收货单上签字后视为收货。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乙方签字或盖章的收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2、结算方式:乙方向甲方订购水泥必须达到吨每月,甲方向乙方供货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水泥货款(含运费)为一个结算周期。货款(含运费)每次累加满200万元人民币乙方即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如果乙方向甲方订购的水泥未达到吨每月,则应该保证两个月结算一次,至结算之日至少支付货款(含运费)的百分之八十给甲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欠甲方的货款(含运费)应每半年清算一次。

  3、付款方式:自结算之日起,乙方必须两天内将应付货款(含运费)支付给甲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含运费)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实时支付。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水泥应提供真实发票(发票不包含运输费用金额)。超出合同单价部分金额的税金,由乙方按金额17%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满足乙方的购货需求并保证及时供货。甲方提供的水泥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赔偿乙方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因供货不足造成乙方更换供应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因订货不及时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拖欠甲方货款(含运费)。因拖欠货款的原因甲方有权向乙方停止供货,乙方并应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总额0。4%的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甲方追讨欠款的费用,含律师费等。

  3、乙方在未向甲方结清货款(含运费)前,乙方不得单方面要求更换水泥品牌和供应商。

  4、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

  七、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买卖交易终止,并结清所有货款(含运费),合同自动失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4

  甲方: (购货单位)

  乙方: (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

   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四、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 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建筑材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第一条建材材料名称:

  1、规格型号:

  2、数量:

  3、单价: 如遇原材料涨价,水泥砖随着原材料价格变动,双方协商达不成价格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 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甲方负责运输幷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按批次进行送检,数量按实际点数为准。

  第四条供货期限: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水泥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按照乙方按实按量交货。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2、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日付与甲方总货款__%的滞纳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水泥供应的合同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金额 (元)

  水泥涵管800×2米节240.00

  水泥涵管1000×2米节380.00

  水泥涵管1200×2米节630.00

  以上都含税、含运费价:

  提供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与行业内的质量标准,并符合淮南站前广场要求的质量标准。

  三﹑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淮南站前广场项目部)。运输﹑过路过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风险转移:

  自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时起转移。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所购水泥涵管金额满十万结算一次,每次结算付至总额的百分之七十,余款待停止供货后分三个月分期付清。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延迟到货或者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构成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对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腐败﹑威胁﹑伤害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货款,平有权对甲方处以5000-0元罚款。

  3﹑乙方不得恶意减少送货数量,否则少一罚百并不予结算货款。

  七、未尽事宜:

  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水泥供应的合同7

  乙方:(供应商)

  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甲方使用B德国;中成”品牌水泥砖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水泥砖,并负责按照甲方指定的颜色在瓷砖表面喷涂颜色..

  二.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砖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并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甲方要求瓷砖表面涂漆(色卡号)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水泥彩瓦元/块;背瓦元/件。乙方将水泥砖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支付货款的%,其余款项在喷涂施工完成且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四.供应和施工:

  1.甲方应提前提供准确的瓷砖面积。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面积供应瓷砖,如有剩余,乙方将回收100多块瓷砖..

  2.甲方指定的水泥砖应交付,甲方应提供一个存放场地进行验收和签字确认。

  3.甲方瓦屋面铺设完毕并满足喷涂条件后,应提前进行喷涂施工。喷涂施工前,甲方应清洁瓦顶,并提供干净的自来水作为喷涂用水和施工电源。瓦顶清洗不干净或水质不合格导致的喷涂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4、喷涂施工必须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即室外最低温度不低于8℃,风力小于4级。

  动词 (verb的缩写)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超过付款期限每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要求供货和喷漆,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每超过10天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不及物动词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民事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8

  甲方:_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

  乙方:浩隆伟业科贸有限公司

  注册半壁店物业管理中心226号

  根据 有关法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1.润滑油供货范围、内容及标准

  乙方须按照《供货合同附加条款》(以下简称 附加条款 )内规定,向甲方提供专业润滑油产品与相关专业服务。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之润滑油供货内容及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国标或同等标准之润滑油产品。

  乙方须按照附加条款内所规定之时间及安排足够人员与设备为甲方提供润滑油与相关专业服务。

  乙方准备设备润滑油推荐表供甲方参考。

  乙方须定时提供各类最新之润滑油资讯与质量报告供甲方参考。

  乙方技术人员定时与甲方有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各润滑油循环系统如管线、油箱和滤芯等,提出相关建议。

  乙方制定各润滑油系统清洁方案供甲方参考。

  乙方对甲方提出灌注润滑油相关之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及需要时提供现场技术咨询。

