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5篇)

时间:22-10-03 网友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5篇)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 承包方式。即 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 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 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 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 天内支付 元。

  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 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 月 日开工,预计 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 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 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单位单位电话:单位电话:

  邮 编:邮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在建腾冲县中房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的消防安装工程承包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室内的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自动喷淋系统工程、消火栓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泵房及水箱间工程。本工程不含水泵接合器的挖沟及砌井的工程量。(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按预埋管,不含配管的工程量。防排烟及水泵房不含电气的'一次接线。水箱间不含水箱的给水和泄水管的工程量)

  第二条:质量要求

  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

  第四条:工程承包价款

  本工程一次性包死价为玖佰万元整(消防工程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为180元/m2,该建筑建筑面积为50000m2)。

  第五条: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5月1日,竣工工期:12月31日。

  第六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施工过程中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85%;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余3%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工程预付款分三次扣回。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下列条款,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合同名称:

  2、工程地点:

  3、技术服务范围:消防图纸设计、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编程、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电气检测。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装修图纸的电子版图,配合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出图、配合乙方报审报验工作,包括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消防审批事项,提供应由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四条合同价及付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

  2合同签定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即: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保险

  1、发生甲方或乙方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到双方各自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为止。

  2、如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向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本页为盖章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甲方负责人:

  日期:

  乙方: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劳务发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1.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按箱体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箱体规格:1600__700__240,单价:450元/只

  2.室内喷淋系统只按喷头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喷头类型:下喷,单价:75元/只

  3.消防报警系统按探头数量计算,另计弱电线管安装费用(3元/米)。具体单价如下:

  探头单价:70元/只

  4.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只按管道长度计算(消防水池给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给水管,约120米),不计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共计3200元,土方开挖费用不包含在内。

  5.开洞、堵洞及暗箱开墙洞等零星费用。具体单价如下:费用内容:开DN150洞,单价:45元/只

  6.由于设计、建设方及监理要求变更等签证内容,人工费甲方应按照签证单最终审计后定额人工费支付另支付给乙方。

  7.消防水泵房含2台消防主泵、2台稳压泵、1台气压罐、1台湿式报警阀共计15000元。

  共2页第1页

  8.消防系统调试费仅计取报警系统调试费,小计3200元。消火栓、喷淋系统调试费不再另计龋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周内支付乙方5000元作为当月生活费。

  2.乙方待消防喷淋支管、弱电支管(含穿线)安装结束后,甲方在1周内内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场地

  1.工程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给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实行多退少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2.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对方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电费。

  五、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

  付款方式:

  价款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b: 元;

  2、工程峻工、消防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后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计rmb: 元。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九、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 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互利的立场就甲方开发的欧景蓝湾小区项目消防安装工程等事宜进行协商,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明确承包项目的职责和权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待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欧景蓝湾 #至 #楼消防工程。

  二、工程防城港市南北大道尾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范围:按本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承包施工。主要内容:

  ①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③火灾自动报警、

  ④防火门、灭火器、

  ⑤疏散指示及应包照明系统安装。

  具体工程项目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工程造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的工程内容施工,工程总造价为 。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现行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图集、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验收单三天内组织人员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用于本工程的全部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工程的验收合格标准。

  七、工期: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因遭雨天春节放假或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可延长。

  但乙方保证与装修同步,不影响业主装修进度。

  八、甲方负责事宜:

  1.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提供消防施工图纸给乙方施工。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为乙方提供合适的材料堆放仓库。

  4.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宿舍(工棚)。

  5.负责派驻工地代表,负责质量检查、处理设计以及施工安全检查等工作。

  6.负责协调其它施工队配合好乙方做好消防工程的`施工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测验收费用由业主负责。

  九、乙方负责事宜:

  1.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施工,施工组织方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负责按期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3.负责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十、工程款拨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的30%作为乙方备料款,每月进度款根据实际乙方所报进度款经甲方审核付85%,消防安装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12%,剩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2年),保修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逾期应支付相应违约金。

  十一、工程结算方式:工程施工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材料单价按预算单价,取费按二类取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时,要无偿返修至合格为准,逾期交付使用按逾期一天即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及结算工程款给乙方时,拖欠的工程款要按银行同期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三、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十四、本合同如有不详之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包括等消防设施。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实际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

  二、合同价款及取费标准

  1、合同价款: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为总工程款的50%计元。

  2、安装人工进场安装工程完成50%后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计 万元。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总工程款的10%计

  4、质保金10%计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消防检测及验收合格。配合整体工程评定达到合格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人、监理的监督。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应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并及时报验。

  (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为壹年。

  五、发包方及承包方的责任

  1、发包人的责任:

  (1)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及办公场地,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点,费用乙方自理;

  (2)协调承包人与其它工种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3)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2、承包人的责任:

  (1)负责全套消防工程竣工资料及工程图纸的整理;

  (2)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图纸;

  (3)向发包人提供每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4)保护施工场地卫生并对其它成品进行保护,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5)提供施工工作文件资料,经甲方、监理认可后,依次作为结算依据;

  (6)无偿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六、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应积极为发包人进行该项目的消防检测与电气建筑检测并为发包人办理消防验收有关手续。

  七、违约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可顺延。

  (2)及时对工程量、工程结算、工程决算等进行签证认可。

  2、承包人责任:

  (1)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分包工程质量达到不合规定的要求,不能通过验收,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但遇到合同第四条第3款的除外。

  八、质量承诺措施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符合消防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自愿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相关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可生效。质保期满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__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8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甲方):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相互配合,双方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奚若中学办公楼、宿舍楼外墙刮槽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竣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工期顺延:

  1、遇到不可抗拒的灾害或事故(包括雨季停工)。

  2、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或增加项目。

  三、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按每平方米17.50元,一次性包断。

  四、工程质量及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标准验收。

  合同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3、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管理及规章。

  五、工程拨款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完工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展开计算并按实结算。该工程项目开工刷完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造价的80%,其余工程款竣工后年后付清。

  六、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乙方有权拒绝不合格的原材料;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七、甲方、乙方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主材、水泥、砂子、用水、用电,甲方承担由此费用。

  2、负责提供与施工相关的资料。

  3、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4、甲方帮助乙方解决应由甲方负责的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合同生效后如变更改应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因为更改造成乙方损失的,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6、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并交付使用。

  2、施工吊篮、搅拌机以及附属工具乙方自理。(含吊篮检测);

  3、乙方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如属乙方责任所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委派 为工地现场代表,负责行使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5、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对乙方材料失窃负责,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乙方应负责。

  6、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质量及安全的统一管理。

  7、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工作。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二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统,消火栓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气体自动灭火系统,舒散

  应急照明系统。第三条: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第四条:施工工期

  (验收时间除外)。

  乙方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积极、合理的配置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无故拖延、俱按甲方合理要求组织施工,并应密切配合土建工程的进度同步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工程应按实签证顺延

  ●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工作面或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造成工期延误的;

  ●由于不可抗力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工期延误;

  ●连续下雨(雪)超过八小时的,连续停水停电累计超过八小时。

  第五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的建筑消防安装工程规范,规范标准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施工,随时接受行业部门、监理人员,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如不和图纸及现行消防安装工程规范应及时按要求返工,并承担所引起的费用。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若因施工单位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应当及时返工,直到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材料)设备进场必须索取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方施班组必须在每个月的20-25日前将本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甲方

  在施工中因为乙方原因发生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补救,为此发生材料人工等的费用及生产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和办法。

  本工程价款:

  税费计取:按照本工程性质规定套用相应类别计取。税金按国家规定,人工税费金标准在结算中预以扣除。

  因设计变更而增强的工程量单价,合同中已有的项目,执行已有项目的单价;合同中只有类似的,参照类似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的,经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实际量,单价执行洽商报价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月进度70%支付,乙方应于每个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程量上报甲方,甲方于7日内审核完毕后经双方确认后支付。

  余款经消防工程专项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付总工程款95%,余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7天返还保修金。保修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工程验收通过合格日开始计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结算办法编制工程结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及结算书,甲方须在90天内审核完毕,若甲方超过90天未进行审核,则按乙方为准。

  工程款往来均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第八条:安全负责

  乙方应派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中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及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发生安全及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己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提供施工作业场地三通一平及乙方施工作业的场地条件。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与现场其他单位或专业的工作协调和配合事宜。

  及时拨付工程款。

  乙方负责

  乙方承诺消防安装工程,全部由乙方施工,乙方保证有实力组织人员进场按甲方合理进度计划并配合土建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乙方承诺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协调好本项工程与行业部

  甲方依约与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三日内,自行将所有的是公共机械及其他物品迁离业主场地,如未迁出甲方有权处置。第十一条: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代表签字,按手印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保修期条款仍然生效,其他条款随即终止,待保修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若本合同书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 通信__

  签定时间: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

  付款方式:

  价款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_.(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__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__.(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__.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4.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5.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通讯 通讯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地: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合同价款确定

  1.工程价款:¥ 元, 大写: 元整,其中预算造价 万元,追加造价 万元,防护涂料 万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工程造价的 %作为预付款和材料准备金,每月支付进度完成量的 %,工程完工检测合格后拨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甲方检验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全部或扣除后的剩余部分。

  3.合同价款确定:

  乙方按照建审通过的施工详图和现行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的建筑经济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预算。在报经甲方批准后,作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款。

  第三条 承包形式

  第四条 图纸

  甲方负责提供整套图纸 套。

  第五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1.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依据预算内容结合图纸要求供应材料及设备。

  2. 采购要求: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 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 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八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于开工前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2. 甲方应在送达后一周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视为有效。

  3. 乙方按甲方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及消防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

  1. 施工中甲方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工程变更。

  2.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工期相应延长或缩短。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工程款支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工程调试

  1. 甲、乙双方约定的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范围一致。

  2. 乙方准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调试合格,甲方工程师在调试记录上签字。

  3. 乙方工程调试周期为 个工作日,在调试工作开始前,各相关配合工种应竣工。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国家或消防专业质量检验评定部门的验收标准及合格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1.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乙方自身的防火、防盗、人身、设备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及相关责任。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竣工日期推迟,乙方除应按甲方要求抢工并承担因抢工费用外,还应承担因此而致甲方的一切损失,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非乙方原因及其它工种配合不当造成工期延误;

  4. 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形式条件;

  5. 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预付款及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工期提前:无。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已经完成的工程并组织人员安全撤出施工现场。

  2. 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罢工和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则可相应免除合同相对方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列义务,但当事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10日内书面告知相对方,并提交有关部门证明的文件。

  第十五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验收部位:隐蔽工程、中间验收项目由双方商定。

  2. 验收方法:上述部位具备验收条件并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在记录上签字,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修改并重新验收,乙方应承担以上费用,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48小时内甲方不参加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验收后七日内提供贰套竣工图纸和资料。

  第十七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4.质保金使用及返还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场地,并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 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3. 对乙方进入工地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甲方工地有关制度的培训。

  4.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6.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8.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等工作。

  9.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10.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1.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12.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工程未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12

  发包: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规模:

  (四)投资批准文号:

  (五)工程内容:1-7#楼消防系统工程及楼外消防环网工程。

  (六)承包范围: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5月10日开工,至1 月30日,共计 260 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__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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