  乙方对甲方人员提供不少于一天的基本润滑基础知识与润滑油相关环境、健康和安全知识课程。

  乙方对甲方人员就有关本厂房使用润滑油种类,提供不少于一天的润滑油应用课程。内容包括正确选择、使用、存储和处理润滑剂。

  乙方技术工程师定期或按甲方合理要求抽取油样,进行相关项目测试和分析,并在十五天内向甲方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内容主要为黏度、水含量、酸值等。同时,分析报告会给出油品是否可以继续服务的建议,以决定是否延长更换油品时间并跟踪设备使用状况。

  乙方协助甲方工厂建立适当的润滑管理模式,以保证设备得到良好维护,减少维修频率、时间,节约费用。

  乙方提供协助简化使用润滑剂的产品的方案供甲方参考,以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费用)。同时可减少润滑剂的误用可能性。

  乙方提供协助甲方处理废油与提供废油回收方案。

  2.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之表现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甲方有全权处理及决定于本合同未定事宜。

  合同期内,按附加条款所列润滑油品,经甲方选定后均由乙方配送,甲方不再从其他渠道购进同类油品,以免出现质量或其它问题难于确定责任。但甲方保留对选定润滑油品之最终权利,可按甲方需要进行增删。

水泥供应的合同9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价格条款

  1、沙、石、水泥、石灰建筑用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定。附:河沙78元/方,本地沙70元/方,石灰370元/吨,砾石68元/方,水泥依行情价进行调整。

  2、甲、乙双方不定期对材料行情了解,确需进行调整的可调整。

  3、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如今年水泥行情变化剧烈,需有厂方涨价函,经甲方确认真实,乙方方可按上涨后价格实行。)

  4、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协商定价。

  二、材料配送方式及运输方式

  1、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乙方应请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且开具体相关送货单一式三份进行核对,甲方和现场负责人各一份,乙方一份。

  2、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且运输过程中所发生材料损失、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质量标准

  1、沙、石要干净,不含泥沙,粗细要达到级配。

  2、水泥要求:有出厂质量报告、合格证,达到所需标号。

  四、结算方式

  每月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每个月月底乙方凭现场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回单到公司对单,待公司确认无误后,次月初给予结算。合同期内必须保证所有材料款结清。

  五、甲方责任

  1、保证材料款及时到位,按期结算。

  2、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充裕的时间安排配送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保证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

  2、若有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负责退货。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从签定至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完工。

  八、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提请法院判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10

  买方和接收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水泥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市场价格调整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交货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得少于100吨。

  1.2上述合同单价及以此为基础计算的总金额是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卖方完成生产、包装、纳税等费用。

  1.3当买方需求发生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卖方合理安排供货,卖方和买方应在提货前三天书面通知卖方,包括拟提货(供货)货物的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和具体承运人。卖方应被视为已根据通知供应货物,从而履行了交货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标准。

  3.交货期限:从(日期)至(日期)。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4.1数量和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卖方交付的实际称量数量为准。如果买方对水泥的数量和外观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提出。逾期的,视为对数量和外观无异议,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4.2质量验收:买方委托卖方取样并签字盖章,以卖方合同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如果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必须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提出,双方将签署的样品送甘肃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交付水泥:买方提货,水泥在卖方货栈交付,货物离开卖方货栈时,所有权、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给买方。

  6.结算方式

  6.1货款应以人民币结算,以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初期采用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相关交(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的有效凭证。

  6.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即买方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付款到达卖方指定账户后,卖方开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证,买方凭提货凭证提货。

  7.违约责任

  7.1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

  7.2如果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合同,卖方有权暂停供应。

  7.3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受。

  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在买受人支付应付款后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买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方拒绝、拖延或未能按时与卖方结算并付清前期款项;

  4)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涉及或即将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8.合同中止

  8.1经质检部门最终检验,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2价格需要调整。协商不成,买卖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4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买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得转移,否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支付到期款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9种解决方法。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卖方执三份,买方执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商定事项

  11.1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署月度对账确认函,每月月底签署年度对账确认函。

  11.2如遇价格调整,如买卖双方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买方同意调整交货价格,卖方应在调整后执行价格,否则卖方有权暂停交货。

  11.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严格保密。如果买方披露了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则出厂价按卖方披露之日起当时的标价执行。

  卖方(盖章):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维东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

  甲方将承建 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C32.5(到工地价):元(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501.0g,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5.0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

  2、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3、水泥价格 市场价格上涨20元或下浮20元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元天。

  4、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1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工程的具体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符合“意愿、公平和诚实”为了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我们将自愿签署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型号、包装方式、品牌、单价:

  描述:

  1.总价根据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价格随市场情况变化,涨跌幅度大于 plusmn3%(不含3%),经双方协商后,价格将相应提高或降低。

  3.交货时间:甲方应提前12小时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到达而延误施工进度,乙方应按延误的时间和每天施工人数赔偿甲方损失。

  二、质量实施标准、质量验收方法。

  1.质量实施标准应符合GB175-标准。甲方可根据乙方水泥的不同批号随时取样送检,抽取方法如下:

  (1)乙方对社会车辆运输的散装水泥质量不承担责任,仅以乙方同一批号的密封样品的抽样结果为准。如甲方要求检验,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乙方质检部门派专人随车前往甲方,双方共同从车上现场抽取水泥,双方签字一份。

  ②接受与乙方数量相同的水泥质量检验结果。如有异议,双方将样品与乙方相同编号封存三个月,或供需双方共同取样后,甲方将储存的水泥样品送至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水泥质量检验中心检验仲裁。如甲方在购买后三个月内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水泥质量符合约定。

  ③根据检验结果抽取实物样品,供方和供方应在交货前或交货地点共同取样并签字盖章。包装水泥的取样方法按GB12573执行,取样量为20公斤,分为两等份。一份由乙方保存40天,另一份由甲方按照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查。40天内,如甲方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乙方不同意,双方应将乙方保存的另一份样品送至国家认可的省级以上水泥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和仲裁。

  3.材料交付地点交付地点:甲方在长沙市雨花区红星村三塘坡村民住宅现场指定的地点,甲方应保证现场道路畅通。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如果乙方将其发送至错误的目的地或收货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按时供货,因乙方未能及时供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进出施工现场、装卸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违反合同拒绝收货的,应承担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如甲方错误填写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向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遭受的损失..

  动词 (verb的缩写)验收标准和方法

  1.经检验,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的送货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在甲方材料签字人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便于清点,并由甲方质量检查员和材料签字人验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同时不合格品由乙方退回(自费)。

  3.每包水泥的重量不得小于49公斤。如果发现数量减少,所有以前供应的材料

  不及物动词尺寸

  计量:结算依据为甲方现场材料员签署并经甲方预结算人员认可的送货单数量(同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条为准)。

  七.付款条件

  1.当每月水泥用量较大时,交付水泥400吨,结算付清400吨。

  2.每月水泥用量少的,即400吨以下的,按月结算还清,即按月结算。

  3.每月月底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表,付款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收到款项。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双方同意乙方在15天内不停止供货,15天后甲方每月支付未付金额5 permil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4.乙方应为每次付款提供同等的税务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消费情况,派专人及时与甲方施工现场联系,补充货源,并保证在甲方发出材料买方通知后12小时内正常供货。如果无法保证对施工现场的需求,甲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调整货物,由此产生的高成本(即总价差异)将从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乙方必须遵守上述供应,并考虑影响正常供应的其他因素(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如果无法正常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应从乙方的付款总额中扣除。

  2.如果货物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货物,或伪造数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支付所有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供货过程中,如果送检样品的质量低于所供水泥的质量,甲方可从乙方处扣除当月的'全部货款,如果甲方因水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甲方验收和备案所需的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及其他资料,否则,如甲方延误验收或结算,乙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5.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所有款项。

  九.其他商定事项:

  乙方当天发出的水泥送货单应及时提交甲方预算员确认签字,否则未签字的账单不予结算;要求每月至少对送货单进行一次总结和检查。甲方完成项目并通知停止交付后,乙方必须在三天内与甲方核对所有账单,未完成部分由乙方负责。

  X.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双方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XI.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电: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13

  甲方(供应方):

  乙方(采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 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GB1344-)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湖北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14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一、质量标准:

  石子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每批次向甲方交送石子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二、重量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三、交货方式,地点:

  甲方自提。

  四、结算方式:

  按批次结算。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甲方验收。

  六、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签字或盖章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代理委托人签章: 代理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泥供应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产品:

  1、名称:

  2、强度等级:

  3、生产厂家:

  4、商标牌号:

  5、数量(吨):

  6、单价(人民币:元): ,如遇市场价格上下浮动,由双方协商变更价格。

  7、总金额:(人民币: 元):

  二、质量要求:质量符合gb175-99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四、交货验收:交货时水泥质量验收以双方抽取实物试样或以卖方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无抽样封存的,以生产厂家封存样为检验依据。

  五、试验报告:供方按gb175-99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内向需方提供试验结果报告。

  六、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七、交(提)货地点、方式: .

  八、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 .

  九、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违约责任: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共同磋商完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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